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關於賦稅(1)

三十、關於賦稅(1)

三十、關於賦稅

作者: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前面業已指出,聯邦政府應該有權規定支持全國部隊的給養辦法;此一規定應包括募集軍隊的費用,建設和裝備艦隊的費用和其他一切與軍事計劃及活動有關的費用。但聯邦支配國家收入的權力並不以上述目標為限。它必須包括全國文官薪俸的開支;償付國債的還款和一切必須由國庫開支的事項。因此,政府的結構中必須具有某種形式的普遍徵稅權力。

金鈔被認為是國家不可少的要素,這一看法是適當的。金鈔支持它的生命與活動,使它能夠執行它的最重要的任務。因此,在社會資源許可範圍內,使政府具有獲得正常適當收入的完全權力,乃任何憲法所不可少的構成部分。缺少此種權力,可以引起兩種可能結果:或是由於缺乏較為合理的滿足公共需要辦法,致使人民經常受到掠奪;或是政府陷入一種嚴重萎縮狀況,很快趨於消滅。

土耳其帝國的君主雖然可以在其他方面絕對主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但他沒有徵收新稅的權力。結果是他許可各省總督隨意劫奪剝削人民,然後他去壓榨這些總督,從他們身上取得為了滿足他自己和國家需要所必需的金鈔。基於相同原因,美國聯邦政府已經逐漸衰頹,幾乎快要消滅了。若是為兩個國家具有適當的權力獲得公共行政所必需的收入,它們就可以增進人民的幸福,誰還會懷疑這件事情?

現行聯邦制度儘管軟弱無力(色色小說,但它企圖賦予美國以滿足聯邦財政需要方面的無限權力。但由於它的基本原則錯誤,在實行方面使這種意圖完全失敗。國會根據聯邦條款的規定,有權確定並要求他們認為美國所必需的任何數量的金鈔;若是他們的要求符合攤派原則,根據憲法各州必須服從。對需要的是否正當,各州無權過問;它的決定只限於想辦法供給這筆需要的款項。雖然條文的規定是如此;雖然擅用這種權力是違背聯邦條款;雖然很少人或從來沒有人公開要求此種權力,但實際上各州經常都在使用這一權力。若是聯邦收入繼續依靠各成員的中間作用,則這種情形會不斷發生。這種制度產生的結果,即使是最不熟悉公眾事務的人也知道,前面文章中已充分予以暴露。我們今日之所以陷入自己覺得恥辱、悔恨,而敵人覺得快活、得意的境況,這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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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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