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英國式看問題方式

一種英國式看問題方式

奈保爾著

孫仲旭譯

寫這一章,讓我下筆不易。我1957年認識了安東尼·鮑威爾(AnthonyPowell),他當時五十二歲,是他聲譽正隆之時,我當時25歲,在倫敦處境窘迫,囊中羞澀,出版了一本書。出於我沒能明白的什麼原因——我們之間千差萬別——他待我以友誼,我是過了段時間,才相信了這種友誼,友誼是真實的,並且一直持續至1994年,當時他老了,背駝,行動緩慢。那天,他在他位於薩默塞特郡的住宅大門處跟我道別,他說得有種儀式感,讓我知道那會是我們之間最後一次見面,也的確如此,不過後來他還繼續跟別的人見面。

六年後,他去世了。有個電視新聞節目邀請我接受採訪,談談他。我欣然同意,但是後來在演播室里,我沮喪地發現關於他的寫作,我幾乎沒什麼好說的,只能虛張聲勢;在晚間新聞上,這也不會成為一條好新聞。我跟這位了不起的人做朋友做了那麼多年,對他的作品卻讀得很少。

我當時珍視他的友誼與大度,樂於跟他交談,覺得他博覽群書,從來都很睿智,卻一直拖着沒有連貫性地閱讀他的作品。他寫作多卷本長篇小說《伴着時光之曲而舞》(ADancetotheMusicofTime),一直寫到1974年,之後,他年過七十后,還寫過零零碎碎的小說及戲劇作品。在似乎是遙遠的過去,我讀過他的長篇巨著中的頭兩卷。我記得的很少,本來以為是因為其主題,英國式教養跟我距離太遙遠。鮑威爾以身為英國作家而自豪,他覺得這一點優雅而特別,人們早晚會再來審視這一點。讀了那兩卷長篇后,我有了種印象(當時我因為覺得奇怪而並不認可這一印象),而且一直不曾忘記,那就是作者希望展示他對英國風俗有多麼了解。

後來過了很久,我讀了系列中的第三卷,這卷寫作中的講究、對各種情緒的處理以及節奏,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給他寫了一封信向他致敬,並向自己保證有一天,等我有時間了,我要連貫性地讀讀這部著作,在此之前,我還未能這樣讀過。

他去世后,有位文學周刊的編輯邀請我寫一寫他。我當時正在寫一本書,別的什麼都顧不上。可是寫寫鮑威爾這個主意吸引了我,我讓那位編輯稍微等一等。我有時間后,就專門來讀了。我找來兩本平裝合集,從中間開始,連續讀了六卷。我感到震驚,鮑威爾憑着一本書在美國取得了小小的成功,我感覺這也許沖昏了他的頭腦。我讀這部厚重之作時,它在形式上,根本不是我所期望的,寫作上越來越不講究,一切都解釋過度,寫得更加赤裸裸地具有自傳性質。這位作家身上,也奇怪地有種新的自負,就像是一位覺得自己已經功成名就的人,現在做什麼都不會出錯,可以像一位訓練有素的魔術師一樣,從帽子裏往外掏滑稽角色,感覺自己一定別再多做什麼了。

書中完全沒有敘事技巧,也許根本就沒有考慮敘事。中間幾卷有一卷中有這麼一個時候,早時出現過的幾個角色某天晚上在一次轟炸大屠短袖,單件摻殺中喪命。主要敘事中——其中充滿了巧合,每一卷里,總是會把以前的很多角色聚在一起——這次大屠短袖,單件摻殺又像是一次私人事件,一次與個人有關的閃電戰,再次把部分出場人物集合到一起:幾乎沒有預兆,兩架炸了就跑的轟炸機炸毀了作者兼講述者熟悉的兩幢房子或者地方:兩架轟炸機,兩幢房子,就這麼多。

作家在處理這種奇怪之事時,一定得小心謹慎:對於災難和古怪事情,一定要事先埋下伏筆,也許甚至提前一兩卷。說人們在戰時就是這樣沒有預兆就死去是沒用的,一本書就是一本書,一定得有自身的邏輯。不管怎麼樣,這本書寫於事情過後很久,此時,那種可怖之處應該已經仔細考慮過,也承受了。書中表現出來的,是有些即將死去的人行為奇怪,他們好像屈從於某種心靈感應式的提示,在久久地道別。那天晚上晚些時候,碰巧的是,作者得知這一災難事件,通常離群索居、滿足於當聽眾和旁觀者的他在舉動上,有了非同一般的活力,黑燈瞎火中,摸到了那兩幢被炸的房子,找到一幢,又找到一幢,確認了他已經得知的。

死亡和得知死亡,就這樣寫出來。那一時刻應該極具悲劇意味,卻缺少感情力量。缺少的,是我們並不真正了解死者,我們不像作者對他們或者其原型那樣了解,這就是此書在組織上手法笨拙導致的後果之一。從頭到尾用的都是第一人稱,我們對人物的了解,大都來自對話。這種敘事令人感覺沉悶,因為每段對話都要完全編出來(儘管在描摹英國人各種說話口吻方面,鮑威爾是位大師),這是浪費時間,主次不分。

每一卷的開始,都有我們也許可以稱為現狀說明的一段,每次現狀說明都結束得絕對在意料之中,有點像是一場派對。現狀說明中,我們得以瞥一眼敘事裏的那些中心人物,了解到自從我們上次看到他們以來,有了什麼進展,特別是我們還了解了他們目前的婚配情況。一開始,這樣做會令人吃驚,可是後來,這種音樂一停就搶椅子的遊戲就根本不會讓人吃驚了。然後我們也開始感覺儘管一開始,這些人對我們來說是新鮮的,是我們未必擁有的社會知識之一部分,卻是平面化的,未能有趣到足以讓我們看下去。他們的相互影響並未隨着年齡和時間的流逝而加深。作家在他們身上着墨很多,但是我們覺得不知怎麼,他在他們身上看到的,比他讓我們看到的要多。

這樣的失敗不同尋常。戰前,鮑威爾當過電影編劇,我們早期談話時,他經常用他的編劇經歷來說明不應該怎樣寫作。他和他的編劇同事(據他說)可能需要在某一階段介紹某個角色,為了給這位角色一個特徵,他們有可能專註於描寫他的外表,這樣最簡單。他們可能讓這個人腿瘸,或者愛眨眼睛,要麼這個人也許穿某一類衣服,要麼抽某個牌子的香煙或者雪茄。這種做法寫劇本管用,寫書就蹩腳了。然而可以這麼說,某種程度上,這就是鮑威爾在他這部長篇著作中的寫作方法。

最後,我的感覺是這個人,我的朋友,也許寫了書,也許過的是文字生活,卻不是他想成為的作家。

我在讀他戰前的一本書《觀察死亡》(FromaViewtoDeath)時,這種感覺更強烈了。一位畫家來到某座鄉間住宅畫一幅肖像畫,書中詳細描述了英國的鄉間習俗,幾乎可能就是寫這本書的目的所在。畫家很快決定自己要去當鄉紳,就按照他們的生活方式來生活。他騎一匹馬,墜馬,摔死。在他後來的書本中,一切都解釋過度,話太多了,然而有什麼必要?藝術家是否就該待在他們最熟悉的領域?這令人難以理解,也許除了展示社會知識別無他意。

