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嗣同(6)

譚嗣同(6)

如照梁啟超的解釋,以為董指董卓:乃林旭鑒於東漢何進清君側,導致董卓專政,「遂以此詩代致譚等,表示反對」,則此事所關至大,不容誤解,何不徑用拿「卓」字拆開來的「十日卜」?如謂「十日卜」代「千里草」的「十」字,在平仄上雖可通融,但詩句不響。這是論到詩法,我亦別有所說。

陳石遺指出,林旭詩學陳後山,則當以宋詩的義法來探究此詩的內蘊。周棄子先生曾向我說:唐詩末流,至為空泛;陳套爛語,搖筆即來,人人可吟,處處可用,空有架子而內無其人,是為「假唐詩」。如畫壇某巨匠所作者是。矯唐詩末流之弊,惟有宋詩,宋詩講究切實,所以不但動詞、形容詞講究,副詞更不輕下,必千錘百鍊,求其至當,此為宋詩的特色,亦為宋詩的精義。准此而論,則「我為君歌千里草」的「歌」字,應該從好的方面去看。「歌」字雖從「童謠」之「謠」而來,但亦有歌頌之意,衍化為稱許、推薦,自然是指董福祥。復以末句相參,更為確定。

第三句、第四句,密切相關,但亦可視作倒裝句法。依語言的習慣來說,如是「這個人不好,我推薦那個人」,則應作:「本初健者莫輕言,我為君歌千里草」而所以用「我為君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輕言」者,因為重點在「莫輕言」。

茲先研究「健者」一典,《後漢書》一百四袁紹傳:

卓議欲廢立,謂紹曰:「天下之主,宜得賢明。每念靈帝,令人憤毒。董侯似可,今當立之。」紹曰:「今上富於春秋,未有不善宣於天下。若公違禮,任情廢嫡立庶,恐眾議未安。」卓按劍叱紹曰:「豎子敢然!天下之事,豈不在我?我欲為之,誰敢不從!」紹詭對曰:「此國之大事,請出與太傅議之。」卓復言:「劉氏種不足復遺。」紹勃然曰:「天下健者,豈惟董公?」橫刀長揖徑出。

「天下健者,豈惟董公」是肯定了董卓為健者,袁紹作此言,雖有以健者自居之意,畢竟未正面說:我亦健者。因此「本初健者」四字,如科舉時代考八股所出的「截搭題」,字面固有完整的意義,卻非四書五經中的原文。了解到這一點,本初是本初,健者是健者,須先確定其個別的意義,再看它綜合起來會產生什麼樣的新義。

「本初」猶如「千里草」,只是切一個姓氏,故知指袁世凱。「健者」則如上所論,指董卓無疑。「袁世凱」加「董卓」,意謂袁世凱是董卓,故「莫輕言」!

「健者」只能作如是解,否則就不通。倘謂「健者」應望文生義,照字面解釋為「有力量的人」,則以反對廢立的袁本初擬袁世凱,正當極力拉攏,為何「莫輕言」?

從邏輯上去解釋「青蒲」與「健者」在林旭意中的涵義,不但整首詩可以說得通,而且亦可解決傳述紛歧的問題,確定了這首詩二十八字的每一個字。為醒豁起見,錄正如下:

獄中示復生

青蒲飲泣知何補(非用)?慷慨難酬國士恩。我(非欲)為君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輕言!

第一句緣何是補非用?因為林旭在基本上是想調和兩宮,亦即彌縫慈禧與光緒母子間的裂痕,故應用彌補的「補」。此亦正是宋詩練字講究之處,倘用「用」字,語氣較強,與全詩溫柔悱惻的風格不合。

第三句是「我」非「欲」,則以「欲」字為文法中的現在進行式,或未來式。「我」字則無文法上時制的限制,可用於過去式。此詩蓋事敗入獄后,追憶過去,僅談事實,不加論評。哀而不怨,即怨亦不怒。林旭之溫恂敦厚,詩中可見其人。

以上解決了個別的疑難之點,以下就詩意作一綜合解釋:

皇帝發憤圖強,推行新政,而太後為舊黨所包圍,加以小人挑撥,誤會推行新政完全是為了與太後作對。成見已深,即使請見太后,剖肝瀝膽,涕泣苦諫,料知難回慈意,於事何補?

