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第 62 章

62.第 62 章

《劫愛記》文/雲水流觴本文獨家發表於晉、江、文、學、城!

周杰倫的演唱會!

她對演唱會本沒有多大興趣,原以為是蘇承藉此同她約會,事後證明自己一廂情願,她便更提不起興緻了。何況最近也沒空,未免資源浪費,她將票贈給了貝珊珊。

演唱會當晚,沈婂整理完材料,看了下時間,準備洗洗便睡。

電話鈴音突然響起。

她看了眼,原來是貝珊珊。

沈婂想着演唱會大概剛散場,便隨手接了起來,問了問:「演唱會怎麼樣,好看嗎?」

可能是周圍太吵的緣故,貝珊珊的聲音有些大:「我偶像的演唱會從來都是最好看的!對了,婂婂,你告訴我,你給我的門票是哪裏來的?」

沈婂笑:「位置這麼好的票,憑我自己當然是搶不到的。實話說吧,是一個朋友送的。」

「你哪個朋友?」

沈婂察覺到她似乎心情焦躁,連忙問:「你怎麼了?這票有問題么?」

「你知道我今天請同事一起看演唱會,坐我旁邊的是誰嗎?」

沈婂眨眼:「是哪個名人?」

「美得你!還名人呢?」貝珊珊一聲咆哮,「是肖渣男!」

「嗯?怎麼是他?」

「我也想知道怎麼會是他。他還說我的這兩張票是他送給帥哥大老闆的!說我偷老闆的票,我差點和他打起來!氣死我了!」

沈婂靜了一瞬:「你說的帥哥大老闆不會是蘇承吧?」

貝珊珊凌亂了:「你們居然認識?」

「你記不記得我曾經說過,我有一個暗戀多年的人。還沒來得及告白,他就出國了。」

貝珊珊:「……」

沈婂彎了彎唇,一雙墨瞳輕盈泛光。

她說:「他是蘇承,他回來了。」

……

作為陳律師的臨時助理,沈婂跟着他再一次來到犯罪嫌疑人於某家中。

陳律師被聘為於某的辯護人時,便第一時間介入案件,為於某申請了取保候審。因此這些天來於某除了無法出寧城,生活於他似乎並沒有多大改變。

然而,這也僅僅是表象而已。

於家位於寧城一個頗有名氣的別墅區,父親經商,常年在外。母親是個普通的富太太,平日裏逛街喝茶做SPA,卻對唯一的兒子關心不夠,一味溺愛。

如今出了事,於父只知責怪妻子不履行教養責任。於母紅着眼,一言不發,只是哭。

除於家人之外,在場的還有一位年輕女子,留着肖似魯豫的髮型,看起來漂亮又知性。

她介紹說:「我是東東的舅媽,童佳曦。」

因為陳律師要問於浩東一些問題,童佳曦上樓把人叫了出來。

這不是沈婂第一次見犯罪嫌疑人。

上次見面的時候於浩東還在打遊戲,對陳律師的詢問答得含糊其辭、頗多敷衍,甚至在同一個細節上被問多次后發怒,指著陳律師的鼻子大罵:「我爸花那麼多錢請你來是給我打官司的,不是來煩我的!」

沈婂和陳平齊齊愕住。

於父氣極,一腳踹在於浩東身上,爆喝一聲:「小兔崽子!不想活了是不是!要死就去死,做出這種齷齪事,把老子的臉都丟光了!看我不打死你!」說完,拎起被踹倒在地的於浩東拳打腳踢起來。

「於耀華你幹什麼?」於母尖叫一聲,立馬衝過去拉扯於父,「你把東東放開,你打我!打我好了!」

「看你把兒子教成了什麼樣子,到現在還不知悔改!慈母多敗兒!我連你一起打!」

喝罵聲哭喊聲充斥於客廳,眼看一場混戰就要開始,陳律師沖沈婂示意,沈婂點了點頭,一個箭步上去,瞅准間隙便將於父出拳的手牢牢鉗住。她盯緊於父的眼,冷聲道:「於先生,請保持冷靜。如果你再繼續下去,我和陳律師恐怕要成為你涉嫌故意傷害的目擊證人。」

沈婂本人對這一家子全無好感,但對於父教訓於浩東的行為頗為贊同。只是出於職業素養,她有必要阻止任何在她眼皮子底下可能出現的意外。

那日於家一團亂,陳律師和沈婂什麼工作都沒做便先行告辭。

後來沈婂陸陸續續又見過於家人幾次,於浩東經過教訓已經學乖,陳律師問什麼便答什麼,但言語之間對同案犯熊某頗多袒護,顯然極其信任。

「是那個女人不聽話,熊哥才要教訓她的。」

「我也覺得沒什麼,本來那女人就不是什麼好貨,多給點錢打發就得了。」瞥見於父暴怒的青筋,於浩東不由地縮了縮腦袋。

「一開始的時候我在旁邊打遊戲,等到他們倆爽完了,那個女人已經沒什麼力氣了。熊哥讓我上,我……我就……」

「他叫你去死你怎麼不去死!」於父一個巴掌扇過去,於浩東白嫩稚氣的臉上瞬間浮起一個紅印。

於母一聲哭叫,立馬撲過去擋在於浩東面前,童佳曦皺着眉湊過去查看他的傷勢。

於父瞪着於母,放出狠話:「你就慣着他吧,這小子的事我不管了!」說完便氣沖沖得出了門。

於母轉過身抱住兒子,眼裏滿是心疼:「東東,疼不疼啊,讓媽媽看看。」

於浩東癟著嘴不說話。

於母心疼得又冒了眼淚,一個勁兒哄兒子。

童佳曦表情略為無奈:「二姐,陳律師和沈律師還在呢。」

於母反應過來,立馬對陳律師道:「陳律師,你一定要幫幫東東,他還那麼小,不能坐牢啊!」

早知道幹什麼去了?