有種寫作會削弱其主題,我相信絕大多數好的寫作都像這樣。《觀察死亡》儘管在描繪鄉間風俗上細緻入微,卻並不能加深讀者對英國社會的印象。《伴着時光之曲而舞》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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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常見的小說寫法就像這樣:偉人去世,一片頌揚之聲,然後有人——通常是個崇拜者——研究他的生平,以撰寫傳記,然後發現了各種各樣非常負面的事。易卜生經常使用這種寫法,不過書中的偉人沒死。易卜生筆下的偉人在這種背景下,幾乎被幹掉了。我感覺自己就像小說中的人物,但是我不知道故事該怎樣寫,不知道怎樣才能把我的想法講給認識鮑威爾的人們聽。我想誰都不會相信,我跟鮑威爾做了那麼多年朋友,卻根本不曾認真而連貫地讀過他的作品,只是最近才這樣做,而且現在並不視他為作家。這就是易卜生式的負面發現。這種話,我無法講給邀請我寫寫他的那位編輯聽,所以我什麼也沒做,什麼也沒說,但是不知怎麼,有種看法流傳開來,說我褻瀆了友誼。

難以跟別人說明的是,這種友誼依然珍貴,並沒有因為負面發現而被抹殺。但是我在1957年遇到他時,他是位了不起的英國作家,他的垂青讓我受寵如驚,而且在我們保持友誼的那麼多年裏,我一直視他為大作家。友誼能夠持續如此之久,也許就是因為我不曾細讀過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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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這本書的目的,並非想寫文學評論或者自傳。有誰想了解鮑威爾或者沃爾科特,可以去找這兩位已經出版的評論著作。我只希望以個人的方式,列出我在自己的職業生涯中接觸過的寫作,我說寫作,但更準確地說,指的是洞察力,一種觀察和感覺的方式。

儘管這個想法既浪漫又美麗,但是所謂的文學共和國——人們都把自己的作品帶去那兒,人人平等,那裏有個接待室,在一位文學聖彼得面前,他們接受公平的評判,然後死後的靈魂過着有名望或者默默無聞的生活——並不存在。平等的想法自然不對。每種寫作,都是某種特定歷史和文化的洞察力的產品,這並無爭議。各國的文學史都一直在說明這一點,誰都不介意。但是英美的圖利性質的「寫作學校」卻不這樣想,他們規定某種矯揉造作的散文體敘事(這在現在是種普遍寫法,但是再過二三十年,幾乎可以肯定會顯得過時)寫作方法才是正確的。

讓我看看我能否簡單說明一下。一開始(有種危險是使用太多詞,像海明威那樣),你使用的是極其簡單的語言(就像海明威),足以吸引別人注意你的風格。時不時,為了再次吸引人們的注意,你可以寫很簡單而贅詞甚多的一段,中間階段,你就可以放鬆了。在寫作變得不順暢,在必須應付難寫或者微妙的地方時,陳詞濫調無論如何都會滾滾而來,語言就顯得捉襟見肘。但是在讀了你簡單的開頭和後面的簡單段落時,不會有多少人注意到。別忘了倒敘,而且為了給白開水般的敘事增加密度,倒敘裏面再倒敘。記着寫作學校式敘事中的金科玉律:一段描述性段落,接着是兩三行對話,這樣做被認為是向現實主義靠攏,但是對話不能總是直接引語。經過這種寫作學校作坊的篩選,中國人、印度人和非洲人的經歷寫出來后,樣子和感覺上都是美國式的,現代的。這種寫作學校出來的作家全都烙上了同樣的現代個性,這是他們取得成功的部分表現。

我在類似沃爾科特故鄉的一個海島上長大,別的種族近在咫尺,可是我出生后的五六年,一九三幾年時,我住在一個移植過來的印度中,這個印度正在因為我們殖民地生活的各種不足而被沖走,但當時仍然感覺是完整的,這也給我一種感覺基礎以及文化知識,在這點上,就連在我之後出生的人都不具備。我終生都擁有這種感覺基礎。我想這樣說並不為錯:一開始,生活在這個非同尋常的印度,我看到了別的種族的人,但同時我又沒有看到。這讓我易於接受我父親所寫的,關於自成一體的本地印度人生活和印度禮拜儀式之療效的短篇小說,我不僅易於接受這些短篇,而且受到了極大觸動。我目睹過這些短篇的創作過程,並且留下了深刻印象。這跟粗糙的鄉間版《羅姆利拉》——根據史詩《羅摩衍那》改編的露天劇——一起,屬於我最早的文學經歷。

我不知道埃德加·米特爾霍澤會怎樣看待那本綠皮小冊子中收入的我父親的短篇(如果在他醞釀仿效那位佛教徒自色小塑料桶浸焚時,會抽時間看看那本小冊子),我想他的評價不會很高。埃德加最大的願望,就是成為一個流行作家,風格屬於一九三幾年乃至更早期的,令人稱奇的是,他成功了一半。就像房地產中介會把環境掛在嘴邊一樣,埃德加也會強調故事,故事,故事(事實上他在我面前這麼說過)。並且他因為他不確定的荷蘭—瑞士—圭亞那背景,對何為普遍性自有看法。他會把我父親的短篇看成民間文學,具有印度本地的色彩,相去遙遠。從某種程度上說,他這樣看也沒錯:我父親應該寫他周圍一九四幾年的世界,而不是上溯至1906年的模糊世界。

埃德加——時不時還有別人——詢問過我所受的影響,對我如此看重我父親寫的那些短篇感到吃驚。這些短篇不僅向我展示何為文學而辛苦,而且讓我了解了我的背景及過去。我出生在特立尼達的印度人聚居的農村,可是我很快就開始去別處生活。我父親的短篇為我在那片農村地帶加上了人口,給了我一種很真實的知識。沒有這種知識,在特立尼達殖民地,我會在精神上漂泊,就像我後來看到的身邊很多人一樣。我想我本來會像埃德加和別的人一樣,為自己編造出祖先(這是殖民地的神經官能症),或者甚至就像薩姆·塞爾文——他是個印度人而且長相英俊,卻跟他的背景一刀兩斷(在他的短篇中,他對印度人做法的無知,讓他有點像是文盲)——展現出來的,只是他的種族和一表人才。

也許我父親的短篇對任何人的意義,都不及對我的意義更大。我父親最早是在1943年把這些短篇收進一個藍皮小冊子,這本小冊子跟六年後沃爾科特的《二十五首詩》很相似。沃爾科特那本書是由巴巴多斯的《鼓動報》出版社印刷的,我父親的是由特立尼達的《特立尼達衛報》的印刷廠——《衛報》商業印刷廠印刷的。兩本書的定價都是本地幣一元,即二十一便士左右,相當於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我父親的書根本沒有造成什麼轟動,跟沃爾科特的書差遠了;甚至在特立尼達,那些讀物都被認為離生活太遠。但是印刷的幾千冊還是賣掉了,主要是賣給了印度人,我想是他們喜歡讀到關於他們自己的東西,喜歡看到印出來的印度名字,還喜歡看到把日常的印度生活可以說提到了一個高度。所以這本書在1943—1944年時,取得了成功,後來再未有過類似成功。

1976年,安德烈·多伊奇出版社為我父親的短篇小說出了本集子,我撰寫了一篇長長的序言,書封上熱情洋溢的文字出自戴安娜·阿西爾之手。後來這本書削價處理了。海因曼出版社1994年也出過,那次出得薄一點,裝幀漂亮。我沒看到有什麼消息,我想這本書出版沒什麼好報道的,也沒有專門去查。十年後在印度也出了,即使按照印度出版界的低標準,這本書也出得很糟糕,封面上對正文沒有一行說明性文字,說這本書是魔法書、菜譜或者印度格言書也行。出版人說他當時忙,如果這位出版社能騰出一個小時,這些短篇就有可能作為印度海外僑民中的開拓性作品推出。但是實用主義的印度就是實用主義的印度,根本不會考慮自己的歷史或者文學,儘管現在對印度人海外僑民談得很多,但印度人關心的僑民,只是能讓他們得到一張綠卡或者得到一位擁有美籍身份的女婿或者兒媳婦的那種。從南到北的周日報紙上,在分類廣告的徵婚欄,你都能看出廣而告之的那種迫切需要。

