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清醒

二十四 清醒

凌晨在一片混沌中聽到一聲高亢的呼嚕聲。

然後是鐘錶的滴嗒聲,凌晨想:「怎麼回事?難道曾傑又跑到他床上來了?」

想睜開眼,可是忽然發現睜開眼睛居然是一件需要力氣的事,在努力地睜開眼睛的過程中,凌晨想起自己從二樓的窗子一躍而下。

在自由落體的過程中,什麼都來不及想,只有一件事,最清晰:恐懼!

這事上還有幾個活人經歷過那種與死亡撞個滿懷的恐懼?

而他,竟然又有知覺。

有了知覺的第一件事,是回想起那恐懼,凌晨屏住呼吸:那麼,我現在是活着,還是已經死了?

旁邊又傳來一聲香甜的鼾聲。

凌晨厭惡地皺皺眉,然後笑了:「是活着,如果死了,不會再有這麼討厭的傢伙這麼討厭的聲音。」據說世上頂頂恩愛的一對夫妻一直分床而睡,只因為那男人打鼾。

可是今天,凌晨被這呼嚕聲喚回人世間,他忽然覺得人的聲音,哪怕是放屁打嗝也好,總要比自然的聲音好。

古人說什麼自然的蕭聲,那都是放屁,孤身一人聽窗外風吹竹葉沙沙沙,那叫美妙?那是凄涼。

凌晨很高興自己從昏迷中清醒過來聽到的第一個聲音是曾傑的呼嚕聲,而不是窗外夜雨,或是風吹樹枝嗒嗒嗒地敲窗子。

凌晨恨的人里有曾傑一個,可是此時,他喜歡聽曾傑的呼嚕。

知道身邊的是曾傑,凌晨有一點放心,如果是他母親,他不會得到周全的照顧。

凌晨花了很大力氣,來轉動他的頭,然後,他看到曾傑。

和衣而卧的曾傑。那個熟悉的輪廓,那個熟悉的聲音,甚至那種熟悉的氣味,凌晨再一次確定自己還活着。

還活着,還可以嗅到花香,聽到音樂,吃肉喝酒玩女人(在未來的日子裏),生命中還有許多他不知道沒體驗過的東西,比如成功,比如權力,比如女人,比如有一個自己的孩子。甚至--同一個男人的肉體與感情生活,即使他不願經歷,可是被剝奪了經歷的可能性是另外一回事。

凌晨輕輕呼出一口氣,為了那個女人,為了對那個女人失望就一怒而跳下樓去,他怎麼會做出這種事?

凌晨重回想起那剜心之痛,是的,那一剎那兒,只希望疼痛停止,後果再所不計,只想離開這個世界,只希望再也見不到這世上骯髒醜惡的人類。

覺得,閉上眼睛或者會好,不再聽不再看不再感知,就再沒有痛。

即使現在,得知生命還在的喜悅后,想起生命背面的掙扎與痛楚,依舊令人黯然。活過來了,還是面對那些不得不面對的醜惡,還是要掙扎,如同雪天跌倒在地,無論多麼疲憊多麼饑寒交迫也不得不爬起來,走下去。

世人祈盼長樂未央,可惜,只有長痛是永不停止的。

如何面對曾傑,如何面對申女士?

凌晨對自己能想出一個如此幽默的稱呼深感欣慰,對了,他已經將那個女人給予的生命捨棄了一次,他不再欠那女人的了,那個女人的名字,從此可以叫做申女士了。

曾傑呢?

那個讓他裸身站在廚房裏洗碗的男人,那個曾一再試圖侮辱他的男人,那個想用錢把他買下來的男人。

凌晨微笑,如果有機會,我真想把你們全都捏死,就象捏死一隻螞蟻,就象一個小孩兒,捏死一隻螞蟻,輕輕碾一下,碾碎你的下半身,留着上半身,看着你輾轉慘叫掙扎,然後慢慢死去。

凌晨思潮起伏,可是肉體受不了這樣澎湃激蕩,漸漸失去力量,無可奈何是墜入夢中。

***

首先是一道金光把凌晨照醒,然後是一把冷漠的聲音,讓凌晨打了個寒顫:「曾傑非要我過來,說是對你說說話希望你能快醒來,呵呵,屁話,還真有人信這種奇迹啊?」

凌晨努力地挺直了身子扮殭屍,聽着申啟芳坐到房邊,可是明顯聽得那申女士是對着牆說話,並不是對着自己:「我知道你為什麼跳樓,小子。就象你小時候,有人搶你的玩具,你搶不過人家,就把玩具一腳踩碎。嘖嘖,什麼性子。你這性子活該摔死。小子,不是你要留在曾傑那裏的嗎?讓他付點代價不行嗎?非要老娘喝西北風,你心才安然嗎?」

凌晨在被底緊緊握住拳頭,他想打扁那張臉。

申啟芳輕輕笑:「你是不是喜歡那個男人,凌晨,有沒有覺得自己變態?你恨我也因為這個吧?你已經是個小變態了。」

凌晨覺得自己的身體再一次下沉下沉,只是這一次,卻墜向無底深淵。是嗎?連外人都看出來了?

