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

第1014章

「……」原來還知道是五。

宋柏彥瞧著面前這個『小瞎子』,也注意到木椅旁那盞路燈:「被路燈晃了眼?」

這會兒,唐黎兩眼視力已恢復如常。

想到自己方才的小題大做,也覺得有些矯情。

訕訕地放開那角被她抓皺的襯衫,嘴上免不了嘮叨:「路燈瓦數這麼高,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工地上的塔吊燈。」

話音未落,右手就被大大的手掌包裹住。

唐黎低頭瞅向兩人相扣的十指,再多抱怨在這一瞬都化為烏有,隨後,聽到宋柏彥溫潤的話語:「之前是走來的?」

這是在問她是怎麼從片場來的公園。

雖然都是靠兩條腿,用『跑』其實更為恰當,但唐黎默認了宋柏彥說的『走』。

已經為人婦,唐黎覺得自己還是該端莊矜持一些。

哪怕這種端莊僅限於宋柏彥跟前。

「你是不是也要回檀宮了?」她跟着開口。

比起她這種小演員,宋柏彥這類上位者才算真正的大忙人,像博拉曼島的問題,不可能一晚上就被徹底解決。

「如果你回檀宮,可以先走,不必管我。」

宋柏彥說:「讓我先走,是打算繼續在這裏看路燈?」

唐黎:「……」

盯着路燈瞅的傻事做過一次就算了,被拿到枱面上來『取笑』,着實有失顏面!

她輕踢一腳路邊雜草,好一會兒才申辯:「這不是體諒你公務繁忙。」

再忙,這點送人的工夫還是有的。

坐在路燈下都能眼『瞎』,走在路上指不定就絆倒跌跤。

一旦生出不放心,之後就再難不去記掛。

如今宋柏彥便是這種心理。

以往有原欽在旁邊看着,讓他省了不少心,這幾日換了司機,終歸是臨時性的,各方面難免差強人意。

回片場依然是用走的。

唐黎倒是不想走路,無奈她不是拿主意的那個人。

因為時間略晚,跳廣場舞的人潮已散去。

一路上,並未遇到人擠人的情況。

距離片場還有一段路的時候,宋柏彥開了口:「原欽身上疹子已經消得差不多,過兩天,就讓他回來給你開車。」

誰給自己做司機,對唐黎來說都無所謂。

但是,聽到宋柏彥這麼說,她忍不住想唱反調:「我覺得老何也挺好。」

「不想讓原欽回來?」

「……那倒不是。」怕再次弄巧成拙,唐黎在話里多少留了餘地:「我就單純誇一下老何工作盡職,不行嗎?」

最後三個字,是外強中乾之勢。

也覺得自己認慫太快,她又說道:「是余穗老在念叨原欽,說原欽借了她三十塊錢不還;一直讓老何開車,我倒是沒關係,就怕余穗天天念叨,最後念出毛病來。」

宋柏彥微微笑:「你的助理倒是喜歡原欽。」

「誰不喜歡話少多幹活的。」

「既然喜歡,那就讓他好好待在你身邊。」宋柏彥又道:「以後想幹什麼,不願跟我說的就直接找原欽,外面那些三教九流,人際來往過雜,不適合你這種涉世未深的小姑娘。」

一來二去,話題又繞了回來。

唐黎想說自己不是小菜雞,卻也知道這話講出來沒甚說服力,畢竟她的年紀擺在那兒。

真要論社會經歷,兩世她都算不上豐富。

上輩子她剛畢業就嫁給韓繼風,後來一直在家照顧秦月茹,根本沒時間精力再去外面上班;在校期間,雖然跑過劇組,卻也就那麼一兩回,可以說,從未真正經歷過社會的毒打。

她吃的教訓,大多來自黎盛夏母女。

而黎盛夏的那些算計,確實也在教她成長。

只不過,在宋柏彥這等政客眼裏,黎盛夏的手段再歹毒,恐怕也只能算小打小鬧。

因為政壇上男人的角逐,才是真正的腥風血雨。

而且——

往往殺人於無形。

若非前世就知道那家鑫鑫酒吧,對酒吧老闆有所了解,唐黎也不敢貿然找上門。

她知道宋柏彥說的沒錯。

三教九流不全是壞人,卻也最不缺惡人。

誰也不知道,她接觸到的人里,會不會剛好有心存惡念的。

不用太多,只要遇上那麼一個就是無盡的麻煩。

最糟糕的情況——把自己也栽進去。

唐黎也捕捉到宋柏彥那番話里的一個細節,不由得駐足望去:「我不讓原欽告訴你,他就真不會說了?」

如果沒記錯,原欽對宋柏彥一向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宋柏彥看着唐黎快寫到臉上的『你可別想騙我』,神情間有寵溺,語氣卻是帶着商量的,儼然是將眼前的小女孩與自己放在同一高度:「從今往後,原欽就只聽你的,你不許他說的,他就會統統守口如瓶。」

這樣的保證,唐黎並不怎麼相信。

實在是大人都太狡詐。

就跟他們變着法騙小孩喝藿香正氣水一個樣。

不等她給出答覆,宋柏彥就抬起手,大大的手掌撫上她發頂,「有主見是好事,代表着你在不斷成長,不久的將來,或許就能獨當一面,但在那之前,還是需要一些大人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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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妻有點甜:吻安,總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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