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親愛的長腿叔叔:

這不是很有趣嗎?昨天下午我開始寫信給您,不過我剛起筆寫下了「親愛的長腿叔叔」,忽然想起我答應山普太太采些黑莓當作晚餐甜點,把信紙留在桌上就出去了。今天回來時,您知道我發現什麼坐在信紙的中央?一位真正的「長腿叔叔」——大蜘蛛!

我輕輕拈起它的一隻腳,放到窗外。我絕對不會傷害它。因為它總讓我想到您。

在教堂催人人眠的佈道聲中,眾人懶洋洋地搖著芭蕉扇。除了牧師的聲音外,只有窗外樹叢中蟋蟀的一片唧唧聲。我一直睡到大家起立唱讚美詩。突然,我為剛才沒有聽佈道感到內疚,真想知道選擇這首讚美詩的人的心理,請聽:

來吧,丟下你的玩物和塵世的消遣,

與我在天國攜手歡騰。

要不,朋友,你我從此永別,

任你淪入地獄受盡磨難。

我發現同山普夫婦討論宗教很不妥當。他們的上帝(那是他們從清教徒的祖先那裏完整無缺地繼承下來的)狹隘、吝嗇、不講理、不公正、報復心強而又頑固不化。謝天謝地,我的上帝不是什麼人遺傳下來的。我可以自由地創造自己的上帝!他善良、富有同情心,有想像力,寬宏大量而又通情達理——還富有幽默感。

我非常喜歡山普夫婦。他們的行動超越了他們的信仰,他們勝過他們的上帝。聽我這麼一說,他們嚇壞了,認為我褻瀆了上帝,我卻認為是他們褻瀆了上帝。以後我們不再辯論了。

現在是星期日的下午。

阿馬薩(男僱工)和嘉麗(女僱工)剛剛駕馬車走了。阿馬薩精神抖擻,鬍子颳得乾乾淨淨的,系著紫色領帶,戴着鵝黃色鹿皮手套。嘉麗戴着一頂綴有紅玫瑰的大帽子,穿一身藍色裙子,頭髮捲成緊緊的小卷。阿馬薩花了整整一上午洗刷那輛輕便馬車。嘉麗沒有去教堂,裝着留下來做飯,實際上在燙那身細布衣服。

過兩分鐘,等我寫完這封信,我就要去沉醉在一本在樓上發現的書里了。書名是《在小徑上》,扉頁上,有一個稚拙的小男孩筆跡寫道:

傑維·平萊頓

如果這本書迷了路,

請揪着它的耳朵,送它回家。

他11歲時生了一場病,曾來這裏療養,把《在小徑上》留在這裏了。看來他讀得很認真——到處都有他骯髒的小手留下的污跡。閣樓的一個角落裏還有一輛水車、一個風車和一些彈弓。山普太太常常談起他,以致於讓我覺得他還是一個可愛的、頭髮蓬亂的骯髒的孩子,並沒有長成一個戴着絲帽,拿着手杖的紳士。他在樓梯上爬上爬下,從不記得關紗門,老是吵著要餅乾吃(我知道山普太太對他有求必應,他一張口準會給他)。他似乎非常富有冒險精神,勇敢而正直。可惜他是平萊頓家族的人,他應該可以比這更好一點。

先生

我向您致意!

您充滿感,隋的孤兒

茱蒂·艾伯特

星期日

又及:

第一章講印地安人,第二章講綠林好漢。我屏住呼吸。第三章講什麼呢?卷首上寫着「印地安人躍到半空,落地身亡」。茱蒂和傑維怎麼能不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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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腿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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