從什麼時候開始?當然不是肉體上感覺到愉悅,只是心裏不再抗拒曾傑的親密接觸。而且,不再抗拒曾傑的關切與愛護。他已經變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也沒有那種噁心的感覺,不會一直想用刷子洗刷被撫摸過的地方,曾傑那張臉湊過來,如果是關心關懷關切,他也能體會並感激了。

如果說,原來,凌晨把曾傑當成外星人或者粘嗒嗒的賴蛤蟆,那麼現在,他至少把曾傑當做同自己一樣的智慧生物了,即使不認同他所做的一切,但已經把他當成一種他可以理解的有理性的物種了。

申啟芳依舊輕笑:「年輕人的想法真是有意思,黑的是黑的,白的是白的。嘖嘖,多麼幸運,凌晨,你可以這樣白雪雪,全自你媽媽我的灰禿禿得來啊。是我,在這個黑漆漆的社會摸爬滾打,我把你養到十五歲,凌晨,我也是個人,允許我會覺得累,想把你放棄吧。曾傑那裏,還不錯吧?我有預感,他是個可以欺負一下的人,表面上冷漠,內里卻是個遲疑而軟弱的人。當然了,他有智慧,人活到四十歲還沒智慧,那就不如條狗了。我的安排多好啊,如果你不跳這一下子的話,我拿走我想要的,曾傑得到他想要的,你呢,你有什麼損失呢?在曾傑那兒,不是比跟着我好?可憐的小傢伙,你已經長到十五歲了,你的媽媽我卻並不想只要一個十五歲的孩子的愛,我還沒有老到不想要男人的愛與關懷只要生活的地步,為了生活,我已付出良多,小傢伙,你跟朋友出去玩,把媽媽扔在家裏,媽媽可沒抱怨你遺棄啊,即使我不離開你,你也要離開我了,嘖,想你膝前承歡,我不如養一條狗實際。」

凌晨氣得圓瞪了雙眼,就要坐起來大罵,可是這一掙,凌晨卻愣了,他的腿呢?為什麼他完全感覺不到腿的存在?這一驚,直驚得他目瞪口呆,腿呢?

凌晨的手慢慢地移動,終於摸到冰涼光溜溜的兩條腿,他呼出一口氣,腿還在,沒有知覺,也許是麻藥吧?

申啟芳無聊透頂,打個呵欠:「我對着一棵大白菜訴苦,多有意思。」

沉默,許久,申啟芳伸手擦擦臉,告訴凌晨:「乖兒子,媽媽為你落淚了,雖然咱們久已不相愛,可是我想起小時候抱着你,拿你當珠寶一般,巴不得心肝都挖出來給你,還是忍不住要落淚了。」

申啟芳喃喃地:「我曾經愛過的人,曾經有過的--一切,似水流年。」

低低的笑聲:「如果往回想,人真是不用活了,要是往前想,又不敢活了,晨晨,如果你真的死了,也未必不幸呢,我活了四十年,也沒找到幸福與人生目地。你為什麼恨我呢?恨我把你留在一個對你有企圖的人身邊?笑死我了,沒有企圖的人怎麼會收留你呢?在這世上,你必得拿自己的所有交換自己的所需,否則,就只能揀人家的剩飯吃甚至連剩飯都揀不到,我要有剩,我也拿去喂狗。如果你不喜歡就算了,要是喜歡,千萬別管別人怎麼想。只要你喜歡,只要對你有好處,就抓住,別以為人生到處都是好東西,到處都是快樂幸福美滿,靠,我告訴你,這世上最多是雜草與荊棘,好容易看到朵玫瑰,還是有刺的。一件東西一個人能給你快樂,管別人怎麼說,除了給你發工資的老闆,別人的話都他媽是放屁!不但不要聽,誰敢在你面前放,你還應該把他打出去,讓他滾他媽的蛋!」

凌晨終於忍不住尖叫起來:「曾傑!曾傑!救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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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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