我現在必須承認那些短篇已經沒有生命,只是活在我心裏。沃爾科特的海島類似我們那個,我們之間卻千差萬別。導致這些差別的,是兩項重要的事實:我1932年出生在印度人的特尼立達,從七歲左右起,我就看到父親寫短篇小說,這意味着我一早就身處一個獨特的精神世界——跟島上別處不同的世界,甚至跟我母親的大家族的其他部分也不同;沃爾科特和我之間,還另外有一項很大的區別:我眼界更寬后,能夠超越我們自己的小社區,理解他的需求和渴望(從無家的歌謠中解放出來的黑孩子,貴族之海中的褐色頭髮),但是我身上有些地方,會讓他難以理解。

他對海島的看法不是我的。一個在腦子和心裏牢牢記着沃爾科特的海島的人,會以自己的方式看待世界。他不會(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對托尼·鮑威爾的英國感興趣,也不會感覺與其有足夠的關聯,沒有能力評判來自英國的寫作。P.G.伍德豪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矯揉造作又當別論,這兩位作家似乎很有英國特色,誰都可以評判他們。他們的著作本身是現代童話,出於種種原因,善於製造神話的英國人很擅長這種形式的寫作。

作為他英國人特點的一部分,托尼會喜歡那種微妙而特殊的方面,喜歡被納入那個製造神話的格局。在那部長篇巨著即將結束時,戰後在聖保羅教堂,舉行了一次盛大的感恩禮拜,敘述者參加了。事實上對於戰爭,他並未參與多少,但此時,他就像阿爾庫爾之戰後的亨利五世。他全文引用了禮拜時唱的《天佑吾王》的原始版本,用意——我感覺是虛假的,而且太取巧了——是給前面已寫的一切(大部分都是瑣碎之事)加上回顧性的史詩特點。這就是托尼在英國神話中的演出,他所期望的會降臨到他身上,即對他作為二十世紀英國神話製造者的一種承認,而他在美國取得的小小成功——當時正是他寫作多卷本小說寫得投入之時——似乎最終指向了那個方向。但是他的自傳性長篇小說不過如此:自傳性,而且具有私人性質,充滿了細節,只有對他的生活里裏外外都熟悉的人,才能深得其中三昧。他在美國取得的小小成功未能持久。

***

是弗朗西斯·溫德姆(FrancisWyndham)——多伊奇出版社的一位審讀人——1957年年中時,寫信給托尼·鮑威爾提起我。弗朗西斯是我的第一本書的第一位審讀人。他喜歡這本書,但是多伊奇想出一本長篇小說,我很快就拿出了一本(那時候的一天似乎要長些),等到過了大約一年,書出來后,有一天上午,我和戴安娜·阿西爾一起,跟弗朗西斯在迪安街上的加吉亞咖啡館見了面,那裏離多伊奇出版社的編輯部不遠。弗朗西斯有一個格子間,而不是單間。出版社編輯部里,隔板之間的地方小得他要擠進去才能坐到自己的辦公桌前。他說多伊奇給他的工資微薄,再少一點,多伊奇就得去坐牢了。我當時不知道,只是過了很久,才知道弗朗西斯的門路很廣。可能因為我渾然不知,反而有利於我們維持友誼。我喜歡睿智而且風趣的他,我想他是我認識的第一個真正的知識分子。初次見面後有段時間,我們每周都見面。

過了不久,托尼·鮑威爾給我寄了封信或是一張卡片。他當時是《笨拙》周刊的文學編輯,他們登了篇關於我的處,單件摻著洗女作的佳評。我們當時在電話上約好在厄爾維諾酒吧見面,那是艦隊街上的一間酒吧,記者常去。托尼儀錶堂堂,平易近人。我因為《笨拙》上的那篇書評向他道了謝。後來我發現他不只是把書交給別人去評,竟然他自己也讀過,這可讓我感到意外。他又說了句我當時覺得很有智慧的話,後來我還用了多次,最後我覺得只是說得合適而已。他說無論有何不足,一個作家的長篇小說處,單件摻著洗女作有種抒情特點,這是作家無法再次捕捉到的。和我之前遇到的相比,這是一種更高層次的評論性欣賞意見。

他跟我說三四年前,他也是在厄爾維諾酒吧跟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Amis)第一次見面,還是在艾米斯因為《幸運的吉姆》(LuckyJim)一炮走紅之前。托尼喜歡艾米斯的書評,所以跟他聯繫上。他們首次見面那次,艾米斯說他沒法跟托尼久待,儘管他也想,當天晚些時候,也是在那裏,他已經安排好見一個「很蠢的人」。這樣說,給他們的首次見面加上了一點頑皮的意味,托尼納悶艾米斯所說的蠢人會是誰。那個蒙在鼓裏的人如期而至:是特倫斯·基爾馬丁(TerenceKilmartin),《觀察家報》(Observer)文學編輯,後來校訂過斯考特—蒙克里夫所譯的普魯斯特作品,他可根本不是個蠢人。

那是艾米斯開的小玩笑,托尼對此念念不忘,正具其人特色。他樂於交遊,把朋友們都視作非同常人,喜歡得要繞着他們走一圈,看看他們性格中的所有方面,這樣做完全沒有惡意。不存惡意這一點,也說明了很多問題。他保存着他所有朋友的信件,隨便就能從他小小的辦公室里抽出一封約翰·貝傑曼或者康斯坦特·蘭伯特一九三幾年時寫的信(貝傑曼寫的是古典式,文字緊密,蘭伯特的字體粗,筆尖又寬又平)。我懷疑他把信件都按字母順序存檔。

可以這麼說,他收集人,就像十九世紀時的「性格」作家或者撰寫《時人小傳》(BriefLives)時的約翰·奧布里。他在戰時寫過一本關於約翰·奧布里的書,你會覺得作家跟寫作對象是絕配。但是托尼的書寫得沉悶,就像格雷厄姆·格林有一天實在忍不住跟托尼說的。托尼白紙黑字記下了這件事,卻沒有回應。你會覺得寫奧布里的那本書難以卒讀,還是要說,對一個完全以作家身份生活的人,他的很多書都給人這種印象,令人難以卒讀,此事說來奇怪。戰前,是他努力以寫作闖出一條路,戰後,是他努力以寫作捲土重來,很是小心翼翼,不容有失,直到他感覺自己已經取得了成功。

我所愛的那個托尼就像約翰·奧布里,一個收集人及其怪癖的人,很少挑剔,覺得人們,特別是他的朋友讓這個世界充滿魅力。雖然未經明確,但事實上,我當時一直希望在更大範圍的英國社會中找到的,就是見識上的廣度和自己能夠受到那樣的歡迎。我渴望遠離我長大的小地方那裏泛濫的惡意。在那種小地方,所有評價都是道德上的,滿懷憎恨,敗壞人的名聲,以流言蜚語來評價人。但是直到那時,我在英國並不走運。我本來對大學有很高期望,但是我在裏面沒有發現多少。在我所上的學校里,絕大多數人思想狹隘,小里小氣,才能平庸,BBC里也是這樣。

