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看守所的兄弟見面

39 看守所的兄弟見面

39看守所的兄弟見面

當律所的合伙人得知高亞決定為高兵做刑事辯護時,他們幾乎異口同聲地表示反對:「你瘋了吧?做刑事辯護有多大風險你不會不知道吧?還記得那年參加律協培訓時一位老律師的警告嗎?」

高亞煩惱地在辦公室里走來走去,「記得,怎麼不記得,可這個案子我推託不掉。」

只有小娥一個人表示支持,「既然接下來了就認真對待吧,說不定這個案子可以為你開拓一個新領域呢!」

這麼想也不無道理,然而高亞擔憂的是劉大中,好不容易把這個鴨子喂肥了,如果在高兵的案子上插一腳,沒準就會氣飛那隻肥鴨。這麼長久的感情和經濟投資豈不都打了水漂?

然而若是坐視不管,眉眉卻又必然成為劉大中的獵物,如果高兵一審被判死刑,眉眉只有捨身救人,把自己的後半生給了劉官,也許二審還可以改判。

高亞嘆了口氣,無論他怎麼做都是錯的。兩權相害取其輕,不如選擇前者吧。金錢丟失還可以找回來,雖然肉痛,但那並不是不可逆轉。而眉眉如果嫁了劉大中,那高亞一定會後悔得去撞牆。

又過了幾日,算算時間眉眉已經熬過了一個月,可以出來透透風了。高亞去看守所會見高兵的時候,他沒有忘記的承諾,特意去帶上了眉眉。芬姨被眉眉強行勸走了,她說自己不用別人照顧了。高亞沒有再堅持,就隨她去了。

看着眉眉在那興奮地做準備,高亞心裏浮起一層淡淡的醋意。

她淡掃娥眉,又在臉頰上掃上一點胭脂,以使自己的臉色看起來紅潤一些。

高亞很想說其實她臉頰不掃胭脂也有紅暈,只不過她自己不知道罷了。大概是她眼看要見到日思夜想的男友而內心裏激動吧。

「你看我這樣好看嗎?」眉眉不確定地問高亞。

高亞強行壓住內心的酸楚,說,「天生麗質,本來就好看,別再化妝了,走吧。化得再好看他也看不到,一會戴上帽子和圍巾,也就只剩下一對眼睛。」因為他安排眉眉拿着小娥的證件,冒充實習律師跟隨他去進行這次「違法的會見」,所以要眉眉盡量低調一些,不要把本來面目露出太多,以免看守所的警察懷疑。

「好吧,那就出發。」眉眉一聽說喬裝改扮將使她「只露出一對眼睛」,頓時覺得沮喪不已。

兩人上了車,向郊區開去。看守所建在這座城市北邊的一個縣城裏,驅車前往大約需要一個半小時。一路上,高亞在思考見了高兵該如何說話。而眉眉渾然不知,竟高興地哼起鄧麗君的情歌來,「你說過兩天來看我,一等就是一年多。三百六十五個日子不好過,你心裏究竟有沒有我,把我的愛情還給我!」

唱者無心,聽者有意。

高亞不禁在心裏感慨,你要是真的叫高兵把愛情還給你也就罷了,可惜你不過是矯情,那末尾一句甚至還大有撒嬌的意味……

馬上要到達的那個看守所有個規定,「必須有二名律師才能會見」,對這個規定,高亞一向是相當反感的。雖然刑訴法第32條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但從來沒有哪部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得委託二名辯護人。

說得現實一點,倘若犯罪嫌疑人只委託了一名辯護人,而看守所又規定「必須有二名律師才能會見」,那麼另外一個律師的勞務費(律師費)由誰出,如果是外省的律師來會見,飛機票、食宿費又由誰出?從這些方面就顯出我們某些制度的不人性化的地方來。

過去高亞曾無數次對這個制度心生不滿,唯有今天,他要帶眉眉冒充自己的助手去見高兵,才覺得心裏平衡了一點。按規定來講,犯罪嫌疑人被關押期間,是不可以見親屬的。親屬只能委託律師去會見。

在進入看守所之前,高亞鄭重其事地提醒過眉眉,千萬不得給當事人傳遞信件、紙條,交付現金、手機,甚至香煙等,免得引火燒身;更不得教唆當事人捏造事實、做偽證。

看見眉眉默默點頭,高亞才將她的帽子和圍巾一一整理好,使她不露痕迹地遮掩好自己的模樣,不致被人懷疑。

警官檢查完一應資料,順利地放他們進去。

進到看守所里指定的房間等候,眉眉有些緊張起來,高亞其實心裏也亂亂的,兄弟之間很多年沒見,突然弟弟成了哥哥的辯護律師,最重要的是旁邊還有一個他們倆都喜歡的女人,這場景怎麼說也有點奇怪。

