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十一

原則十一

原則十一:遊戲式的教育法。

一天下午我手裏拿着一隻照相機,叫我的妻子把我們的女兒秀霞放在搖椅里。預備要替她拍照的時候,一鳴就捷足先登,爬到椅子裏去,也要我替他拍照。我再三勸告他,他總是不肯出來。後來我笑嘻嘻地對他說:「一鳴!你聽着!我叫一,二,三;我叫到『三』的時候,你就爬出來,爬得愈快愈好。」他看見我同他玩,也很高興地答應我。歇了一歇,我就「一,二,三」的叫起來,說到「二」的時候,他一隻足踏在椅子的坐板上,兩隻手挨在椅子的邊上,目光閃閃的朝我看着,等到我說到「三」的時候,他就一躍而出,以顯出他敏捷的樣子。又有一天,夜已深了,大家都要去睡了,而他竟偏偏不肯睡。他母親就以遊戲式的方法去引誘他,一面背着他,_面嘴裏「嗨嗬,嗨嗬」的叫着。他聽到他母親這樣叫起來,就很高興的任他母親背到房裏去睡覺了。

*c小孩子是很喜歡遊戲的。做父母的能夠利用他這種心理,以遊戲式的方法去教訓他,他沒有不喜歡聽你的話的。一鳴本來是要硬坐搖椅的,現在一聽見+激情小說我「一,二,三」叫着,就很高興的爬起來了;他本來是不喜歡去睡覺的,現在聽見他母親「嗨嗬,嗨嗬」的叫着,就願意去睡覺了。倘使他不肯爬出搖椅子的時候,我不以這種方法去引誘他,而以強迫手段去對待他,他想他固然不敢違背我,但是他的心裏一定要很不高興的;倘使他不肯去睡覺的時候,他母親不去引誘他,而去罵他打他,他固然沒有能力抵抗,但是他這一夜,一定要做出許多惡夢來了。好好兒一回事弄得小孩子沒趣,而且也要弄得做父母的也沒有趣味,豈不是很不上算嗎?所以做父母的要使得小孩子聽你的話,要使得大家高興,最好用遊戲式的方法去教訓他,引誘他。倘使他不聽你教訓,不受你引誘,沒有法子,你再用強迫手段去對待他也未為晚。不要貿貿然常常去打他罵他,弄得大家不高興。

【總結】我現在再把本章所說的幾種教導原則彙集起來,以使閱者得一目了然之便。

1.對於教育小孩子,做父母的最好用積極的暗示,不要用消極的命令。

2.積極的鼓勵比消極的刺激好得多。

3.小孩子既好模仿,做父母的一方面要以身作則,一方面還要替他選擇環境以支配他的模仿。

4.做父母的不可常常用命令式的語氣去指揮他們的小孩子。

5.做父母的不應當對小孩子多說「不!不!」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就禁止他行。

6.別人做好的事情或壞的事情的時候,做父母的應當以辭色來表示讚許或不讚許的意思給小孩子聽,給小孩子看。

7.我們應當按照小孩子的年齡、知識予以適當的作事動機。

8.待小孩子不要姑息也不要嚴厲。

9.不要驟然命令小孩子停止遊戲或停止工作。

10.做父母的應當同小孩子作伴侶。

11.遊戲式的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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