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垂死之人

39、垂死之人

剛從重症監護室出來,做完第一次化療。那種噁心嘔吐的感覺,揮之不去,折騰得半躺在床上的人有氣無力,實在讓人看得出,這個人已經生命垂危,時日無多了。

古北坐在對面的空床鋪上,身邊李徽拿着速記本做筆記。人成了這個樣子,他還真有點不忍問。

古北先將丁大奎的生活照拿給他看,問:「認識這個人是誰嗎?「

庄國棟接過照片,很細緻地看一眼,道:「認得,丁大奎。「

古北問:「怎麼認識的?「

「他在駿達軲轆湖度假村工地做過工,我那時候是工地的項目安保負責人。丁大奎手腳不幹凈,偷盜工地的施工材料,拿去外面賣,被我抓住了兩次。他10月份進的工地,12月5號,跟他結清工資,就把他開除了。他叔叔是派出所丁所長,我們看在他面子上,就沒有追究他偷盜的違法責任,也沒有正式報案,就跟他叔叔打過一聲招呼。後來開除他,也是徵求過他叔叔意見的。「

古北倒覺得奇怪,丁佔山自始至終,為什麼都沒有跟市局彙報過這些情況。怕家醜外揚嗎?

古北又拿出那條丟失的證物狗的照片給他看,問:「這條狗認識不?「

庄國棟看了一眼,道:「是我養的狗,養了好幾年了,叫大黃。「

「去年12月26日到12月28日,你見過丁大奎嗎?「

庄國棟道:「你們也不用細問了,你們既然找到了我這兒,肯定也已經知道情況了。我反正要死了,就不瞞你們了。丁大奎是我殺的。「

古北心裏還是很意外,他開始推測,他可能會知道丁大奎兇殺案的一些情況,倒還沒想過,他竟然是真兇,而且還這麼痛快就承認了。

古北緊接着逼問一句:「丁大奎是你殺的?「說完盯着他看。庄國棟表情幾乎沒變化,一副看透生死,不在乎的樣子,點了點頭。

「麻煩跟我們講一下當時的情況。「

按庄國棟接下來的敘述,12月26日,大概晚上九點多鐘的時候,他巡視工地的時候,發現丁大奎在偷工地的銅纜,他當時發現時候,並不確定是丁大奎,就直接在地上撿了一截鋼棍,從後面襲擊了丁大奎,丁大奎被打中后,直接倒地,他過去拿手電筒細看,才認出是丁大奎。

「我當時發現他死了之後,十分害怕,他叔叔是派出所所長,肯定不會饒過我,我就從工地拿了汽油,給他毀了臉,我去拿汽油的時候,看到值班室取火爐子上的火鉗燒的通紅的,就把火鉗也拿了,把他手指指紋燒掉了。想着這樣子,別人就認不出了。燒的時候,我的那條狗也跟過來,汽油不小心撒到它身上,丁大奎臉上的火苗子也點到它身上,我慌手慌腳給狗滅了火,把它趕跑了。然後,用摩托車載着丁大奎的屍體,從工地西南角那裏,那裏有條新修的通往湖邊的路,我一直把車開到軲轆湖南端,不敢再往前開,再往前,就到鎮上了,怕碰見人,我就在那兒把他扔下去了。「

他敘述的這些細節,倒是跟李曉光這兩天搜查到的細節一致。古北又問了他用來襲擊的鋼棍的細節,還有死者當時的穿着,庄國棟對鋼棍的描述,跟他們此前得到的一致,對於死者衣着的描述,也基本一致,而且尤其提到了棉拖鞋。

古北拿出鋼棍的照片給他看,問:「是這根鋼棍嗎?」

庄國棟細細看過,道:「是的。」

古北問:「你打他的時候,是什麼樣的一個姿勢,你能示範給我們看看嗎?」

庄國棟比劃了半天,最後確認,當時確實是從左邊擊打的。問他為什麼不是習慣性的用右手,而是用左手,庄國棟解釋是他右手那段時間老是出現麻痹的癥狀,他有老風濕,每次發作,右邊癥狀比較嚴重。

古北接着問:「那條鋼棍,你後來放在那裏了?」

「我當時打完后隨手就扔地上了,也沒想到會打死人啊,所以根本沒管那麼多。後來,等我處理完屍體,第二天的時候,我想起來這個事情,就去找那個鋼棍,可是,那裏並沒有,因為我想起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工人已經開工了,所以,我想可能是工人們拿走了,工地里這種鋼棍到處都是,我想着應該沒事,就沒再找了。」

「有人把打死丁大奎的那根鋼棍還有他的一隻拖鞋,送到了提壺鎮時尚內衣店的門口,上面提取到了一枚指紋,是內衣店主表弟的指紋,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嗎?是誰送過去的?」

庄國棟道:「這我真的不知道。」

「你的狗綁在派出所裏面,被人偷走了,至今下落不明,你知道是誰偷走狗的?知道狗的下落嗎?」

「這個也不知道。真不知道。「

下午局裏開案情進展彙報會議,局長方興國和副局長劉亮都出席了,李曉光也被古北叫來參加會議。古北將這段時間,丁大奎案件的偵查結果,全部詳細彙報了一遍,倒是文暉的車禍案件,沒什麼大的進展,根據現有偵察結果,關於肇事車輛,推理的結果是:卡車撞人後,逃逸線路是從小區轉角處的第二個門面裏面逃走的。

關於對葉偉強的懷疑,古北還是沒說。這個人,像團迷霧,而且不僅僅是駿達員工,他還跟高傑勱高建國關聯緊密,他需要更多的查證,要有確實的實證,他才敢拿到案情分析中來講。

方局的意見是,丁大奎案子,基本上可以結案了,兇手自首,細節描述絲絲入扣,沒什麼疑問,經得起推敲,後續就按流程走,交給檢察院,提起訴訟,走司法程序,等法院審理判案即可。

文暉的案子,繼續查,直到找到肇事司機為止。這個案子,目前還無法斷定是純粹的交通肇事案,還是涉嫌其他刑事案件,因為被牽扯進丁大奎的案子裏,所以無法單純的作為交通肇事案件處理,只能和交警大隊那邊,聯合辦案。

雖然,最後案件按局裏意見,所有證據資料,移交給檢察院那邊,提起訴訟,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但是,庄國棟對丁大奎案件的細節描述,跟他們偵察到的情況,過於契合,反而讓古北總覺得哪裏不對勁。

到底是誰,想要嫁禍給文暉?或者高暉?

丁大奎那天晚上到案發現場,如果是為的偷盜,為什麼要穿着拖鞋呢?還是說,這個人本就是邋裏邋遢沒什麼講究的人,所以這種事情,發生在這樣一個潑皮無賴的身上,原本不足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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