然而有了亨利·斯萬茲,不久以後,又有了弗朗西斯·溫德姆,但他們是例外。然後好了,認識弗朗西斯后不久,我就找到了托尼·鮑威爾。這就是我曾經想要找到的英國,本來我已經放棄尋找了。第一本書的「抒情特點」——我之前從未聽到如此深刻的文學評價如此輕鬆道出,這句話體現了深厚的修養。待人接物上,托尼也體現出了深厚的修養。我開始有意學他,這也成為我自己性格的一部分。我需要的是富於魅力的事物,而非合乎道德的,以此來和主宰世界的卑劣和嫉妒相對抗。(許多年後,我遇到過一位成功的歐洲出版家,據說他嫉妒每一個人,這是他鐵打的原則。)但是如果沒有托尼這樣的例子,我就不會知道我要尋找什麼。我遲早會發現對我來說,他的著作中可取之處很少。但是托尼是我所受教育的一部分,是我作為作家所受培訓的一部分,也比托尼知道的還要多。

我跟他認識時,對他的著作,我只知道《沃林的下場》(What』sBecomeofWaring)的電台改編版,那本書是他戰前出的一本,1939年出版,托尼後來說這本書賣了999冊,暗示因為戰爭爆發,讓這本書沒能賣得更火。這本書構思簡單,是關於一個並不真正去旅行的遊記作家。這一構思如此簡單,不會讓人吃驚的是,之前和之後,五六本書中都用過這樣的構思。在電台改編版本中,表現出來的是敘事被滔滔不絕的話語淹沒。那本書本身也是這樣,以鮑威爾的方式,一切都解釋過度。

我不能說我不喜歡電台改編版,就問托尼他覺得怎麼樣。這種文學上的狡猾——把球踢給對方,的確是這樣,後來在類似情形下仍然管用——就是在那一刻想到的。

他說他喜歡,可是演員無一例外,都演得過火,他們就連說一句簡簡單單的「把煙遞過來好嗎?」都要試圖帶上戲劇味,我想那是讓我厭煩的另外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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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沃林的下場》的電台改編版不談,讓我感到驚奇的是,是我多麼經常會對當時有名的長篇小說感到困惑。格雷厄姆·格林的《文靜的美國人》(TheQuietAmeican)讓我看不明白,這本書在1955年是本熱門書,它的背景是印度支那,關於即將到來的戰爭。這本書讓格林有了名氣,說他有預見性。我看不明白那本書的部分原因,是我當時不讀報紙,或者說我有選擇地讀。我不讀關於美國的新聞,根本不讀總統競選的事,還同情那些必須跟蹤報道的記者。德·昆西(在希望收集了不起或者與眾不同的人們這方面,他就像托尼·鮑威爾)跟華茲華斯見面時,失望地發現這位了不起的人——畢竟是位詩人——竟然會對像報紙這樣普通的東西感興趣。

我不知道像德·昆西這樣一位愛刨根問底的人會怎樣看待我。如果當時有人問我,我會說儘管我對美國政治一無所知,卻對整個世界感興趣。我當時讀《曼徹斯特衛報》和《泰晤士報》。格雷厄姆·格林經常告訴採訪者(他們習慣於讀以前的採訪,他們提的問題都一樣)他們所認為的他對於越南和其他地方的遠見,來自他仔細讀報。我當時對細緻讀報另有想法,把它看作是種無聊行為。事物按其常軌發展,選舉就選舉,英國和大不列顛基本上照常運作,去讀在過渡期間發生何事都是浪費時間,去讀有關文章,例如關於我們有過的最佳首相,同樣是浪費時間。

這樣做的好處,是等我開始旅行時,看到的那些地方都是新鮮的,但好處僅限如此。曾經有好多年,我渴望進入廣闊的世界,此時我已經置身於此,可是我跟其中的時事保持距離,生活得就像在特立尼達時一樣。我批評過從我那種背景來的人,說他們缺乏好奇心,我指的是文化方面的好奇心,可是我批評的那些人對事物的相對重要性自有看法,他們也會對我缺乏政治好奇心而驚訝不置。一旦我開始審視這些事,就看出了自己的這種無知(沒有別的詞可以名之)。這種有局限的觀念,也是我們的歷史及文化的一方面。從歷史上說,恆河平原的農民無權無勢,我們曾經被各個暴君統治,經常是被遠遠地統治,那些暴君來來去去,經常我們連他們的名字都不知道。在此背景下,沒理由會對公共事務感興趣——如果這種事情可以說存在的話。恆河平原上在政治方面如此的情況,在戰前的殖民地特立尼達也是如此。在這方面,在從印度乘輪船遠道來此的人們眼裏,沒有什麼能讓他們受到震動。

對於房子裏面我們這些孩子而言,奇怪的是,外面的世界——我們無法控制的——也在我們的內心世界產生迴響。在我外婆家的房子裏,甚至在我們住在西班牙港時,時常有宗教活動,讀印度經書,有可能持續一上午、一天或者兩天,有時是一周。

梵文學者達尼拉姆(大家都不是特別尊敬他)有可能騎着摩托車從鄉下來。他長相英俊,身材修長,棕色的皮膚閃閃發亮,帶着心不在焉的表情。他的額頭上剛剛用檀香灰糊點過,但是除此之外,他看上去根本不像是個梵文學者。摩托車讓他顯得時髦,也可以說他(就像有些梵文學者)在某個美軍基地有份薪水優厚的工作,開卡車,一天五美元(如果卡車是自己的,就是一天十美元)。可是在達尼拉姆換上他從綁在自行車后架上的一個小盒子裏取出來的東西(他的腰布、白色束腰外衣、念珠和帶流蘇的時髦圍巾)之後,在他懶洋洋地坐在為他鋪好的棉布床單上,並且用他柔和的聲音博學地說這說那時,他看着挺好,聽他說話,也讓人感覺不錯。

我不懂梵語和宗教講道用的印地語,(就像古代羅馬人)學會了帶着這樣一個觀念生活,即我們的宗教——儘管在我們看來是個人的事,是個體擁有的——是種神秘之事,用我們兒童不懂的語言進行,有些禮拜儀式中的象徵既像是村子裏才有的,又讓人覺得熟悉而又遙遠:用灰泥砌起來的土祭壇,是我們仿照古代的覆草祭壇所建,上面插上了砍來的小香蕉樹,還有獻祭用的發出香味的火堆,點的是澆上澄清黃油和紅糖的油松木片。

那就是在大家族裏,我們自己擁有的半個世界。外面還有個我們對其了解很少的世界,一直在那兒,你出去就總是能看到,從另外一種意義上說,是神秘的。在特立尼達,我們長大時,帶着對於社會或聯想到人們時的極為簡單的概念:家以外,是甘蔗種植園、油田、政府建築等,政治一度意味着一個留着大鬍子,名叫圖拜爾·尤利亞·巴茲·巴特勒的格林納達人,他是個黑人,對《聖經》狂熱,有一些關於啟示錄的具有種族色彩的說法。1937年時,他在油田鼓動了一場大罷淡綠細直紋短工(期間有個黑人警昨晚剛洗的衣察被活活燒死),然後他就不清楚下一步該怎麼做。政治也可能意味着艾伯特·戈麥斯——西班牙港的那個葡萄牙人,留着斯大林式八字鬍,夢想成為特立尼達三十萬黑人的領袖。

在這種背景下,讀到路易十四的宮廷(在《自學歷史》叢書中,之所以讀,是為了得到關於莫里哀以及其他人的背景知識)或者法洗衣粉放在紅國大革對角綳著黑色命,或者法洗衣粉放在紅國十九世紀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政局變遷時,都像是讀到一個童話之地的事。沒有一個人看來真有其人。宮廷是什麼?廷臣是什麼?貴族又是什麼?我得在心裏編造出來,不過多數時候,我由着它們停留在字面意思上。這樣,我得到了很多事實,缺少內容,難以掌握,但是我當時生活在茫然無知的雲霧中,我周圍的世界——在舉行宗教活動時我外婆的家裏,在我上學時的課本里——一片混沌。我這樣也活得輕鬆;奇怪的是,我所受的教育,讓我學到的東西很少,想着就應該是那樣。

