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其人

包公其人

包拯(999—1062),字希仁,生於宋朝廬州(今安徽省合肥市)東縣解集鄉包村。天聖年間進士,歷任大理監事、建昌知縣、轉和州稅監、天長知縣、端州知州,遷殿中丞,監察御史。後任於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1061年任樞密副使。知開封府時,以廉潔著稱,執法嚴峻,杜絕吏奸,不畏權貴。

其父包令儀是進士,任七品虞部員外。1027年,包拯29歲考中進士,初授大理監事、建昌知縣。由於他的父母年事已高,包公便棄官在家奉養雙親。數年後父母相繼去世,他把父母葬於城東,在墓旁守孝三年,居家長達十年之久。

1037年,包拯39歲重登仕途,出任揚州天長知縣。次后又到端州(今廣東肇慶市)知郡事,後任監察御史、直學士、樞密副使等職,於1062年在開封病逝,終年64歲,死謚孝肅。遺著有《包孝肅奏議》。他在端州任職期間,功昭百代,政跡赫然,挖井取水、築堤防洪、開荒耕作、發展農業、儲糧防飢等等,至今為後人所敬仰。現今肇慶市還遺有包公、包公井、七星岩題字等等古迹,可尋包公當年風采。而「包公擲硯化硯州」等等故事更是為人所稱道,世代相傳。

他在38歲時寫過一首詩,此時正在守孝期間,未登仕途。「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鈎。倉充燕雀喜,草盡兔狐愁;古牒有遺訓,無貽來者羞。」

從這首充滿人生哲理的詩中,我們可以看出,包公有「不墜青雲之志」。而「燕雀戲藩柴,安識鴻鵠游」!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此是包公為官準則,做人要正直,為官要清廉。「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鈎。」欲成國家棟樑,為國為民建功立業,須經歷萬千磨難,頂天立地,何懼狂風驟雨,狂魔亂舞?粗良之鋼,絕不能作釣魚之鈎!「倉充燕雀喜,草盡兔狐愁。」此是包公從政目標,致四海昇平,五穀豐登,國泰民安,倉庫充盈,燕雀歡喜;除盡雜草,開荒種植,令兔狐處藏身而發愁。「古牒有遺訓,無貽來者羞。」他時刻警戒自己要遵從聖賢訓誡,清廉正直,為國為民竭力,勿使自己遺臭萬年,讓後人唾罵羞辱。

他在家訓中如此告誡後世子孫:後世子孫仕安者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者,非吾子孫。仰珙刊石,豎於堂層東壁,以詔後世。「大塋」便是指祖宗墓地,即現在的包公墓。如此苦心,無非要使墓土成為一片凈土,使千秋萬世子孫皆清廉為民,不負祖訓民望,上無愧於蒼天,下仰然於良心。果然,後來的包綬、包永年生前均為官清正,死後葬儀簡樸,不愧為包公子孫。

包公為官清廉,剛直不阿,鐵面無私,拯萬民於水火之中,實乃一大善人。不單英明決斷,處理冤屈,替百姓申不平,而且不畏權貴,極力主張「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他憂國憂民,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姦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的「素有才能,公正廉明之人」。在經濟方面,他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主張不能苛剝平民。在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家的獨立和尊嚴。他不單是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法律專家,也是當時影響最大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之一。當然的,世人皆對他奉若神明。

明間傳說包公乃天上文曲星下凡,所以手下猛將如雲,輔助大業。「日判陽間不平事,夜審地獄冤屈案」。文有公孫策,武有展昭。兼有張龍、趙虎、王朝、馬漢等於公堂前侍奉在側。公孫策,清於觀人之術,醫卜星相、奇門數術,無一不通,且才思敏捷;展昭,本為遊俠,稱「南俠」,武藝超群,行俠丈義。后追隨包公,受皇帝贈「御貓」,御前四品帶刀侍衛。

包公在眾人扶持下主持正義,屢破奇案要案,為律法一片「青天」。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包公奇案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耽美同人 包公奇案
上一章下一章

包公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