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〇四節 體制

第三〇四節 體制

?徐鴻儒率領的白蓮教徒,經過這幾天先是北上、然後南下、最後再次北上,將從浙江到福建、福建到浙江的這條路走了有整整三遍,終於將白蓮教徒的心氣和精力消耗得差不多了。

只見這五六萬白蓮教徒行動速度有快有慢,走了沒多少工夫,便拖成了一個綿延十餘里的「一字長蛇陣」,且組織十分混亂,首尾不能相顧。

要不是姬慶文有意將白蓮教集中到溫州城下,然後再聚而殲之、趕盡殺絕,否則他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起攻擊,從而將白蓮教從隊伍正中間分隔成幾段,並將其迅速擊潰。

可這樣一來,就會使原本指揮就十分鬆散的白蓮教的隊伍,變得更加六神無主,說不定還未同官軍交手就四散奔逃了,而面對這等大水崩沙一般的局面,明末的官軍卻是沒有任何辦法來阻止這數萬潰散的白蓮教徒的。而這五萬多白蓮教徒,便是五萬多個不安定因素隱患,分散到富庶的浙江沿海,便會立刻將此處鬧個雞犬不寧。

這是姬慶文所不願意看到的,也是他要極力避免的,這也是他此次作戰計劃的出發點。

於是姬慶文率領了明武軍將士,又聯合了沈良佐麾下的京師營,一共三千多人,形影不離地在白蓮教隊伍的西側運動。他們既不敢離得太遠了,怕失去了對白蓮教的控制;又不敢離得太近了,怕把已成了驚弓之鳥的白蓮教嚇散了;遇到開了小差的白蓮教徒,還得催促着他們趕緊追上大隊人馬。

真是比當媽的還操心。

就這樣,姬慶文等人廢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驅趕着白蓮教全軍隊伍渡過飛雲江,重新來到溫州城下。

溫州城照例是一座空城,然而浙江這裏畢竟還是江南富庶之區,在城裏、城外仔細搜羅搜羅,倒還是能夠搜檢出一些物資來的。

於是徐鴻儒便下令,將各個部分搜出來的衣物、兵器、糧食,乃至柴草等物全部上繳,再由許道清主持,統一發放下去,力爭讓每個教中弟子,都能吃上一頓飽飯。

這許道清倒也並非無能之人,辦事也還算公道,他將所有糧食集中起來,計算了一下,足夠五萬多弟子吃上十四五天的。然而這十幾天的糧食,也不過是最低保障而已,絕對不足以支持白蓮教同官軍長期對峙。

因此,比起姬慶文來,徐鴻儒更渴望着迅速展開決戰。

於是徐鴻儒便親筆寫了一封戰書,派親信得力之人送到姬慶文那邊——反正姬慶文好找的得很,循着他那面異常引人注目的「明武軍」大旗就能找到了他。

姬慶文卻並不急於決戰:他現在正是兵精糧足的時候,又將白蓮教主力全部集中堵塞在甌江以南、飛雲江以北的溫州城附近,略微拖延一些時間也不是什麼要緊的事。

因此姬慶文同李岩商議之後,便在自己深惡痛絕的「體制」二字上做起文章來:自己不是這場平叛之戰的統帥,不能接收徐鴻儒送來的這份戰書,戰書應當送到欽點的三軍統帥——南京守備提督勛貴誠意伯劉孔昭那邊去。

被徐鴻儒派來送信的傢伙名叫王小五,原來是在縣城裏跑官司、走關係的一個掮客,對大明朝廷的運行規則倒也是頗為理解,一聽姬慶文的話雖然有些推脫的意思在裏面,卻也並非全無道理,只能打聽一句:「姬大人,不知劉孔昭爵爺現在何處?也好讓小人前去報信啊?」

姬慶文是有意拖延,便玩笑道:「劉爵爺是劉伯溫的子弟,他老人家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我怎麼能知道?」

對在大明朝廷里混事的官員而言,伺候好上級可要比照顧好百姓重要多了,哪有下級不知道上峰所在何處的道理?