我因為成績優異獲得獎學金到了英國時,就帶着這種見識上的不足。我第一次不得不明白了這種不足,然後不得不又讀又寫,以彌補自己這種不足。

但是我現在覺得,我當時未能讀進去的那些作家也有部分責任。如果說在1955年,我不知道《文靜的美國人》是寫什麼的,只能在讀到三分之二時放下,那是因為格雷厄姆·格林沒有把他的主題寫得明晰。他以為他自己的世界是唯一重要的世界。他就像《情感教育》中的福樓拜,以為十九世紀中期法洗衣粉放在紅國複雜而糾纏的歷史最重要,大家都了解,然而並不是所有都市作家都像福樓拜和格林那樣。莫泊桑在他的短篇中儘管只有小小的空間可以利用,但他總是詳細交代了時間與地點,就算是次要的角色,也有名字和家族歷史(莫泊桑總是寫一生),讓他筆下遙遠的世界完整,並且易於接受,甚至具有普遍性。你不需要了解法洗衣粉放在紅國十九世紀的歷史,才能理解他筆下農民的悲慘境地或者普法戰爭留下的傷口之深。俄兩天它都區別國人(除了屠格涅夫)總是寫得清晰,來自偏遠的密蘇里州的馬克·吐溫總是寫得清晰。奇怪的是,等到最後,等到塵埃落定后,那些寫作時似乎自己居於世界中心的人,倒有可能暴露出他們才是土裏土氣的。

1955年,即《文靜的美國人》走紅那一年,伊夫林·沃出版了《軍官與紳士》(OfficersandGentlemen),他的戰爭三部曲的第二部,這本書也讓我讀得不順。我感覺儘管有通常的聲明,這本書還是跟事實太接近了,需要對戰爭進程和某個小地方的一場小戰役有一定了解,而且這本書寫得矯揉造作、油腔滑調,很多對話不知出自誰口,你得往回翻,看說話的是誰。這樣寫,也許有意是要輕描淡寫,卻是懶省事,是從戰前的喜劇帶過來的遺風,對於無所事事的閑聊是適合的,卻不適合描寫一場可怕的戰爭的初期。最重要的是,這本書中充滿一種奇怪的自負,不是事關國家的自負——在一本描寫戰爭的書中,如果有,倒是可以理解——而是戰爭期間社交上的自負,如同一個人,戰前性格憂鬱,然後在打仗時,發現了更高的美德:他認為比自己更高一等的那些人之間的同袍之情。奇怪地,這就像吉卜林,也使得這本小說很具私人性。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從這些書本中明白了當作家只能走自己的路,這讓我感覺如釋重負。我還記得1955年的另外一件事,那是在快到年底,我即將把多伊奇出版社要的長篇交稿時,想到應該去看一下大師怎樣寫對話。我就在一間W.H.史密斯書店的報攤上買了本毛姆(Maugham)的《面紗》(ThePaintedVeil),站着就讀了幾頁,很快便得出結論我無法從毛姆這位作家那裏得到指點,不是因為他差,而是我的素材跟他的差別太大,是我自己的素材,我只能守着它,用我的方式盡量處理好。(儘管有過早交底之忌,但我還是要說讓我感到如釋重負的是,這種學習進程開始伴以一種摒棄的能力,感覺到我再也不需要讀亨利·詹姆斯的詞藻優美卻空洞無物的文字,這有多麼令人如釋重負。)

走自己的路的另一方面,是意味着我是在一個事實上沒有我的發展空間的地方努力當作家,這裏對何為寫作自有認識,而且跟我自從形成明確的雄心壯志后所以為的相反,這裏根本沒有文學共和國。

這也讓托尼·鮑威爾對我的友誼更顯得意義非凡。

***

我本來以為他的生活高枕無憂,但在1957年時,他過得不盡如人意。他名氣很大,書卻只賣了7000本,不足讓他維持生活,他必須找份工作,所以他在《笨拙》雜誌社當文學編輯,這份工作對他而言,充滿了屈辱。《笨拙》雜誌有幾頁文學版,可能只有兩頁,編輯伯納德·霍洛伍德——一個資質平平的漫畫家——經常說他自己就能編文學版。托尼說編輯部有人把霍洛伍德的名字分開來,說成「霍洛·伍德」。這個故事很能說明他在《笨拙》雜誌過得不如意。

然而是通過托尼,1957至1958年時,我成了《新政治家》周刊的書評作者。《新政治家》遠勝同類,是英國當時最好的周刊。它的前幾個版面具有政治性,關於社會主義、工黨。後面的藝術版面水平很高,任何政治傾向都可以。人們喜歡這種奇怪的搭配。《新政治家》的銷量為每期八萬份,對這種周刊來說可謂驚人。能在這份雜誌上露面,就可以說有了名氣,雜誌上刊登的一切會傳遍英語世界。我1962年去印度時,很多人,有時甚至是火車卧鋪服務員,對我都很客氣,因為我給《新政治家》寫稿(人們都知道這份雜誌對印度態度友好),傑出的電影導演薩蒂亞吉特·雷伊也想跟我聊聊《新政治家》上的影評。

但是我當上《新政治家》的書評人並非一帆風順。給我試評的第一本書(我想是臨時通知)是《軼聞錄》(ABookofAnecdotes),由廣受愛戴的讀書人丹尼爾·喬治(DanielGeorge)所編。這實際上是本笑話書,我不知道該怎樣評論這本書。今天如果我得為那樣一本書寫上三四百字,我會走捷徑,會挑出兩三則最有趣的,評論一下,然後再找到關於軼聞的幾句套話(我不能肯定會說什麼)。我當時把丹尼爾·喬治的這本書從頭到尾讀了一遍,本來是件令人愉快的事,結果卻變成了折磨。後來幾天裏,我把一小篇文章寫了又寫,開始感到頭疼。後來,因為沒什麼要說的,我想我應該批評丹尼爾·喬治,就言辭激烈、像個大學生一樣寫了。最後我把所寫的拿到了大特恩斯泰爾街,丟到了《新政治家》編輯部。過了不久,我遇到我認識的一個在《星期日快報》工作的人,我問起他丹尼爾·喬治的事,他說喬治這人性格好,為人慷慨,我開始擔心我那篇很糟糕的小文章有可能登出來。後來有幾周時間,我害怕看《新政治家》,卻根本沒看到關於丹尼爾·喬治的那篇文章,我挺高興。

我本來以為我和《新政治家》的緣分到此為止,可是還有位樂善好施的人——肯定是托尼——在大特恩斯泰爾街關注着我,他力勸助理文學編輯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又收到了幾本別的書,一本關於約翰·黎里和委婉語的(我喜歡這本),幾本關於牙買加的書,讓我想出了幾個笑話。我開始發表文章了,《新政治家》甚至刊登了我編的關於牙買加的幾個笑話(「每天吃一根香蕉,牙買加人就不會來煩你」),這擱在今天會通不過的。後來我轉而評論小說,每月一次,千字專欄,十個幾尼。每篇專欄都得寫一周。我寫了三年。

