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奧斯本的不良嗜好

第二十四章 奧斯本的不良嗜好

「你老大就是那個棕櫚夜總會的經理?」無視了周圍眾人奇怪的目光,康拉德上前一步走到了菲斯克的面前問道。

「是的!原來是你搶了老大的女人,快把蒂娜大嫂交出來!」壯漢這時候才有些後知後覺,對着康拉德喊道。

所有人全都忍不住捂住了額頭,這傢伙的武力確實彪悍,但是這個智力實在堪憂啊!

這裏是什麼地方,這裏是上城區,隨便拎一個人出來都是可以跟國會搭上話的。

哪怕那些只能在門口玩的年輕人,家裏少說也有個眾議員或者有個上市公司,區區一個夜總會經理,竟然敢找人來刺殺他們,簡直是活膩歪了!

「我馬上找人去查封了哪家夜總會!」皮爾斯連忙表態,固然棕櫚夜總會也能算得上是曼哈頓頂級的銷金窟,後面肯定有人撐腰,但是對於國務卿公子來說,想查封它也就是一句話的事!

「我會叫軍方注意的,FBI那邊也會去打招呼!」羅斯拍了拍康拉德的肩膀說道。

當下一幫吃瓜群眾也紛紛表態,要立刻跟棕櫚夜總會那種黑惡勢力劃清界限,馬上將那該死的經理給繩之以法,絕對不會讓他繼續在外面為非作歹。

至於說菲斯克喊得康拉德搶了對方老婆這種小事,大家就不要太在意了!

他們這種檔次的二代,誰要說沒有出去玩幾個別人的人妻,那簡直是在開玩笑。

這麼點小毛病,無所謂了!

用一句俗話來表示就是。

老子玩你老婆是看得起你,別給臉不要臉!

只是大家心中紛紛有些好奇,那個叫蒂娜的到底是怎樣的天姿國色,竟然會讓對方犯下這種不要命的錯誤?

固然說事情的起因是因為康拉德搶了對方的老婆,但是你可以來要點好處嘛,真的不行等到康拉德玩膩了再還你嘛,何必要這麼鋌而走險呢?

現在好了吧,不管那多里安在紐約黑道當中有多響亮的名聲,這次肯定是死無葬身之地的下場。

畢竟這裏是美國,可不是墨西哥,黑幫只是政府的衍生物罷了!

「我這次真是倒了霉!」奧斯本有些不忿的對着康拉德說道。

平白無故的竟然幫人擋了黑鍋,這讓奧斯本實在是有種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的感覺。

自己只是幫死黨點了個妞罷了,竟然就招來了那麼一個恐怖的殺星,真是讓人挺無語的。

「好了,好處你都拿到了,就別這麼墨跡了!」康拉德指著奧斯本懷裏的麗莎說道。

雖說奧斯本是幫他頂的鍋,但是皮爾斯那邊的報酬他可不會放過,出門的時候直接將對方的女僕給帶走了。

「這算什麼好處,這妞都不知道給皮爾斯父子用過多少次了,我可是虧大了好吧!」奧斯本毫不在意的將麗莎剝了個乾淨,然後漫不經心的說道。

好吧!康拉德心中默念,一直以為自己夠混蛋了,但是跟奧斯本這種正宗二代比起來,自己的功力還是遠遠不夠啊!

麗莎的臉上擠出一絲討好式的微笑,對於皮爾斯將自己送人這件事根本毫無反應,估計早就已經習慣了自己的命運。

「話說那個叫蒂娜的妞真的那麼好嗎?讓那個傢伙不怕死的竟然敢派人來打我?」剛才從菲斯克的嘴裏已經審問出來了,多里安那傢伙查到了現在只查出來當初帶走蒂娜的人是奧斯本集團的少董。

蒂娜已經被帶走了十來天,估計自己的帽子早就綠油油了,多里安心中疼恨無比,覺得對方是在是欺人太甚。

只是面對奧斯本集團那種龐然大物,他的那點身份連集團大門都進不去。

要知道奧斯本集團可是做軍火的,集團所在地的防衛一點都不比軍營差。

多里安手下那些馬仔,拿點手槍砍刀什麼的嚇唬嚇唬老百姓還行,要是敢去奧斯本集團找死,估計圍牆上的加特林會很愉快的教他們怎麼做人!

已經被怒火和嫉妒燒壞了腦子的多里安,竟然異想天開的想找人去伏擊諾曼.奧斯本。

而剛剛加入他麾下的菲斯克,則是直接自告奮勇的接下了這個任務,拎着根木棒就衝來了上城區,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評價他。

「對了,那個妞你借我玩兩天如何,作為補償,麗莎這幾天歸你了!」奧斯本將赤裸的麗莎直接推到了康拉德的身邊,笑着問道。

看着小子的架勢,這種齷蹉事情已經不知道做過多少次了!

在他們這種頂級二代眼中,除非是政治聯姻的對象或者說是明媒正娶的女人,其他女人對他們來說都跟玩物差不多,大家沒事幹交換一下玩玩,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不過嘛!

雖說康拉德已經逐漸習慣了這個世界的風俗,但是在這一點上,他還真的是有些適應不了。

「剛才那傢伙叫什麼來的?」將蜷在自己懷裏的麗莎給推了回去,康拉德連忙岔開話題問道。

記得好像那傢伙被羅斯帶走之前報了全名來的,只是當時他沒怎麼注意。

「不願意就算了!」見到死黨的表現,奧斯本知道那個叫蒂娜的估計自己是玩不到了,於是將麗莎又直接摟到了懷裏。

「那傢伙叫什麼威爾遜!羅斯他們非說那小子是什麼好苗子,我看可未必。」奧斯本將麗莎的腦袋按到了下面,抽着涼氣說道。

「你說,那種傻子,一點頭腦都沒有,除了當保鏢能靠塊頭大擋子彈外有啥用?」

威爾遜?

威爾遜.菲斯克?

這名字好耳熟啊!

康拉德驟然之間開始迅速在腦海中搜索起來。

難怪剛才就覺得那大個子不是普通人,能在未成年的狀態下一個人肉搏打翻幾十個保安,這能是普通人嗎?

原來那傢伙就是金並那個死胖子啊!

威爾遜.菲斯克,一般都被人稱之為金並,是幾十年後正宗的黑幫大佬,據說掌握了美國四成的犯罪活動,敵人從街頭英雄夜魔俠蜘蛛俠一直到X戰警,雖說身份沒有羅斯將軍或者亞歷山大.皮爾斯那麼顯赫,但是人家那可是真正的白手起家,完全靠自己一雙拳頭打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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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之帝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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