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林遭遇

雨林遭遇

味美湯骨繚繚繞繞飄香四溢~整間房內彌散著那股子鮮美的味道。信子裹着浴巾,赤腳走到壁掛更衣鏡前,輕輕搓拭芝麻色秀髮,打散的分叉在額前幾絡幾繞,女孩的臉溫熱后潤濕嬰兒肥,她就在鏡前簡單梳理兩下,那股扶弱的美感就油然而發。信子走出房間走廊盡頭擺着一座卷鬍子老人頭像碑。正是黃昏和黑夜交替的時候,這一段走廊就有點晦暗陰沉,堡中點燈僕人掌著挑芯燈為每一盞廊角燈上火。

「侍女!」信子看見女傭如獲至寶。

「信子小姐,你怎麼了?」蹙眉的掌燈女僕看着赤腳漫步在走廊的小姑娘。「我感覺房間里有人藏着?」信子說,並時不時左顧右盼,加強語境渲染力度。這讓掌燈女僕相信一位十幾歲女孩說的話,「我去看看,也許是窗外的野貓。」「那您去看看吧。您看見小羅了嗎他說」「他說房間里有人藏着?」

「嗯,」

「那我知道了,我點完這盞燈過去房間。」

這一走廊的燈全熄了,煙氣掙扎著飄散,信子就想當然以為,「這裏的蠟燭被小羅吹滅的。」

「大部分是小少爺,」掌燈女侍難得開口笑道,「小姐。」

如果一不注意,他們就會'重複這套無聊的把戲,然後躲在某一角落裏偷偷取笑。說完,彷彿是在印證剛才的話,「咯咯咯~」「咯咯咯~」忽遠及近的竊喜笑聲傳來。同一套把戲,他們樂此不疲。「小少爺喜歡躲在盔甲騎身後嚇過來的人。」掌燈女僕放下點具,依言去檢查信子小姐房間,那位淳樸的女僕剛走,走廊的燈又熄滅,信子害怕地去尋女侍點燈的火折,它就放在拖盤上踮着腳尖就能拿到。

火折在手裏「嚇~」一聲響。火光映着通紅的臉頰信子稍稍撿起自信。走廊的燈莫名其妙熄了,雙手拄立的盔甲騎靜靜守衛一旁,窗外夕陽拖着尾巴的餘輝,而不遠處,雨林又將進入另一番世界中。

今天爵爺邀請父女倆出門狩獵。這是一項已經超出研究範圍的活動,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賽前預熱。最後的狩獵,就當作最後一次狩獵的預演,瑪納自然是想到這上面來,那頭有可能證明恐龍沒有滅絕的,雷蒙納爵爺也毫不掩飾。那頭重金獎勵品一隻恐龍正在河邊捕魚,綠頭彩羽尾鸚鵡在林間,一隻鹿警

惕地注視着某垛草叢,然後放下它鬆弛的脖頸,也許裏面藏着一隻花紋豹子,也許是什麼也沒有虛驚一場總比丟了命強這是雨林動物們達成的驚人一致的共識作為原始生物該意識的存在,培養和遵循着,它們是合格的生存者,憑着敏捷各族的優勢魔精靈佔據着地球上98%的絕對優勢資源。

吳歌享用完午後的陽光,伸了一個懶腰,回到水簾洞天,接着趴着小憩,他的弟弟在不遠處似乎對洞口的水瀑頗為不滿,每次出來進來弄得一身濕頗有微詞,因為人話講不清嘟嘟囔囔活像一位天天抱怨的小腳老太。吳歌也就不搭理它,埋頭繼續睡他的水床覺,就感覺後背被蹭了一下,原來是小恐龍幼崽湊過來。

平常,沒什麼要緊小恐龍是不會像今天主動,每天捕食,追逐,業務忙阿!要帶有革命理解性。反常今天主動來搭理,吳歌瞪大眼睛,那意思很明顯,你現在咋了?這北方俚語用的帶勁,要不也不會天天掛在嘴邊。要說小恐龍理解能力強呢?馬上明白吳歌的眼色,沉沉說;睡覺」。噢,是想一起睡,睡就睡吧,吳歌以前也不是沒和人共用一席,抵觸什麼潔癖毛病估計這輩子也難養成。吳歌讓了半塊石床,小恐龍不客氣屁股一撅佔了大半石床。

