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揭秘信

十、揭秘信

德侖特留給曼特遜太太一封信。同樣內容的信他寫了一封給他的調查委託人——《記錄報》主編莫洛伊,下面是這兩封相同的信的內容——親受的莫洛伊:——我是怕萬一在辦公室找不到你才寫這封信的。正如信中所講,我已查出是誰謀殺了曼特遜。調查是我的事情,而現在則要由你來決定怎樣做這篇文章。調查所涉及的一個參與罪行的人從未被人懷疑過,我現在卻指控他就是殺人犯,所以我想在他被捕之前你不會發表這余消息,我認為在他受審並確認有罪之前發表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決定等到哪個時候發表;也可能發現在那之前我給你的材料就可以派上這樣或那樣的用場。但這些都是你的事了。與此同時,你是否願意和倫敦警察局聯繫,讓他們看看我寫了些什麼呢?我已解開了曼特遜一案之謎,但我祈禱上帝,如果沒有和這個案件沾邊該多好。現附上我的信。——菲·特

馬爾斯通鎮,六月二十六日

這封信有一個長長的附件,主要內容如下——

除了曼特遜比往常提早起床外出走向死亡這個疑點之外,這件事還有兩個小疑點。我想,成千上萬讀了報紙的人也是會想到的,這兩點從一開始就很明顯,第一點人們發現儘管離房子不到三十碼,可是屋裏的人都說他們沒有聽到叫喊聲或聲響,曼特遜沒有被堵住嘴;他手腕上的印記表明他和襲擊者進行了搏鬥;手槍至少打了一槍(我說至少一槍,是因為用手搶殺人,特別是如果有博斗,罪犯通常至少有一槍失誤)。我聽說男管家馬丁是個睡覺很輕的人,聽覺很敏銳,他卧室的窗戶都開着,而且幾乎是直對着發現屍體地方,因此,這個離奇的事實對我來說就更加離奇了。

第二個從一開始就顯而易見的疑點是,曼特遜把假牙忘在床邊了。似乎他起床后,穿好衣服,系好領帶,戴上懷錶,就出了門,忘記戴上他成年累月用的假牙,其中包括一張嘴便會看見的上頷牙。顯然他並不是由於太匆忙;即便如此,他很可能忘記的也會是其他東西而不是假牙。

然而,這兩點奇怪的細節當時都沒能引出更多的線索。它們只是使我嗅到了藏在陰影里的一些疑點,在曼特遜怎樣、為什麼,被誰殺死的謎團上又加了一層謎。

有了這段前奏,我在頭幾個小時的調查中就發現了正確線索,而這條線索卻被費盡心機地掩蓋起來了。

我已描述了曼特遜裝飾儉樸的卧室,它與房間里大量的衣服和鞋形成了奇特的對照。我也形容了他的房間與曼特遜太太的房間之間的聯繫。在他那擺滿鞋子的兩個長長鞋架上層,我找到了曼特遜臨死前一天晚上穿的那雙漆皮鞋。我對你說過我要找到這些鞋。我掃了一眼這排鞋子,倒不是因為他們能給我提供什麼線索,而是因為我正好是鑒賞鞋的專家,所有這些鞋的做工都是出類拔萃的。但是我的注意力馬上就被這雙鞋的特點吸引住了。他們是系帶鞋中最輕的那種禮服鞋,鞋底很薄,沒有鞋尖裝飾,象其他的鞋子一樣,樣式很漂亮。我注意到在那雙鞋面上有一條細長的裂紋——就是系帶的那個地方。這種緊腳的鞋要很用力才能穿上,所以接縫處一般都縫得很結實。在我看的這兩隻鞋中,縫線都開了,下面的皮子綻裂。每隻鞋的裂縫都很小,不足八分之一英寸長,撕裂的邊緣在不穿時都合在一起,如果沒有幾分鑒賞皮鞋的才能,一般是不會注意到的、還有一個更不引人注意、不用心根本看不見的地方:連接鞋底和鞋面的縫線已經拉開,鞋尖和每隻鞋的外創已經被拽開,仔細看都可以看見縫線。

這些跡象只能表明一件事——這雙鞋被一個腳大的人穿過。

我馬上又發現,在所有其他鞋中,沒有類似的跡象。沒有人硬擠著穿進那些瘦皮鞋。一個不是曼特遜的人穿過這雙鞋,為什麼呢?而且就在最近,因為撕裂的邊緣還很新!