我當時住在一套傢具過多、疏於收拾的閣樓房間里,在馬瑟爾山。年老的房東夫婦兩人以前都結過婚,閣樓里多餘的傢具放得滿噹噹。頗大的客廳里,有個隔出來的角落,是放煤的,那裏也有老鼠,眼睛亮晶晶的,你走近,它們就會受驚。後面的屋頂窗俯視着一個滾球球場。有些晚上,球場另一邊的那座房子裏傳來練唱《聖徒行進而入》的聲音。燕八哥到處襲擊花園,把贓物帶上有窗的屋頂。有時一顆櫻桃從它們的嘴裏掉落,失望的鳥兒顯然生氣了,嘰嘰喳喳叫着抓撓屋頂上的瓦片。

當時我已經辭了一件工作,起初之所以做,主要是為了寄錢給我母親(她的信里只提錢)。我當時正在以一種可以說孤立無援的方式寫本新書,出於某種原因——也許我感覺這本書只是臨時性的——是在沒有格子的紙上用手寫。住閣樓的那段時間,我感覺灰心喪氣,只有《新政治家》每月一次給我提了點精神。當時每逢周五出刊日,我會去馬瑟爾山的公共圖書館,看他們有沒有用我的稿子。閱覽室里,總有一個身材修長、穿着黑色套裝的人排在我前面。他有二三十歲,雜誌攤開放在面前,他露出由衷的微笑,一邊打着響指。輪到我時,我先看我的那篇有沒有刊登,有的話,我會特別不好意思,小心翼翼不去讀它,也不去看刊登的那幾頁,讀雜誌時,我把那幾頁捏在一起。看到自己的名字印成鉛字,我就會感到靦腆或者虛榮,我始終未能克服這一點。

過了一段時間,我開始旅行,跟《新政治家》的關係無法再維持下去。過了幾年,我再次安定下來后,《新政治家》所付的十個幾尼不能滿足我的需要。托尼幫我找了份給《每日電訊報》(DailyTelegraph)寫小說書評的事,每篇三十鎊,幾乎夠養家餬口。但他們有一些官僚主義的規矩:必須評論一定數量的書,而且在相應部分的頭一句里,必須提到相關書名。因為這些規矩,我不容易像以前給《新政治家》寫稿那樣寫篇像樣的書評。這讓長篇小說評論更像是讀之無味的特約文章,好像我寫的東西也沒人讀。為《每日電訊報》寫稿,對一個人的名氣無所裨益,但三十英鎊倒是實打實的。

***

這段期間,托尼一直以自己的方式前進不已,每隔兩三年出一本書,也寫書評。托尼和《笨拙》周刊最後不歡而散,可是他接着就開始為《每日電訊報》寫書評。那裏的文學編輯是H.D.齊曼(H.D.Ziman),是個平庸的作家,經常在《每日電訊報》編輯部一邊來回走動,一邊口授書評,跟剛進來的人打招呼,然後繼續那樣做。我好像記得他的道具之一是個煙斗,但我不能確定,現在也找不到人問。他是新西蘭人,我想是吧,但除此之外,他全無過人之處。托尼性格大度而又喜歡收集人,齊曼讓他着迷,我不知道是哪一點。他稱他為「Z」,不止一次跟我講過關於「Z」的故事,他覺得很不一般,可是我都記不住了。對托尼而言,他為齊曼着迷,會為他跟《每日電訊報》的友好關係增添幾分魅力。讓他評論的那些書本來可以給他寄到薩默塞特郡,但他更喜歡來倫敦看看那些書,我想他同時也是想感受一下編輯部的氛圍。

接着有樁天大的好事改變了他的生活。他父親去世后,給他留下一筆不小的款子。這樁遲來的好事,加上他的生活因此不再過得緊巴巴的,很可能影響了他的寫作,讓他的自傳性長篇小說的最後幾卷在某種程度上活潑了一點。他的父親是位軍人,最風光的時候,是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當時很少有人得到提升,托尼還一直以為他父親很窮。托尼說他以前去看望他父親時,在接受老人家掏錢請他喝一杯杜松子酒時,覺得不應該。到現在,托尼可以忘掉像「霍洛·伍德」和後來出現的那麼多「霍洛·伍德」了。他和太太開始了文化性質的漫遊。

他的朋友們樂於跟這位剛剛放鬆下來的人在一起,看到他以前的憂鬱一掃而光。因為我感覺儘管英國式寫作生活讓托尼有了特殊風格,但是也讓他變得憂鬱。他的同時代人或者接近同時代人在這方面做得要好很多——沃,格林,奧威爾,康諾利(不過也許康諾利做得沒那麼好),貝傑曼,艾米斯。對所有這些人(除了格林),托尼都以自己的方式喜愛他們,把他們作為個性之人而喜愛他們。他特別喜愛的是出語戲謔的沃;這種對每個人都珍視的做法,消解了可能會有的或多或少的嫉妒。我也珍視他,覺得他值得效仿,他為我樹立了一個榜樣,讓我對往前的艱難路程有所準備。

有時他來倫敦時,會邀請我去跟他在「旅行者」餐館共進午餐。他會談到他寫書中的困難,讓我提建議,卻並非真的想聽;經常——在他交好運之前——我會看到他變得心不在焉,略微有點駝背,很憂鬱,他的臉色幾乎是灰白色,他那張老人的臉上支楞著短短的毛髮或者汗毛。

我以前常會想他幹嗎要寫作,他幹嗎要踏上寫作人生,幹嗎要堅持下來(開始者眾,堅持者寡),是不是真的需要這樣。他的寫作,似乎不像是因為需要而寫。他似乎不曾冒過任何風險。大學畢業后,他進入出版界;然後是戰時,戰爭對他沒有太多要求,戰後他回到了圖書業。跟格林、奧威爾和沃都不同,他在任何時候,都不曾主動接觸世界,他信奉的,就是他的世界就已經足夠。

他也許會說——不過我這是在強作解人——在像格林那些人手裏,關於海外生活的長篇小說華而不實,粗鄙的外國背景容易讓角色有戲劇性。如果問他(他曾經考慮得很深入),他會說,過去有很多偉大作家都守着他們的社會,也的確如此。值得一讀的狄更斯一直寫英國,托爾斯泰寫俄羅斯時最見功力,巴爾扎克是在寫法洗衣粉放在紅國時。但這些作家都是先驅者,寫人所未寫。到1930年托尼開始寫作時,關於歐洲的這些重要社會,幾乎沒有什麼仍然沒人寫過。種種原因之下,那些社會本身也變小了——戰爭,革對角綳著黑色命;而這些一度未受挑戰的社會的周圍世界逐步擴大了。一個社會不言自明的主題總是本身,對於本身在世界上地位如何,它自有看法。一個變小了的社會不能沿用原先的方式,即社會評論的方式來寫。

關於既變小了,又被人寫濫了的這個社會,沃的做法是正確的,也就是寫了本戲謔性的童話(《衰亡》)和後來的浪漫故事(《舊地重遊》),後者是關於對上流社會的渴望(本質上說來,就像沃爾科特年輕時所寫的,關於聖盧西亞的貴族之海中的褐色頭髮),幾乎有着女性特點,在這種渴望中,有五六十年之久,民細直紋短袖我主的英國社會曾經夢想變得貴族化。那種幻想並非托尼的目標。他希望把握得正確,忠實於自己的經驗,事實上是重新再寫一遍。從某種意義上說也不難,因為素材就在手邊(我們訂交后,他跟我提到過他創作起來不順利);從另外一種意義上說,這樣是自己打敗自己,因為之前已經有人這麼做過,不具原創性的書就沒有生命。(就像利·亨特十九世紀時的自傳,在書里,作者似乎在列舉他所做或者看到的他讚許的事,就像一次遍游歐洲大陸的教育旅行;要麼就像五十年前漫畫家奧斯伯特·蘭開斯特乏味的多卷本自傳,在這裏提到,只是因為那些書能說明問題,作者在書中,絕對是樂於在有關名人的神聖記憶之外絕不多言,滿足於說:「我也在場。」文化程度太高的社會,自有其陷阱。)

