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不愛才是感情的王牌

第四十八章 不愛才是感情的王牌

第四十八章不愛才是感情的王牌

感情這場局裏,要想永遠佔上風,所謂的技巧都是騙人的。唯有少愛甚至不愛,這樣你才會永遠立於不敗之地。這才是萬能法則。

也許,在某個深沉的清涼的夜,才會偶然記起,曾經有那麼一個人,散落在記憶的長河裏,那些笑語嫣然,那些執手相看,那些溫柔纏綿,那些嬌嗔怒罵……終究會化為雲煙。

女人對男人不需要愛太多,只要了解就好,男人對女人不要了解太多,只要愛她就好。

最近曉溪MSN上發現很多人的簽名都改成了「人生若只如初見」,在百度上搜索到這首納蘭詞: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等閑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

驪山語罷清宵半,夜雨霖鈴終不怨。

何如薄倖錦衣郎,比翼連枝當日願。

「與意中人相處應當總像剛剛相識的時候,是那樣的甜蜜,那樣的溫馨,那樣的深情和快樂。但你我本應當相親相愛,卻為何成了今日的相離相棄?如今輕易地變了心,你卻反而說情人間就是容易變心的。我與你就像唐明皇與楊玉環那樣,在長生殿起過生死不相離的誓言,卻又最終作決絕之別,也不生怨。但你又怎比得上當年的唐明皇呢,他總還是與楊玉環有過比翼鳥、連理枝的誓願。」這首詞寫得很動人,讓曉溪感傷了起來,她覺得這簡直就是為自己而寫的。

後來看到里寫道:「我們與一個人相遇初見,也曾眉山目水相映,以為能夠相隨千里,卻最終錯手而過,慢慢地,慢慢地,不記得。」是呀,曾經,曉溪以為愛一個人,就要牽手到老,相愛到白頭,可是,她和元傑,終究還是擦肩而過,然後慢慢地,慢慢地,不記得。也許,在某個深沉的清涼的夜,才會偶然記起,曾經有那麼一個人,散落在記憶的長河裏,那些笑語嫣然,那些執手相看,那些溫柔纏綿,那些嬌嗔怒罵……終究會化為雲煙。

「與最愛的人相忘江湖,與次愛的人相濡以沫。」這就是世間註定的規律嗎?終究,會和最深愛的人,兩兩相忘;和不那麼愛的人,相濡以沫地過日子。曉溪感嘆著世事的殘酷和無奈。但是,細細想來,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幸事。

愛情就是一個戰局。太愛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就處在蹺蹺板的下方,因為太愛一個人,所以我們一步又一步地退讓,直至退到底線都還不知道;假如對方很愛你,那麼你就處在蹺蹺板的上方,對方就像當初你很愛一個人的時候,為你做着一步又一步的退讓,只為討你歡心、不會失去你。

曉溪發現,感情這場局裏,要想永遠佔上風,所謂的技巧都是騙人的。唯有少愛甚至不愛,這樣你才會永遠立於不敗之地。這才是萬能法則。

因為你不愛,所以就算你失去,也會毫不憐惜、毫不悲傷。這個人來了或者去了,你內心的城堡也會巋然不倒,反之你內心的城堡就很有可能轟然坍塌。女人對男人不需要愛太多,只要了解就好,男人對女人不要了解太多,只要愛她就好。

後來,曉溪把這段感悟跟卓然講,卓然瞪着那對戴着美瞳的藍色眼珠說:「曉溪,你長大了!」曉溪笑了笑說:「你明白,長大背後的代價。」

「卓然,那你愛那個服裝設計師嗎?」曉溪抬起頭問她。卓然想都不想地說:「舒服。年輕人才說愛。跟他在一起覺得舒服。記住,舒服才是最高境界。跟他一起散步很舒服,跟他在一起聊天很舒服,跟他一起很舒服……」

人生若只如初見。可惜這只是如果。曉溪和元傑,終究不能如同初見。後來的他們,都背負了歷史,元傑有了新女友,而曉溪有了新男友,他們的溝壑越來越深了。無奈也罷,心痛也罷,人生永遠都不是按自己想的那樣。不是嗎?