「發言慷慨,至於流涕」,乃至慷慨輕生,既於事無補,則畢竟難以酬答皇帝不次超擢,得參大政,以國士相待的深恩。看起來除卻兵諫,別無善策。

此則非外結大將不可。我曾主張用董福祥。至於袁世凱,此人是董卓之流,如此機密大事,跟他千萬不可輕易出口。

以上是平鋪直敘的解釋,亦是林旭當時跟譚嗣同平心靜氣的解釋。其中自有「吾謀適不用」之憾,而出以蘊藉之詞,修養真可傾倒。

茲再談梁啟超改詩的原因及作用,梁著《戊戌政變記》第六篇林旭傳:

林君子字暾谷,福建侯官縣人,南海先生之弟子也。自童齔穎絕秀出,負意氣,天才特達,如竹箭標舉,於雲而上。冠歲鄉試冠全省,讀其文奧雅奇偉,莫不驚之;長老名宿,皆與折節為忘年交,故所友皆一時聞人。其於詩詞、散文皆天授,文如漢魏人;詩如宋人,波瀾老成,奧深儂,流行京師,名動一時。……皇上既知為康某弟子,因信任之;遂與譚君等同授四品卿銜入軍機參預新政……初二日皇上賜康先生密諭,令速出京,亦交君傳出,蓋深信之也。既奉密諭,譚君等距踴椎號;時袁世凱方在京,謀出密詔示之,激其義憤,而君不謂然,作一小詩代簡,致之譚等,曰:「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報主恩?願為公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輕言。」蓋指東漢何進之事也。

如梁所言,泣諫何用?主恩難報。但又何進以往事,不主張用兵諫。然則,他究竟要幹什麼?莫非混一天是一天,坐待后黨凌逼?照梁啟超的解釋,林旭的詩根本不通。

梁啟超自言「弟畜暾谷」,但如上立論,抹煞事實,亦即貶低了林旭,殊欠友愛。

按:林旭於八月初二日帶出的密詔,大致為命康有為迅速出京,督辦官報。原折已經在上謝恩折時附繳,不可得見。現所傳者為康有為自己所陳述,而前後已有不符。康有為脫險后,在香港作《奉詔求救文》致各國公使,《日本外交文書》載有全文。今據黃彰健所引轉錄如下:

朕命汝督辦官報,實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迅速出外國求救,不可遲延。汝一片忠愛熱腸,朕所深悉。其愛惜身體,善自調攝。將來更效馳驅,共建大業,朕有厚望焉。

但以後康有為在他處提到此密諭,只有「汝可迅速出外」,刪掉「國求救」三字。則作偽之跡,已是鐵證如山。

至於譚嗣同遊說袁世凱時所出示的密詔,則為光緒致楊銳密詔的墨筆過錄本。黃彰健對事的考證甚為精確。此詔的原件,在楊被害后,由楊銳之子慶昶,及其門人黃尚毅攜返四川,在路上為避免搜查,將密詔縫於黃尚毅的衣領內。及至光緒崩后,袁世凱被逐,無所顧忌,乃於宣統元年六月十二日,由楊慶昶及黃尚毅上書都察院,請代繳密詔。其時參慶王的趙炳麟掌京畿道,經手其事。所輯《光緒大事匯鑒》載有全文,茲分段引錄如下:

近來朕仰窺皇太后聖意,不願將法盡變,並不欲將此輩老謬昏庸之大臣罷黜,而用通達英勇之人,令其議政,以為恐失人心。

雖經朕累次降旨整飭,而並且隨時有幾諫之事,但聖意堅定,終恐無濟於事。即如十九日之硃諭,皇太后已以為過重,故不得不徐圖之。此近來之實在為難之情形也。

朕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至於阽危,皆由此輩所誤。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將舊法盡變,而盡黜此輩昏庸之人,則朕之權力實有未足。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何況其他?

今朕問汝:可有何良策,俾舊法可以全變,將老謬昏庸之大臣,盡行罷黜,而登進通達英勇之人,令其議政,使中國轉危為安,化弱為強,而又不致有拂聖意?爾其與林旭、劉光第、譚嗣同及諸同志妥速籌商,密繕封套,由軍機大臣代遞。候朕孰思,再行辦理。朕實不勝十分焦急翹盼之至。特諭。

所謂十九日之事,指七月十九,禮部主事王照(小航)上折言事,堂官不允代遞。光緒一怒將滿漢兩尚書、四侍郎一律革職。所謂「六堂盡罷」,與光緒十年將恭親王等全班軍機大臣逐出樞廷,同為滿清一朝空前絕後的特例。今觀光緒密詔,知慈禧已認為過重,則盡罷老謬昏庸之大臣,當然更不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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