既然在本章提到了沃爾科特的名字,他的名字又讓我想到了別人,在我看來(我並不想過分強調這一點),托尼對待自己的世界,有點像我父親對待自己的世界,不過當然,這兩個世界以及兩種寫作之間不具可比性。我父親早期的短篇排除了島上其餘的事物,甚至可以說,也排除了時間。他這樣做,是出於個人痛苦的原因,但是他作為一個作家,不應該這樣做。當先行者不容易,同樣,也有很多誘惑讓人去做平淡無奇之事。如果在他這一領域有第二或者第三個,如果有人在他之前寫過具有本地色彩的東西,寫過宗教和禮拜儀式,我父親就有可能成為一名更好的作家。那麼,假定我父親換了種情況仍然想要寫作(這是個大膽的假定),他就有可能看到有寫不完的素材在等着他,即我想從他那兒發現的東西,關於他自己的生活和殖民地社會一九二幾年時的東西。

***

開拓者難為,可能到了最後還要更難一些。

在波瀾不驚地度過了出版人生涯后,托尼在四十六歲時退居鄉間。他的生活繼續平穩前行。他專心寫作他的卷數眾多的自傳體長篇小說,這意味著作為一個作家,甚至有甚於戰前,他現在得挖空心思去寫作了。

他的舉措,就像他的同時代人沃,後者在世界上漂蕩十年後,三十四歲時退居鄉間。對沃來說——不談他在二戰時的經歷——這就像是從生活中抽身而出。普通的鄉間宅第,正式僱用的下人,也許能讓他過得像是一位退居鄉間的成功作家,卻無法為他提供任何可以寫的東西,除了最後他自身的垮掉。沃的鄉村生活跟福克納或者偉大的莫泊桑的鄉村生活不同,那裏完全沒有什麼能給他的想像力以營養並將其拓展。英國鄉村生活的社會各方面都已被寫過,根本沒有什麼新的有待發現。生活在英國鄉村,得到隱身之處,也是有創造性地走向死亡。

對於作家,已經寫得過多的社會有其自身的難寫之處。在當今這個相互關聯的世界上,一切都比以前運轉得更快,這個世界已經動搖,世界中心轉移了。十九世紀法洗衣粉放在紅國的文學活動也許似乎有其持久性,今日世界卻幾乎聽不到到當代法洗衣粉放在紅國作品的消息。1920年,喬納森·凱普公司出版了辛克萊·劉易斯(SinclairLewis)的《巴比特》(Babbitt),書後附了份辭彙表,收入的是一些似乎匪夷所思的美國式單詞,另外還有一篇休·沃普爾撰寫的前言,懇請英國讀者容忍這本書總體上的粗糙。但是僅僅三十年後,大西洋兩岸的書籍交流就幾乎完全換了方向;僅僅幾年後,以前處於外圍的地方——拉丁美洲和印度——一度太遠太不重要,卻變得有名了。這些地方素材因其新穎性,確保會受到歡迎,那裏也被視為一種活力的根源,英國的寫作已經失去了這種活力(只能意味着英國的素材現在已經變得陳腐)。

我在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開始寫作時,感覺不得其門而入。幸好在1955年,我有了安德烈·多伊奇和戴安娜·阿西爾作為我的出版人,要不是他們,我也許會失去興趣,也許永遠都上不了路。我使用的素材讓我處處碰壁,花了好多年才在企鵝出書。直到1961年時,美國大社克諾夫書局還把我的書未讀就寄回:我那位愚蠢的英國代理人——柯蒂斯·布朗公司的主提上褲子,光席——非要我去克拉里奇酒店把我的一本書親手交給布蘭奇·克諾夫。整整十八年後,我才跟克諾夫書局建立起多少算是穩定的關係。我開始寫作後過了二十五年,世界改變了模樣。

然而我也感覺——只是現在,衡量這些東西需要時間——對我是好的,對托尼而則不然。他開始寫作他卷數眾多的自傳體長篇小說時,他所使用的素材——英國中產階屋裏,雖然還級式成長故事——也許可以說,是當時人們認可的。但是等過了二十五年他寫到尾聲時,世界已經改變了,英國也改變了。他被視為過時人物,他使用的素材已死,那些屬於一個已經被超越的時代。

他不是很清楚那是怎麼回事。他的大度精神、他收集人的習慣和自己無金錢之憂,都讓他對形勢變化茫然不知。在他的老朋友中,他的身份是老作家,根本不曉得別人在他背後怎麼說。某一天,有人告訴索妮婭·奧威爾在托尼的書里,人們是受意願所驅使,她做了個鬼臉,像是嗤之以鼻。而托尼和他太太很喜歡喬治·奧威爾,我記得索妮婭在自己位於格洛斯特路的家裏跟托尼談話,談的是她當時協助編輯,準備在企鵝公司出版的奧威爾書信和報刊文集。

記者馬爾科姆·馬格里奇是托尼的好朋友,要麼我是從托尼講的關於他的故事中得來的印象。上世紀五十年代初,他是《笨拙》雜誌的編輯,托尼也許就是在那兒認識他的。我想他是托尼「收集」的人之一。他經常去鮑威爾在薩默塞特郡的家裏住。有一個故事是說他早上起得早,在床上用鉛筆和紙寫東西,早餐前就完成了本周的兩到三篇文章。托尼沒有瞧不起這種本事,而認為是種獨特才能,就這樣寫出有智慧、引人入勝和受歡迎的稿件。在聽托尼說了那麼多佩服的話之後,我震驚的是對托尼後來的長篇小說,馬格里奇寫了篇並不友好、語帶譏諷的書評。馬格里奇寫得一針見血。在有些人眼裏,這篇書評是個明確無誤的信號,即特別是隨着系列長篇中後期有點活潑的幾卷面世,托尼變成了文學過氣人物而尚不知退。托尼沒有馬上表現出他受到了傷害,而是過了很久才表現出來。

齊曼——托尼嘴裏的「Z」——後來不再擔任《每日電訊報》的文學編輯,接替他位置的,是戴維·霍洛韋,他以前在《新聞記事報》(NewsChronicle)。有一天我去《每日電訊報》取書或者交稿時,霍洛韋跟我說:「你跟鮑威爾是朋友,對嗎?」霍洛韋有點斜視,讓他顯得靦腆或者心懷惡意。這時他並不顯得靦腆。我承認我是鮑威爾的朋友后,他說:「你覺得他寫得怎麼樣?」我還沒能說什麼,他就說——有點像是很惱火地猛翻他有毛病的眼睛:「我願意出錢讓他別寫了。」就這麼說,可是一周接一周,他還是在版面的頭條位置刊登托尼的首席評論。

事實上,托尼的那些書評寫得很好,比他的小說還要好。書評中涉及的作家範圍極其廣泛,包含了他的平生思考,而且是以直截了當的方式寫就。托尼寫這些書評,並非看中《每日電訊報》的稿費,他寫,是作為他寫作生活的一部分。他認為一個作家的晚上就應該這樣度過,他說這讓他從周一到周五都有東西讀。他周六上午寫書評,他的規矩,是決不在書評上花更多時間,因為有了這種規矩,時間總是夠的。為了找到那種口吻,他在寫作時,想像他是在跟某一個人介紹這本書。