沈婂暗嘆。

按照於浩東的說辭,熊某毫無疑問適用輪-奸這一加重情節的規定。於浩東雖可能僅成立普通強-奸罪,一般而言也要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想不坐牢,有本事讓受害人在法庭上翻供,說她是自願的。」沈婂涼涼地說。

電話鈴音突然響起。

她看了眼,原來是貝珊珊。

沈婂想着演唱會大概剛散場,便隨手接了起來,問了問:「演唱會怎麼樣,好看嗎?」

可能是周圍太吵的緣故,貝珊珊的聲音有些大:「我偶像的演唱會從來都是最好看的!對了,婂婂,你告訴我,你給我的門票是哪裏來的?」

沈婂笑:「位置這麼好的票,憑我自己當然是搶不到的。實話說吧,是一個朋友送的。」

「你哪個朋友?」

沈婂察覺到她似乎心情焦躁,連忙問:「你怎麼了?這票有問題么?」

「你知道我今天請同事一起看演唱會,坐我旁邊的是誰嗎?」

沈婂眨眼:「是哪個名人?」

「美得你!還名人呢?」貝珊珊一聲咆哮,「是肖渣男!」

「嗯?怎麼是他?」

「我也想知道怎麼會是他。他還說我的這兩張票是他送給帥哥大老闆的!說我偷老闆的票,我差點和他打起來!氣死我了!」

沈婂靜了一瞬:「你說的帥哥大老闆不會是蘇承吧?」

貝珊珊凌亂了:「你們居然認識?」

「你記不記得我曾經說過,我有一個暗戀多年的人。還沒來得及告白,他就出國了。」

貝珊珊:「……」

沈婂彎了彎唇,一雙墨瞳輕盈泛光。

她說:「他是蘇承,他回來了。」

……

作為陳律師的臨時助理,沈婂跟着他再一次來到犯罪嫌疑人於某家中。

陳律師被聘為於某的辯護人時,便第一時間介入案件,為於某申請了取保候審。因此這些天來於某除了無法出寧城,生活於他似乎並沒有多大改變。

然而,這也僅僅是表象而已。

於家位於寧城一個頗有名氣的別墅區,父親經商,常年在外。母親是個普通的富太太,平日裏逛街喝茶做SPA,卻對唯一的兒子關心不夠,一味溺愛。

如今出了事,於父只知責怪妻子不履行教養責任。於母紅着眼,一言不發,只是哭。

除於家人之外,在場的還有一位年輕女子,留着肖似魯豫的髮型,看起來漂亮又知性。

她介紹說:「我是東東的舅媽,童佳曦。」

因為陳律師要問於浩東一些問題,童佳曦上樓把人叫了出來。

這不是沈婂第一次見犯罪嫌疑人。

上次見面的時候於浩東還在打遊戲,對陳律師的詢問答得含糊其辭、頗多敷衍,甚至在同一個細節上被問多次后發怒,指著陳律師的鼻子大罵:「我爸花那麼多錢請你來是給我打官司的,不是來煩我的!」

沈婂和陳平齊齊愕住。

於父氣極,一腳踹在於浩東身上,爆喝一聲:「小兔崽子!不想活了是不是!要死就去死,做出這種齷齪事,把老子的臉都丟光了!看我不打死你!」說完,拎起被踹倒在地的於浩東拳打腳踢起來。

「於耀華你幹什麼?」於母尖叫一聲,立馬衝過去拉扯於父,「你把東東放開,你打我!打我好了!」

「看你把兒子教成了什麼樣子,到現在還不知悔改!慈母多敗兒!我連你一起打!」

喝罵聲哭喊聲充斥於客廳,眼看一場混戰就要開始,陳律師沖沈婂示意,沈婂點了點頭,一個箭步上去,瞅准間隙便將於父出拳的手牢牢鉗住。她盯緊於父的眼,冷聲道:「於先生,請保持冷靜。如果你再繼續下去,我和陳律師恐怕要成為你涉嫌故意傷害的目擊證人。」

沈婂本人對這一家子全無好感,但對於父教訓於浩東的行為頗為贊同。只是出於職業素養,她有必要阻止任何在她眼皮子底下可能出現的意外。

那日於家一團亂,陳律師和沈婂什麼工作都沒做便先行告辭。

後來沈婂陸陸續續又見過於家人幾次,於浩東經過教訓已經學乖,陳律師問什麼便答什麼,但言語之間對同案犯熊某頗多袒護,顯然極其信任。

「是那個女人不聽話,熊哥才要教訓她的。」

「我也覺得沒什麼,本來那女人就不是什麼好貨,多給點錢打發就得了。」瞥見於父暴怒的青筋,於浩東不由地縮了縮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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