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該來的躲不掉

第六十章 該來的躲不掉

電話那端傳來陳洪波更加憤怒的咆哮聲:「你想得美!彥成,有本事你今天走出公安局的大門,咱們把賬清一清。」

走出大門?

我抬頭想着市局大門外的馬路上看了看,果然陳洪波正站在一台黑色轎車旁邊,凶神惡煞的用手指着我。

既然人家找這兒,躲,肯定不是我的作風。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更不信他敢對我做什麼。

「行,你等著,我出去。」

掛斷電話將手機揣在褲兜里,帶着一副無所畏懼的姿態走出市局大院。

陳洪波一隻手扶著轎車頂端,離得近了我才發現,他的右腿膝蓋上套著黑色的固定裝置。

「你腿怎麼了?」

「你還敢問?不是因為你我能把腿摔折嗎!」

我恍然大悟,原來此腿非彼腿,心中感覺到了那麼一丟丟的歉意。

「彥成,這事你想怎麼解決?」

「你說吧。」

「行,要麼你拿一部分醫藥費,單據在這裏,住院兩周花了12萬,你出一半我出一半。」他說着從羽絨服的口袋裏掏出一堆票據直接塞到我身上。

我低頭看看,的確是醫院的正規收據。

「沒錢。」冷冷蹦出兩個字。

「沒錢就跟我走一趟,我媽要見你。」

「你媽誰啊?」我詫異的問道,可這話聽起來有點像罵人的意思,我改口重新說了一遍:「不是,我是問,你媽是哪位?」

「我媽是萬盈律師事務所的老闆。」陳洪波說完拉開黑色轎車的後車門。

我看向車廂里,沒有旁人,可心裏一直猶豫着去還是不去的事。

印象中當律師的都不簡單,雖然不至於把死人說活,但放大招沒準能把活人說死。

我一向主張的是能動手絕對不嗶嗶,吵架不是我長項,真怕干不過陳洪波他媽。

「你要是不敢去,就把欠條簽了,六萬塊讓你分二十四期還。」

「誰說我不敢去!」最恨人激我,彎腰直接鑽到後座上,陳洪波行動不便慢悠悠的坐進來。

「司機開車,去事務所。」

路上我還是很好奇他的腿傷,他給我的解釋是,那天我拿着他的褲子走後,他想逃出來結果因為身上捆了繩子不小心被絆倒,倉庫里的貨架不偏不倚砸在他腿上,所以成了現在這樣。

骨科醫院的大夫說怎麼也要修養三個月才能完全復原。

車子開出去十分鐘我的手機響了起來,來電顯示是陸哥。

我接聽電話告訴陸凌雲自己要去陳洪波媽媽的律師事務所,他問原因,我沒敢告訴他,只說很快會回去。

自己闖的禍自己來扛,不能牽連兄弟。

之後他又打來幾次電話,都被我掛斷,最後索性將手機關機,看着車窗外的天色,明明還沒到傍晚六點,卻已經籠罩在黑暗之中。

「到了。」身旁的陳洪波低聲提醒我。

走出車廂才發現自己站在了一條全是律師樓的街路上,各種牌匾,各種貼紙,寫滿擅長處理的案件類型。

我粗略數了數,至少有三十多家,但在我身邊的這所萬盈律師事務所卻是最大最豪華的一間。

淺灰色大理石的外牆,巍峨雄壯的石獅,高高的台階筆直向上,若不是懸掛事務所的牌匾,說是法院都不為過。

「你媽開這麼大的律師樓,不差那點醫藥費吧。」

陳洪波從司機手機接過金屬拐杖,一瘸一拐的往台階上移動。

「不差錢不代表我原諒你,聽我媽的意思,如果你不陪,官司吃定了。」

「哎~不!你這不是訛人嗎?腿不是我砸的!憑什麼讓我出六萬。」

「有你的原因沒?讓你承擔50%責任過分嗎?你不用跟我談這些事,都是我媽的意思,上去跟她說。」

這他媽的~~白長一身腱子肉,還是個媽寶男,處理這麼點小事還要搬家長出來,真噁心。

懶得再跟陳洪波廢話,徑直走進律師事務所內。

裏面裝修的更加高檔,來來往往穿着職業裝的年輕律師們從我面前經過,都到這個時間,這裏依然處在繁忙的工作階段。

我跟在陳洪波身後,看着走到他面前的律師紛紛點頭招呼。

子憑母貴,我不屑的撇撇嘴。

我們最終來到頂層的辦公區,有一間專人負責的封閉辦公室,上面的標牌貼著:鍾萬盈律師。

門口的小秘書見陳洪波來了趕緊起身,說道:「小陳先生晚上好。」

「嗯,我媽呢?」

「鐘律師在接待客人,請您稍等。」

陳洪波不耐煩的說:「你告訴她快點,我把人帶來了。」

「好的。」小秘書拿起桌面電話打了過去。

「小陳先生,鐘律師讓您不要着急,她現在的客人非常重要。」

「行行行。」陳洪波拄著拐走到休息區,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等了大約十分鐘,辦公室的房門打開了。

一個女人匆匆忙忙的出來,手裏拿着幾張紙。

她盤著頭,黑色的長發緊緊揪在一起,貼著頭皮,她個子不矮,穿着筆直的西褲,束身的白色小衫搭配一件短款西服。

渾身散發着強大氣場,會使人不敢輕易直視她的目光。

「媽~~」陳洪波趕緊放下手機呼喚道。

鍾萬盈看了他一眼,轉頭直奔我面前。

「你就是彥成?」

「嗯。」我點點頭。

「把這幾分文件簽了,我兒子的事不再跟你計較。」

我接過那幾頁紙翻看,什麼和解協議,承擔內容,後續治療以及相關。

「小波說就讓你賠六萬,我是不認可的,他的腿傷非常嚴重,醫生說有可能會留下後遺症,他平時愛運動,後遺症會伴隨一生。」

「你什麼意思,直說吧?」我把紙攥在手裏懶得再看。

「你除了承擔一半我兒子的醫藥費,還要對他的後續治療負責,期限定義為五年,只要五年內他沒有出現因膝蓋骨折部分出現的其他癥狀,我們的和解協議才會生效。」

「你··你是不是太欺負人了?」我真的是被氣無語了,訛人也沒這麼乾的!

「你不同意沒關係,準備等法院的傳票吧。」鍾萬盈趾高氣昂的說道,完全無視我的抗議。

她應該慶幸自己是個女人,不然我真的會胖揍她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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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魘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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