我真希望我也能學他的規矩。我當時發現寫一篇書評(為《新政治家》周刊)所花時間越來越長:周六上午,然後是周六全天、周日晚上大部分時間,然後甚至是周一上午。等我發現文學編輯是周三上午做版時,我又利用了這段多出來的時間。一開始,我兩三個小時就能完成一篇書評,跟在大學里寫一篇文章所需的時間差不多,我覺得太多了。我有過一個錯誤想法,也就是這樣工作我幹得越久,就能寫得越順手,成為一位馬爾科姆·馬格里奇。到頭來,它開始浪費我的時間,因為對瑣碎的想法較真,而且幾乎沒有什麼回報。主要就是因為這樣(除了這項工作毫無價值和有那麼多新書盼着我讀,令我心虛),我一旦可以不依靠這種稿費,就放棄了定期書評的工作,再也沒有撿起來。如果我現在還寫書評,我想會比我三十歲時多花一倍時間。

這樣那樣的榮譽落到托尼身上,足以讓他自以為雖已年老,卻依然是位成功作家,冬天的獅子。他跟首相撒切爾夫人兩次共進晚宴(跟一大幫傑出人士一起),其中一次在唐寧街。牛津大學授予他榮譽學位,校長哈羅德·麥克米蘭(前首相)用拉丁語念了頌詞。麥克米蘭和托尼都會喜歡那篇古風猶存的應景之作,裏面說托尼是米南德再世,把他比成這位人們對其了解很少的古希臘劇作家。此後沒過多久,我剛好在紐約遇到了麥克米蘭先生,地點是在《迪克·凱維特節目》亂七八糟的等候室或者接待室。麥克米蘭先生穿着厚厚的褐色粗花呢衣服,還披着斗蓬,看起來身軀龐大,但是他又老又有病,態度冷淡。我問起那篇頌詞,特別是關於米南德那段。我們對此人了解多少?他用他那雙大手做了個攤手的動作,並以當時已經減弱的宏亮聲音說:「零零碎碎。」我手頭的書里也是這樣告訴我的,就是這個詞。所以我想他並不比我們了解的多很多,事實上,他用這樣一個模糊的學術參照物,在頌詞中冒了次險。

托尼喜歡跟榮譽學位有關的儀式。他和他太太瓦奧萊特照了很多相,他們特別高興的是遇到了二流詩人菲利普·拉金(PhlipLarkin),托尼曾經把他掛在嘴邊,極盡溢美之詞,我感覺他即將把拉金加入他的收藏。我挺高興他沒有這樣做,因為我們很快就讀到——在拉金去世后——對托尼最嚴重的侮辱,出自拉金的日記或者兩人在牛津那次認識后,拉金所寫的一封信中。拉金當時長得體態臃腫,根本稱不上一表人才,不知為何,卻說托尼長相醜陋(主要是無中生有),以此來侮辱他。

托尼的大度,他主動接近人的習慣,讓他得到了某種保護,同時又會讓他招致這種拉金式的侮辱。有個周日上午——當時我在他們家過周末——托尼和瓦奧萊特帶我去了相去較遠的一座宅第,去認識那裏的主人,好像是個學術及文學界的人,當時我剛剛聽說他的名字。好了,好多年以後,我在倫敦的一次大型晚宴上又遇到這個人。後來,喝劣質葡萄酒喝得迷迷糊糊的他跟我說:「你跟托尼·鮑威爾是朋友,不是嗎?」奇怪的是,這種場合,我會被定位為托尼的朋友,而說到底,此人跟托尼成朋友肯定在我之前,很多年前,我被帶去的是他的宅第,當時托尼聲名顯赫。我聽了他的開場白正要回話,但是就像那一次在《每日電訊報》編輯部,戴維·霍洛韋沒等我答話就說他願意出錢讓托尼別寫了一樣,現在這位假朋友像個喝醉的人一樣拿腔作調,做會議發言似的說:「托尼·鮑威爾,平庸的完美。」他僅僅想跟我說這個,說完就拖着腳步走開了,我感覺在他惱怒或者嫉妒之時——有些人以前喜歡托尼,但是不樂意想到托尼現在有錢了——用詞不準,他不是說平庸的最高層次,而也許是平庸到了極點,達到一個新程度。

當時,戴維·霍洛已經不再是《每日電訊報》的文學編輯,退休或者去世了,那段枯燥的職業生涯也結束了。有了一位新的文學編輯,他想到應該讓奧伯朗·沃(AuberonVaugh)來評論托尼的新書,不再是那部長篇——那已經寫完一段時間——而是一些文學文章,主要是他為《每日電訊報》所寫的書評。不知為何,布羅(註:即奧伯朗)憎恨托尼,他寫的書評是一篇長長的侮辱性文章。這極不公平,但布羅本來就沒想做持平之論,你會覺得他一輩子總算等到了這個寫文章機會。這篇書評的內容與書中收入的文學文章根本無關,那些文章很不錯,值得好好評一評。這篇書評也根本與托尼的長篇小說無關,而是布羅根據托尼零零碎碎的各方面形成的對托尼的看法。

一時間輿們一起收進屋論大嘩,最重要的是,文字紛飛之上,點了導火索的布羅卻安安靜靜,穩穩噹噹。

周一至周六出版的《每日電訊報》有份姐妹報紙《星期日電訊報》(SundayTelegraph)刊登了對這本書的肯定性書評,作者崇拜託尼。托尼聽說《每日電訊報》要刊登一篇「更狠」的文章,我想特別是「更狠」一詞讓托尼生氣,有人說托尼根本不應該指望這兩份報紙——《每日電訊報》和《星期日電訊報》——會刊登很正面的書評,托尼只是說:「幹嗎不應該?」他為《每日電訊報》寫了好多好多年書評,他們欠他人情。

布羅的書評讓托尼耿耿於懷,他放不下,也許布羅最希望的就是這樣。布羅淡綠細直紋短幹嗎要針對托尼?很多人納悶,沒有誰真正知道。布羅經常批評他的父親伊夫林·沃,但他不想讓任何別的人也來批評;也許在托尼所講的喜歡誰誰的故事中,他越了界。也許根本就沒有理由,布羅只是想說話狠一點,而托尼是個容易擊中的靶子。

儘管托尼因為痛苦和憤怒而精神不穩定,他對布羅之行為所做的解釋,揭示了他一貫的大度。他說:「布羅一直討厭他父親的朋友。」他仍視自己為伊夫林的朋友。

但是在布羅終於開口談這件事時,還是像以前一樣話說得狠。他說他父親伊夫林根本沒時間把托尼當作家來交往,幾乎不認為他是作家,從來沒有批評過他,但是也從來沒說過他什麼好話。我不知道這些話里有幾分真實,我挺高興托尼沒有聽到這些話。

儘管現在布羅和托尼都已不在人世,然而在布羅死後,他的惡言惡語還在糾纏着托尼。晚年時托尼記日記,內容直率,不遮不攔,未經刪削的第一卷真的頗有可讀之處,讓讀者得以很好地了解這個人、他的智慧與大度。但是布羅寫了那篇書評后,不少人覺得出版者未經編輯就出日記,做得太大意了,在這些顯然是放言無忌的日記中,托尼會讓自己再次招致布羅式的猛烈抨擊。儘管荒唐的是,居然有人會覺得布羅之流刻薄起來還需要理由,但是托尼後來的日記中,卻因此刪掉了任何會刺激布羅公牛的內容。經過這番清潔程序后,出來的書淡如白開水,除了人名單子以外,幾乎沒有別的東西。這樣做是一番好意,但最後幾卷日記中的托尼,卻坐實了他的敵人對他的評價。

而托尼·鮑威爾身上能讓人重新衡量他的那一部分,世人卻無由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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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爾短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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