曼特遜死後又有人穿過這雙鞋的可能性是不值得考慮的,因為我檢查這些鞋的時候,屍體才發現二十六個小時。況且,別人為什麼要來穿這些鞋呢?在曼特遜活着時候有人借過他的鞋,並且穿壞了,這種可能微乎其微。還有其他的鞋可以穿,別人是不會選中這雙鞋的。而且,這個地方的男人只有男管家和兩個秘書。

我的腦子裏剛剛形成「一個不是曼特遜的人穿了這雙鞋」的念頭,就湧出了一大堆想法。人們從沒有聽說過曼特遜在晚上喝許多威士忌。發現他的屍體時,他穿得很不整潔,這很不象他——袖口向袖子裏面卷著,鞋帶系得亂七八糟:他起床后沒有洗漱,還穿着前一天晚上的襯衣、領子和內衣;他的懷錶放在沒有鑲皮子地馬甲兜里,這一點兒也不象他。在他的那種家庭環境中,曼特遜竟然告訴妻子自己的行蹤,尤其是晚上睡覺的時候,而他和妻子平常是不怎麼說話的,這一點就非常奇怪。曼特遜起床后連假牙也沒有戴,就更反常了。

我突然有了一個明確但還沒有得到證實的想法——「那天晚上在家的人不是曼特遜」——開始這好象是個完全荒謬的想法。

我沒有多想一個硬要穿上曼特遜瘦鞋的人的動機是什麼。警察對檢查腳印非常內行。但是這個人不僅想不留下自己的腳印,還想留下曼特遜的腳印。如果我猜想正確,他的整個計劃就是要造曼特遜當晚在那個地方待過的印象。

我根據這個新想法來考慮沒有戴假牙這件事時,對這件最為奇怪的事情的解釋突然閃現在眼前。假牙並不是非得和主人形影不離不可的。如果我的猜想正確,那個不知名的人把假牙帶進屋裏,放在床邊,其目的和放鞋一樣:使人們不再懷疑曼特遜已經回到屋裏面且睡覺了。這當然就導致我得出了這樣的推論:曼特遜在假曼特遜來到屋裏之前就死了;其他的事情也證實了這點。

譬如衣服,現在我回憶一下衣服的狀況。如果我的猜想正確,那個穿曼特遜鞋子的不知名的人一定拿走了曼特遜的褲子、背心和獵服。它們現在就在卧室里,在我眼前,馬丁見過那件獵服——誰也不會認錯的——坐在圖書室打電話的人正是穿着這件衣服。現在很明顯,如果我的猜想正確的話,這件不會被錯認的衣服是這個不知名的人計劃的關鍵一環。他知道馬丁一眼就會把他認作是曼特遜。

在這裏,我的思緒被一件我以前忽略了的事情打斷了。曼特遜那天晚上不在家裏,這個不容置疑的假定,對我的影響太大了。以至於我,還有其他所有的人都沒有注意到這一點:馬丁沒有看見那個人的臉,曼特遜夫人也沒有看見。

她睡眼惺松地和一個鐘頭前還活着的丈夫說了幾句話。我認為,那個人低頭彎腰打電話時,馬丁只能看見他的後背。毫無疑問,有人在模仿這個很有特點的姿勢。一個人的後腦勺和脖子是很有特點的。事實上,這個不知名的人可能和曼特遜高矮差不多,除了上衣,帽子和他的模仿能力之外,他不需要什麼喬裝打扮。

任何讀到這裏的人都會明白,作案人為什麼從窗戶里進來而不是從門口進來。如果從門進來,在大廳對面的餐廳里有耳尖的馬丁,十有八九他會被聽見,而且還可能碰個臉對臉。

接下來就是威士忌的問題了。那天晚上竟然少了許多,卻是奇怪之極。馬丁因為這件事驚訝得目瞪口呆。在我看來,許多人——很可能就象這個人一樣,幹完了血案,剝去了死者的衣服,下面還要接着扮演性命攸關的角色——都會把這個細頸瓶當朋友。毫無疑問,他在叫馬丁之前喝了一口;等他輕而易舉地做完了這套鬼把戲后,也許又喝了許多。

但是他知道適可而止。最棘手的任務還在等待着他——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這件事對於他顯然是至關重要的,他得把自己關在曼特遜房間里,留下個人信服的跡象,證實曼特遜的確來過。但是隔着半開的門,那邊躺着一個醒著的女人,這個人知道家裏的習慣,他會認為曼特遜夫人很可能睡著了,我想他還了解一點,就是他們夫妻之間疏遠,他把希望寄托在這一點。即使曼特遜夫人聽到他,也不會來理會眼前這個所謂的丈夫。

曼特遜夫人在驗屍法庭上說,她想問這個所謂的丈夫兜風是否愉快。他不僅用曼特遜的聲調做了回答;還主動地作了一番解釋。正如曼特遜夫人所說的,為什麼一個長期不和妻子交流思想的人會說出這麼多事情,而且是些妻子不感興趣的話呢?為什麼這麼詳細的解釋都與馬洛有關呢?