於是這位過來報信的白蓮教徒王小五忽然靈機一動,臉上掛起諂媚的笑容,說道:「姬大人,你讓小人去尋劉爵爺……那也不是不可以……不過小人兩眼一抹黑,怕是在浙江這裏尋上十天半個月也未必能找到劉爵爺啊。不如這樣,煩請姬大人替小的跑一趟——小的這份戰書先留在大人這裏,麻煩大人走一趟送到劉爵爺哪裏去。」

說着,王小五從衣袖裏掏出小孩子拳頭那麼大的一塊狗頭金,雙手捧著送到姬慶文的面前,說道:「這點錢,就請大人賞賜賞賜手下人,讓他們跑腿時候也帶點勁不是?」

這塊狗頭金,乃是徐鴻儒從溫州城內一家大戶人家的金魚缸底下刨出來的,不但分量十足、成色極佳,難得的是天然長成了一個兔子腦袋的模樣。因此,這塊狗頭金的價值遠遠要超過其本身的分量,可以說是一件價值連城的寶物了。

而現在徐鴻儒困守一座溫州空城,最重要的就是糧食,其次的便是兵器,對於那些餓了不能吃、冷了沒法穿的金銀財寶,並不十分看重。

因此徐鴻儒便將這塊黃金給了王小五,讓他見機行事,可以上下打點打點,將遞送戰書這件事情給做好了。

這送信之人辦事倒也精明,一下子就瞧出了事情的關鍵所在,直到現在才將這塊狗頭金拿出來,想要賄賂賄賂姬慶文這個五品織造提督。

可他畢竟找錯了人。

這塊狗頭金在旁人眼中,多少還能算是個寶貝,可在姬慶文眼裏卻不過是尋常物件而已。

只見姬慶文提起這塊狗頭金,在手掌心裏掂量了一下,笑道:「這位兄弟有意思。這塊東西大不大、小不小,輕不輕、沉不沉的,不知道有什麼用?做鎮紙?似乎粗簡了些。腌鹹菜?好像又不夠大。放在我這裏太礙事了,你還是拿回去吧。」

那王小五一聽就慌了——姬慶文不收金子是小事,可不收金子就是不幫着辦事,那可就是大事了。

按照王小五早年間在衙門裏幫辦時候的經驗,尋常遇到這種情況,通常不是收禮之人鐵面無私,而是嫌棄送的禮太平常、不值錢了。

於是王小五趕忙解釋道:「姬大人可別誤會了,這玩意兒可不是用散碎黃金熔起來的,而是產自天然。像這一塊狗頭金黃金也就二三十兩重,可放到世面上少說也得值一百兩黃金呢!」

「哦?一百兩黃金?那就是一千兩白銀了?這數目可不小啊!」姬慶文笑着說道,又扭頭對身旁坐着的李元胤說道,「李指揮,你是錦衣衛指揮使,深通大明律法,你給我說說,收受叛軍一千兩銀子的賄賂,該當何罪啊?」

李元胤原來是十分嚴肅的一個人,可跟着姬慶文兩三年,倒也變得略微靈活放鬆了些,知道姬慶文是有意在作弄這個王小五,便危言聳聽道:「這罪過可不小。一則,按照太祖《大誥》,在職官員受賄紋銀六十兩者便要剝皮實草,一千兩銀子怎麼着也得凌遲處死了。二則,收了叛軍的賄賂,那便是通敵之罪,是要株連九族的……」

未待李元胤把話說完,姬慶文便打斷道:「喲,李指揮,你可嚇着我了。又是凌遲處死、又是株連九族,你叫我還怎麼敢收這點錢呢?」

一旁的王小五都聽愣了。

明太祖朱元璋的刑律定得極為嚴格,要是嚴格按照太祖爺的政令行事,恐怕大明朝上下就沒幾個能活的官員了。也因此,朱元璋駕崩之後,大明朝傳了兩百多年,就再也沒人把《大誥》裏的東西當回事了,卻不知姬慶文身旁的這個錦衣衛老爺為什麼又把死得邦邦硬的朱元璋給抬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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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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