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扭轉戰局(4)

1993 扭轉戰局(4)

事態演進至此,商業騙局的氣息已經越來越濃烈,沈太福鋪天蓋地的集資風暴引起了國務院副總理朱基的高度關注,這位對金融風險懷有本能警覺的中央決策人意識到,如果「長城模式」被廣泛效仿,一個體制外的、缺乏制度控制的金融流通圈將龐大而可怕地出現,中央的金融管制政策將全面失效,於是,他親自下令中止長城公司的活動。

1993年3月6日晚間,正當沈太福為集資超過10億元舉辦大型慶祝酒會的時候,他收到了中國人民銀行發出的《關於北京長城機電產業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亂集資問題的通報》。《通報》指出,長城公司「實際上是變相發行債券,且發行額大大超過其自有資產凈值,擔保形同虛設,所籌集資金用途不明,投資風險大,投資者利益難以保障」,要求「限期清退所籌集資金」。

沈太福遭遇當頭棒喝。此時的他已經在狂熱和膨脹中失去了對局勢的清醒認識,自以為有高層人士、上百位老幹部以及10萬集資民眾的「撐腰」,他已經具備了與國家機器博弈的能力。他的應對之策竟與大邱庄的禹作敏如出一轍。在接到人民銀行的通報后,他當即宣佈狀告人民銀行行長李貴鮮,索賠1億元,國內外輿論頓時嘩然。這是中國第一位民間企業家敢於直接對抗中央政府。3月29日,沈太福在北京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聲稱「國家科委、人民銀行總行步調不一致,婆家、娘家有矛盾」,卻讓他這個民辦企業「小媳婦」吃虧,現因政府干涉,公司難以經營,要向國外拍賣。他還宣佈,將投資者的年利息由24%提高至48%。

隨後兩日,局勢朝沈太福預想的反向發展,政府沒有任何退讓的跡象,各地的擠兌事件則層出不窮,他試圖倚重的媒體和老幹部似乎也幫不上忙。3月31日上午,沈太福再次召開中外記者會,下午,他在北京首都機場被截獲,當時他帶着三張身份證和一皮箱的錢打算出逃國外。4月18日他被宣佈逮捕。從這個月起,在國務院的直接參與下,各地組成二十多個清查組。歷經半年時間的清查清退,長城集資案的投資者都領回了70%的本金,全國清退款總比例達90%以上。另外,根據香港《文匯報》的報道,有120名官員因此案受到牽連。

儘管天下人都知道沈太福是因為高息集資、擾亂中央金融政策而被捕的,然而他最後卻是以貪污和行賄罪名被起訴。北京中級人民法院的訴狀稱,沈太福多次以借款的名義,從自己公司的集資部提取社會集資款,構成了貪污罪。他還先後向國家科委副主任李效時等21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錢、物等合計人民幣25萬餘元,這構成了行賄罪,法院於1994年3月4日判決,被告人沈太福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沈太福對判決不服,他的上訴理由是:北京長城公司是戴着集體帽子的私營企業——在1988年之前,北京市工商部門不接受私人申請創辦「高科技公司」,被告人不能成為貪污罪的主體,也沒有貪污的動機和行為,因而不構成貪污罪。他對律師說,「怎麼判我都行,但是,如果我是因為『貪污』自己家裏的錢而被槍斃,我不服。」一些法律人士也認為,對沈太福案的二審首先應當對長城公司的經濟性質重新確認。法院最終沒有採信這些意見。4月8日,沈太福被執行槍決。

①1994年,無錫爆發鄧斌集資案。1938年出生的鄧斌人稱「鄧老太」,原為無錫無線電變壓器廠工人,退休后創辦無錫新興實業總公司。在兩年多里,她以合作經營絲素膏、一次性注射器及乳膠手套為由,開出60%的利息進行集資,集資總額達32.17億元,涉案官員270多人,其中包括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首鋼總經理周冠五之子周北方等。1995年11月,鄧斌以受賄、貪污、投機倒把、挪用公款、行賄等罪名被判處死刑。

在1993年的春夏之交,禹作敏和沈太福兩案讓很多人心神不寧。如果說禹作敏案帶有一定的突發偶然性的話,那麼,對沈太福案的嚴厲處理則透露出當年經濟發展的某些特質。在鄧小平南方談話之後,中國經濟再度進入高速成長周期,萬馬奔騰,塵土飛揚,景象讓人喜憂參半。

喜則在於,經濟呈現出全面復甦的態勢。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1991年全國在建工程約9000億元,到1992年擴大到2.2萬億元,而到1993年前5個月,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又在上年基礎上增長了69%,這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數字。中央銀行多發了500億元,而各地仍然叫嚷缺錢。到年底,全國國內生產總值首次突破3萬億元。各省的民間公司增長非常喜人,廣東、貴州和湖南是鄉鎮企業產值增長速度最快的三個省份,分別達到了55%、57%和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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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蕩三十年——中國企業197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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