在這兒我要停止對這個行蹤的陳述,提出一個有充分根據的問題——

誰是那個假曼特遜?

鑒於對這個人的了解,或者說已有很大把握的推測,我提出下列五點結論:

(1)他和死者有密切的關係,他在馬丁面前的所做所為以及和曼特遜夫人的談話都沒有露出一絲馬腳。

(2)他的身材與曼特遜相近,特別是身高和肩寬,當看不清頭部,衣着又肥大時,坐着時的背影特徵完全一樣。但是他的腳大了些,不過並不比曼特遜的腳大得太多。

(3)他有很好的模仿和表演才能——很可能還有一些經驗。

(4)他對曼特遜家裏的佈置了如指掌。

(5)他急需造成假象,使人們認為曼特遜星期日上午直到午夜時分一直活着,而且待在家裏。

下面我按照上述幾點的順序,講一講從約翰·馬洛先生本人和其他途徑得來的一些有關馬洛先生的事實:——

(1)他是曼特遜先生的私人秘書,相處已近四年,兩人關係親密無間。

(2)這兩個人幾乎一般高,大約5英尺11英寸;兩人都很壯實,肩膀很寬。馬洛年輕二十歲,身材修長,不過曼特遜的身體也很好。馬洛的鞋子(我檢查了幾雙)大約比曼特遜的鞋子大一個號碼。

(3)我在調查的第一天下年得出一些已經陳述過的結果之後,就給一個朋友發了一封電報,他是牛津一個學院的研究負,詢問馬洛的情況。

他回電說「馬洛當了三年戲劇會的成員,並擔任過一任會長,扮演過克菜昂和麥爾庫修,性格表演和模仿表演很受歡迎,在歷史幽默劇中擔任過主角。

(4)在與曼特遜的交往中,馬洛成了家庭的一員。除了傭人之外,誰也沒有他那樣有機會了解曼特遜家裏的詳情。

(5)我可以肯定馬洛在星期一早晨6點30分到達了南安普敦的一個旅館里,然後開始履行使命,按照他自己所說和假曼特遜在卧室對曼特遜夫人所講的話那樣。這是有人讓他做的。而後,他乘車這回了馬爾斯通鎮,對謀殺的消息表示震驚與恐怖。

更為有利的事實是:在第二天驗屍法庭開庭的時候,我知道驗屍要在旅館進行,我指望那時候白房子裏的人都不在,只有我一個人。

事實果然如此。旅館里的驗屍開始時,我正在白房子起勁地工作。我隨身帶着一個照相機。我搜查了一遍。剛開始,我就發現了兩處新指紋,而且拍照了,指紋又大又清楚,在曼特遜卧室的五斗櫥右上角擦得鋥亮的抽屜上。還有另外三個指紋在放着曼特遜假牙的玻璃碗裏。

我從白房子拿走了碗,又從馬洛的卧室里挑選了幾樣東西,上面有十分清晰的數不清的指紋。我已經有了馬洛的清晰指紋,是留在我的袖珍日記本紙頁上的。他就在我面前留下指紋,可自己還不知道。

到了晚上八點,我在主教橋科珀先生的幫助下,在他的照相館里放大了十二張馬洛的指紋照片。很明顯,他在我面前不知不覺留下的指紋和他在卧室東西上留下的指紋以及我提到過的那些指紋是一致的。這樣就證實了馬洛最後到過曼特遜和曼特遜太太的卧室。而他一般是用不着去曼特遜的卧室的。我希望能夠把這些指紋複製,與這封信一起公佈。

晚上丸點,我回到旅館自己的房間里,坐下來開始寫這份材料。現在全部經過講究了。現在是凌晨四點鐘,我要去主教橋乘中午的火車去倫敦。到了以後,我就把這些材料交到你手中。請你把這份材料的大意轉告刑事犯罪調查局。

菲利浦·德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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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一無二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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