吳歌,有一個收集的嗜好,什麼看着像飛魚,走獸,花鳥,蟲肉,等等之列的石頭,從河床看到了,撿起來擺在洞裏,看着舒服,最好能收集一套天然石制傢具,什麼石桌,石凳,石床,往上兩公里有一處廢棄的淘金礦,這條河流實際上被人工改道了,許多碎石也隨工人挖掘出來被沖刷到下游。這也就是石頭來歷的源頭,而雨林淘金,也叫篩金,金粒存在一條河流中如果發現了馬上吸引一大批淘金者,西部淘金熱消散過後,亞馬遜雨林成為了第二個淘金天堂。

現狀大致像前面交代的,所以吳歌在小恐龍眼裏經常性要把自己弄得濕漉漉,每天下午2點30分,的狩獵兩隻恐龍也自然碰不到一起去做,吳歌餓了就在河裏捕些馬哈魚吃,這種魚個大體肥,稍微有了解亞馬遜知識的遊客都知道是當地有名的特色「小吃」,小恐龍也就睜一隻閉一隻眼由著自己想做什麼,下午是相對自由的,進入了平常懶散的作息規律,吳歌曾對小恐龍形容——順應大時代潮流!該下海獨立就下海搞起!小恐龍從善如流,既然來到了亞馬遜雨林,不嘗嘗當地特色是怎麼也說不過去的。吳歌也不是一名吃貨,但是肚子裏那十八道彎怎麼也繞不過口戒,吳歌在河裏撈魚,岸上一隻恐龍在吃,這個吃貨可把吳歌榨乾了

奶爸,對,吳歌就是奶爸。恨不得把龍小弟栓在褲腰帶上,天天帶出門晚上再帶回來心裏才踏實。這樣講有點言過其實?卻是吳歌此刻內心真實寫照。終於在那一天,下午,來了一群人。

確切來說他們是全副武裝來的,這打從進入下流河段吳歌一眼那麼一瞧,就看出來本地的獵戶!真大條了!每個成年人手上都握著槍,像是從上游仔細搜尋下來,一共八個人全是老美家的!吳歌心下萌生了退意,來者不善,善者不來,避其鋒芒才是上上選,哪知吳歌剛一回頭!

就在吳歌一回頭,身後不遠處亂石錯立之間不是那一隻花紋豹子是誰?上次就僥倖讓挑釁的恐龍逃了沒影,吳歌知道附近是這一隻花子的地盤範圍,花子和草原的花子不一樣,它有固定的狩獵範圍,而這隻飢腸轆轆的花子顯然還沒意識到碰到吳歌哥倆,當然,也就意識不到上游那一幫老美狩獵隊。此刻,吳歌陷入進退維艱的境地,龍小弟看着吳歌,場面一時尷尬著,走!肯定會引起雙方注意,到哪條也不可取,硬拼是不能了,如果在密林中鑽進去便是,料想也難尋蹤,然而坐着等死又一直不是吳歌的作風。河床的大石很好隱蔽了吳歌的身形,估摸著再有5分鐘八個老美走到亂灘高地,從上面往下面看它們就會暴露了,唯有水下一路這吳歌始終不敢付諸行動,他可以從水下潛回去,花個把小時游回簾洞,但已如手足的龍小弟卻是不成,也不知道這怕水的毛病怎麼就根深蒂固了般,急得龍小弟似乎也明白吳歌的顧慮,眼睛直瞅著河面,面上竟然還犯有難色。也怪平時太仁慈沒有刻意改正龍小弟怕水的毛病,要吳歌丟下龍小弟自己跑那也是萬萬不能!這從認識好比同穿一件開襠褲長大,又是吳歌選擇這片地方落腳,經常是倆位扶持着一路過來,從心裏就已經把龍小弟當做親人,更不消說已經流着身上同樣的血,萬萬是辦不到放下龍小弟顧自己,而吳歌也篤定龍小弟在碰到這種情況也不會丟下自己,哥倆之間太了解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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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獸肯尼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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