論壇上一大群處女情結的男人在那裏叫囂。曉溪苦笑。不給,註定會失去,給了還是會失去。我本將心付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曉溪把MSN的簽名換成了:「知道背對背的距離是多遠嗎?那是整個地球。」

「你很想為我做事情吧,那你幫我打聽元傑的故事,他從來不曾告訴過我的初戀。」曉溪打電話給劉軒。是的,反正他愛管閑事,那就讓他去辦吧。

後來,曉溪才知道元傑的故事,是劉軒告訴她的。劉軒還真的打聽到了,看來他還適合做私家偵探。「劉軒,你老婆一定不敢有外遇,你看,沒什麼可瞞得住你的。」曉溪開玩笑說。說完,又很快發現這話不太適合,吐了吐舌頭。

原來,10年前,元傑和一個女子相愛,那是他們彼此的第一段戀情。那時候,元傑很土很窮,總想着任何吧,開過書吧,還倒賣過盜版光碟。元傑是大學里最不認真上課而成績最好的人。

那時候,他所做的一切,就是要改變現狀,改變窘迫的生活現狀,給他身邊這個女孩美好的生活。這個女孩子,溫婉美麗,是他的同鄉,典型的小家碧玉。她很愛元傑,愛元傑憂鬱且執著的眼神。這種眼神勾住了她的心,引起了她的好奇,她義無反顧地追隨着這個一無所有的男人。儘管那時候,追她的男孩子有一個連,個個不是富二代就是。那時候,她的愛是犯賤。她願意為元傑做任何事情,洗衣服、買早餐……彷彿是一個貼身的用人。

元傑知道,這個女子是如此愛他,如此支持他。所以他更努力地去奮鬥。畢業后,元傑進入了一家有名的外企做銷售,女孩也在一個公司里上班。元傑的天分和執著很快得到了上司的肯定和賞識,於是他一路從銷售做到了管理,然後成為某公司的總經理。而身邊的這個女孩,一如既往地支持他,做他身後的女人。

當一個男人到了所謂的精英階層,就會更加發現自己的不足。想要更上一層樓,比如還要給自己增加砝碼。這時候,元傑想要去美國讀MBA了。事業上的野心,讓他放下了感情。那都是兒女情長,他必須要放在一邊。於是他去了美國,一去就是兩年。他認為,這個女孩子一定會等他回來。在美國的時候,他經常學到深夜,忘記了中國還有個寂寞的女人在等着他。

一年之後,元傑接到了女孩分手的電話。他這才知道,女孩終於接受了一個對她一直很好的男人,而且女孩準備和那個男人一起去上海。得知這個消息的元傑,心中很痛很痛,他揮起拳頭砸向堅硬的牆壁,留下的是沾滿血的手指印。他覺得女孩一定會等他,等他回來創造更美好的未來。他不能接受,更不相信。那一刻,他覺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枉然,他的心灰了。於是他吞下了安眠藥,想要結束這一生。不過他沒有死掉,被室友救了回來。當身在國內的女孩知道元傑自殺未遂的消息時,也暈了過去,並鬧自殺,同樣未遂。

轟轟烈烈的、尋死覓活的戀情,終於漸漸淡卻了。女人總是需要被愛的。女人總是容易被感動的。女孩還是跟隨那個對他很好的男人去了上海。終於,元傑MBA學成歸來。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女孩,並把她搶了回來。

一切都是插曲,現在才回到了主旋律。元傑和女孩開始都這麼認為。元傑很快把女孩搶回來了。可是兩人很快發現,時過境遷,很多事情已經改變了,很多事情發生了就是發生了。元傑和女孩,不可能再像從前那麼相愛。於是兩人終於和平分手。

元傑所有愛情的洶湧都從此潛伏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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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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