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這時,老孫的師兄忽然打了一個激靈,起身就往外走。警察問了句幹嘛去,他說上廁所。警察沒攔他,可我知道事情壞了,他這是想跑,老孫和傑克他們情況危險了。

於是,我攔住他對警察說:「他要上廁所就這麼讓他去,萬一他跑了呢?」

警察問我想幹什麼,我說:「找個人看着他,不,找兩個,不,要找三個警察看住他,我才放心。」

警察笑了:「不然我調一隊特警,一隊狙擊手,一隊特種兵,再派架直升機,運輛坦克,你看夠不夠?」

我還沒說話,他就使勁一拍桌子,沖着我吼道:「還找三個警察看住他,你以為你是誰,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我們警察是你的小弟嗎,你想用就用?」

我訕笑道:「你們不是公僕嗎……」

我還沒說完,就聽見一個字:「呸!」

眼看老孫的師兄就要安全脫身,我急了,拚命運轉大腦想想個對策,可對策這東西不是有個好腦袋就能想出來的,更遑論,我的腦袋並不算是個好腦袋。

就在老孫的師兄手放在門把上的時候,我脫口而出:「不能讓他走,他,他是個強姦犯,對,是的,他是個強姦犯……」

警察對看了一眼,神色忽然嚴肅了,把老孫的師兄重新按在了椅子上,問我道:「你說他是強姦犯,他強姦了誰?」

我大汗淋漓,想着隨便胡謅一個名字來冒充。麗麗?不行,這個名字太大眾化。依依?不行,這個名字太文藝。程程?不行,警察第一個就會想到上海灘的馮程程……

就在我想名字的時候,濕露露忽然叫起來:「警察先生,這個女人是瘋子,她瘋了,李先生這麼有錢,什麼女人得不到,怎麼會去強姦別人,要強姦也是別的狐狸精強姦他……」

伴隨着她的吼叫,老孫的師兄什麼也沒有說,但他做了什麼,比如,把一個警察的腿弄斷了,另一個警察的手弄折了,還一腳把門踹斷了……

其實,那門是往裏開的,一拉就開了,他非要踹一腳,這不,本來他應該早跑了,現在弄得門軸斷了,門打不開了。

就這一會的功夫,全市的警察都跑來了,一個個荷槍實彈,如臨大敵,把這個屋子團團圍住了。

這不能怪警察小題大做,怪只怪老孫的師兄揍人不講究對象,時間和地點。你想,你在警察局襲警,那就相當於恐怖襲擊啊,那可是一級戒備,不把直升機搞來都對不住這麼大的動靜。

至於老孫的師兄,據說以前最喜歡靠暴力解決問題,誰讓他武力值這麼高呢,各種陰損招更是精通,到了現代法治社會,他懂得了靠金錢和權力去平事,不再什麼都訴諸於暴力。可那天情況特殊,他急着去救那個富豪,一時不察,就暴躁了些,等冷靜下來,就被定性為恐怖分子了。

也怪那兩個警察倒霉,本以為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沒想到後來演變成十年難得一遇的恐怖襲擊事件,而他們,作為當事人,作為被揍的對象,在警隊中很是抬不起頭來。但是,作為典型,他們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講述自己是如何被揍的,搞得很是鬱悶難受,一個警察心理承受不住,想要辭職,但是,他不能辭職,因為他是典型,典型怎能辭職呢?典型是要被樹立的啊。

說回老孫的師兄,我永遠記得他被押走的時候看我的眼神,陰森而恐怖,帶着濃濃的威脅,這也就罷了,他還把威脅的話說出來了:「你等著!」

這話在我耳邊來回的環繞,讓我做了好幾個月的噩夢,等到我終於不做噩夢了,真正的噩夢開始了,因為,老孫的師兄被放出來了。

說到那天晚上,我回到家以後,仍然心有餘悸,傑克他們怎麼回來的都不知道。

老孫安慰我:「幸好傑克的內丹被找回來了,他會報答你的,你不用怕。」

我說:「他拿什麼報答我?」

老孫說只要傑克恢復了法力,就能變成人形,到時候你想要他怎麼報答就怎麼報答……

我點點頭,只要傑克恢復了法力,我就不怕什麼妖魔鬼怪了,就算是老孫的師兄,也讓他有命來,沒命回。

於是,我順嘴問了一句,「傑克的法力什麼時候能恢復,一個月夠不夠?」

老孫搖搖頭,好吧,一個月實在是太短了,我又問:「半年夠不夠?」

老孫又搖搖頭,好吧,半年也許也太短了,於是我又問,一年夠不夠?不夠。那兩年呢?三年呢?十年呢?五十年呢?一百年呢?

看着老孫搖頭,我簡直想打爆他的頭,我他媽的滿打滿算就能活幾十年,你耍猴呢?

老孫說這事說不準的,有可能時間很長,有可能時間很短,端看傑克的造化。

我讓他算算傑克有造化嗎?他掐了掐手指,說自己的羅盤借給別人了,要先把羅盤拿回來,不然不準的……

他剛出門,我就發現,自己又被耍了,羅盤在沙發上好好的躺着呢。

同居場景十七:

我很少在家議論單位上的是是非非,但有些事情,真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說:「我總覺得有人在背後要害我,要不最近怎麼這麼倒霉呢?」

傑克問我怎麼倒霉了。

我說:「冰天雪地我跟了一個事件一周,吃盡了苦頭,待到素材集好了,就要開始動筆的時候,忽然主編就讓另一個同事接手了,那個同事坐享其成,在網絡因為這篇稿件大出風頭,這且不說。我就為自己辯解了一句,就被人罵的狗血淋頭,不知道實情的也就罷了,知道的還混淆黑白,說我不大度,連點素材都捨不得……」

傑克問我還有么,我說:「我用了很長時間潤色了一篇文章,滿心歡喜的放到網上,想賺點點擊量,可半年過去了,點擊量都在兩位數徘徊。我以為是自己寫的不夠好,或者是不符合現在年輕人的口味,想着就這樣放棄了。可是,就在前天,有人剽竊了這篇文章,放在了他們網站的首頁上,裏面的內容大同小異,只是作者被改了名字。我當時還說,剽竊這篇文章的人真是笨蛋,原文都沒人看,你這剽竊的,更是沒人問津了。讓我大跌眼鏡的是,這篇剽竊的文章居然火了,不但火了,我還遭殃了,因為人家說了,我的原文和人家大同小異,真是不要臉,居然蹭人家的熱度,剽竊人家的文章……得,我這個被偷東西的反倒成了賊。」

傑克頓了頓,問我還有么,當然還有。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與妖怪同居二三事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偵探推理 與妖怪同居二三事
上一章下一章

第二十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