片刻,高兵被領出來坐在他們對面,看到眉眉的時候他點了點頭,看到高亞的時候他有些不敢置信,望望他們兩個,因不知來意,所以謹慎地沒有說話。

高亞趕緊咳了一聲,對他表示自己帶着助手是來告知他,已經接受委託成為他的辯護律師,希望他可以把案件的經過講一下。

高兵沉默了一會,突然大聲說,「我不接受你做我的辯護律師!我要另外請人!我今天不跟你談,我要換辯護律師,你的律師代理費能退給我家嗎?」

高亞心說,你家?你哪裏還有家?不就是女朋友眉眉嗎,可眉眉就是主張讓我來辯護呀。

他不想在這裏跟高兵吵架,只是告訴他,「既然是你家裏人請我,我們還是交談一下吧,我們交談以後你如果還是不願請我,我可以轉告你的家人。」

高兵問,「你看了案卷材料嗎?」

「還沒看,但初步有所了解。我認為你不構成故意殺人罪。」高亞回答。「怎麼樣,現在可以講案情經過了嗎?」

高兵的眼神不由自主地飄向眉眉,看到後者點了點頭,他才開口說,「其實已經說過很多遍了,我和藍本昆在回家的路上看見一輛電動車翻了,司機受了傷躺在地上呻吟,那人是藍本昆同村人。我們好心幫忙把司機送到華南醫院。這個醫院條件不好,又等到棕北醫院的車來把傷員接走,我們才回家,那時大約晚上8點左右。13天後,宋懷堂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了,死因被鑒定為『鈍性工具多次打擊頭部致死』。警察說我們有犯罪嫌疑,就把我們給抓了。」

眉眉正想開口替他補充幾句,但被高亞的眼神制止了,後者提醒她趕緊做會見記錄,把當事人高兵說的通通記下來。

「你是說你沒有故意殺人,而是做了一件救人的好事?」高亞親耳聽見這個同父異母的哥哥說起案情,初步判斷,辯護的方向將是無罪辯護,而不是有罪從輕判決。

「對。」高兵簡短地回答,並時不時瞟一眼高亞身旁的眉眉。他似乎完全把高亞當做了陌生的辯護律師,而不是他從小在一個屋檐下的那個弟弟。高兵依然和以前一樣,話少,問什麼答什麼。

「檢方對你的指控是涉嫌故意殺人,我將為你做無罪辯護。你看看這個,今天的會見記錄,然後簽個字。」高亞把眉眉記錄的拿給高兵看,後者很快地掃了一眼,就簽了字。

「我這個案子你能幫我翻過來嗎?」高兵對高亞的能力顯得還是不信任。

「我不包打官司,我只能說,我可以排除一切干擾、維護你的合法權益。」高亞不卑不亢地說。

「你說點話,外交辭令真多。我想直接問,你的意見法院會採納嗎?在你的經歷中,法官採納辯護人意見的一般佔多大比例?」高兵突然咄咄逼人起來。

高亞有些難以招架了,「這很難用比例來說明——但我可以儘力。」

高亞起身拉眉眉走,高兵聲音啞啞的,艱難地問,「你——真的會幫我?」這種質疑是固有的,大約從高亞出生以後就有了。此刻,高亞才明白,兄弟間的嫌隙原來並沒有消失。他們一直是相互不信任的。

但當着眉眉,高亞必須表態,「當然會幫,別忘了我是你的辯護律師。我有責任了解具體案情,向你提供法律幫助。還有什麼問題嗎?」

「你們——還會來嗎?」高兵遲疑地問。

高亞回頭意味深長地看他一眼,「我回去查閱一下你的案卷,如果發現什麼,還會來會見你的。」

眉眉因為怕說錯話,因此一直沉默著,只是用眼神與高兵交流,兩人眉來眼去的令高亞更是妒火中燒,他恨不得馬上結束會見,離開這裏。

一走出看守所回到車上,高亞就把CD打開,放的是古典音樂,貝多芬的。強勁的音樂充盈在汽車裏,令高亞感受到宿命的無法改變。命運對他們三人的捉弄的確是不遺餘力的。

但眉眉卻不讓他聽音樂,一伸手就將CD關掉,然後兩眼發光地盯着他問,「怎樣,高兵的案子是不是很好弄?」

「你想得太天真了。雖然我說可以做無罪辯護,但也不表示很好弄。我只能說,儘力去做。好了你別再問了,我需要思考一下問題的關鍵。」高亞故意裝得很嚴肅。

眉眉果然被騙到了,大氣也不敢出,生怕打擾高亞思考案情。

高亞暗自得意,耳根終於清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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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流律師桃花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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