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回到那一年

第二章:回到那一年

「哼,是又怎樣?那也是因為你耐不住寂寞,是你自己跟個傻子的上了道,哈哈」

「你混蛋」林宛此時有說不出的憤怒和悔恨,可已經晚了,來不及了

一切都來不及了。

她這一生活的跟個傻子似的「為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對她」

林宛渾渾噩噩的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從軍區大院出來的,此時她只想去死。

死了就一了百了。

「林宛…林宛?宛宛你還好么」韓亦在外面等了許久,一連着叫了她幾次,還沒有回應,看着她魂不守舍的樣子,韓亦抬手拉了她一下

林宛這才有了反應,呆楞的看了看一眼,恍然間見到久違的面孔,又開始呆楞了。

韓亦看她臉色不太好,額前秀髮很亂,想要上前為她撫去,轉念間又覺得不合適。抬在半空的手又緩緩的放了下去。

「這些年,你過的好嗎?」原本內斂又沉穩的聲音隨着歲月的洗禮又多了幾分威嚴。還是那麼的好聽

林宛恍惚的眼眸突然清明了幾分,怔怔的看着韓亦,有些不確定的問道「你是在關心我?」

「…。是」韓亦尷尬的掩飾著自己的情緒,目光深情的對視着林宛「那份離婚協議我沒簽」

沒簽是什麼意思?他沒簽?他竟然沒有簽,那他們現在算什麼嗎,葉青又是怎麼回事?

看着韓亦,這一刻,林宛徹底崩潰了,眼眶中突然掉下什麼東西,潮濕的劃過她的臉頰,在乾燥的皮膚上留下一道道曲折的線,就猶如她的人生,如此凌亂不堪。

「對不起」林宛此時能對韓亦說的,只剩下這三個字了

林宛不想讓韓亦看到她狼狽的樣子,擦了下眼淚,不顧身後韓亦的喊叫,轉身要過馬路。

可誰知此時正好來了輛大貨車。

那麼一剎那,林宛覺得,這樣也挺好,再也不用這般活着了。

「宛宛,不要」韓亦衝上來那一刻,林宛傻了,她從來沒有想過韓亦會冒着生命危險救她,她有好多話,好多疑問想問,可她又不想讓他見到自己現在這個樣子。

此時好了,這一刻,再也見不到了

兩個人的生命隨着一道刺耳的剎車撞擊聲中暗淡了……

林宛只覺得渾身疼的厲害,抬手想要揮去身上這種痛,卻發現渾身無力,口乾的厲害。掙扎了半天,才算能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臉,感覺滿臉都是汗。

難道她車禍沒有死?林宛抬手摸了摸牆,摸到了一根繩子。順手一拉,屋裏就亮了起來

心道這是什麼破地方,竟然還用幾十年代的線繩開關?比她租的房子還破舊,難道她沒死?在醫院?這醫院也太節省了。

林宛艱難的爬了起來,捧著桌上的一個七八十年代的搪瓷缸子,也不管裏面什麼時候的水,冷不冷,只管大口大口的一口氣把它喝完,這才覺得渾身舒暢了。

低頭看看自己,發現身上胳膊被白布纏着,渾身上下大大小小的擦傷。

「自己沒死……」那韓亦呢?他有沒有事?

想到葉青,心裏又是一堵,雖然離開幾十年,但看到韓亦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心裏莫名的疼,更別說那人是葉青。

她好傻!

林宛在屋子裏瞅了一圈才發現,這個屋裏很老舊,像是七八十年代的房子,牆還是土坯的,地上是磚頭地

只是…這。房子好熟悉

林宛越瞅越覺得熟悉,她在這裏住過一段時間,她有印象,她怎麼回到這裏了?

難道她死了,老天還允許她回到過去看看?

林宛拖着疼痛的身子,看了一下牆上的日曆,是1978年的日曆。

1978年,她才十六歲,記得這一年她和哥哥都考上了大學。雖然這個時候上大學不需要交學費,可生活費還是要不少的錢的,那時候家裏窮,她媽媽一個人根本付不起兩個人的生活費,媽的意思是她還小,讓哥哥先上,自己在等兩年。

她不同意,以為媽重男輕女,偏心哥哥,和家裏嘔了好長的氣,見媽不鬆口自己趁著媽媽哥哥出去幹活的空檔,拿着給鎮上衛生院洗床單攢的十塊錢的私房錢,一個人跑了出來。

後來偷偷的拿着通知書,自己一人去上了大學,7月24,再有一個月就要開學了,這麼說她剛來這個地方沒幾天。

記得自己剛到著的時候也出過一次車禍。她出去買吃的時候被一輛小轎車撞了,不過還好,沒什麼大傷,轎車的主人還不錯,陪了她二十塊錢。

這個時候,二十塊錢在農村抵得上三個月掙的錢了,聽說在市裏面,這二十塊抵得上一個公幹的工資了。

她那個時候租房子花了七塊,剩下一兩塊錢,根本撐不了幾天。最後不得不再這裏找了個洗碗的活。撐了一個月才走。

想想以前自己做的事,確實傷人心。那個時候媽媽和哥哥一定很難過。

現在想想,自己上大學有什麼用?遇到的都不是什麼好人,毀了自己的一生。

上了只是浪費錢而已。

林宛躺在床上,想着葉青,想着自己以前做的蠢事,想着想着自己什麼時候睡着都不知道。

第二天是被餓醒了,林宛躺在床上無力的笑了笑,人死了還會餓?

休息了一夜,身子和手臂不是那麼疼了,林宛起身,看了看房間,發現還在這裏,想不明白為什麼黑白無常還不來收她。怎麼讓她在這裏一直待着。

林宛租的屋子是一個小院落,兩間房子,一個間卧室,一個廚房。

當初本來想去縣城的,又怕縣城的東西貴,她身上的錢不夠,路過這裏見比他們鎮上富裕多了,就停了下來漫無目的的轉了轉,路過這家的時候,剛好聽到房主在和一個人談價格,有心聽了幾句,才發現房東想出租房子,只是那個人嫌房租貴,又剛死了人不久,最後還是沒談成。

林宛見那人走後,趕緊拉着房東,說自己要租,原來這裏住的是房主的老娘,剛死沒多久,房東正愁著租不出去呢,沒想到就遇到了林宛要租。房主就以7塊錢一個月租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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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當軍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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