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換裝

第33章 換裝

換作以前,就是三伏天,周秦川也不敢去游泳。

哪怕是溫水也不行,一是怕運動量大了喘不上氣發病,二是怕從水裏起來后着涼感冒。

一旦感冒,往往遷延好多天,不但自己難受,對心臟來說,也是件要命的事兒。

現如今嘛,嘿嘿,在河裏游冷水也不怕啦,不怕不怕啦。

想到這裏,周秦川有些得意,像小孩子得到了一個新玩具似的興奮,舉起右手,做了個彎舉,還不算髮達的二頭肌初見形狀。

這身體就是好啊,腿瘸著,練的並不多,主要就是跪膝俯卧撐和引體向上,時日也不長,但已有了成效。

由此看來,那道閃電就是替自己洗髓伐毛了?

挨雷劈也不是件壞事嘛。

還有,皮膚也不像那些小說上寫的,變得又細又白,有偽娘的趨勢。

而是健康的自然膚色,透著黃光似的,讓人一看就很舒服,不會被人看作小白臉,這是最讓周秦川舒心的。

差不多了,周秦川又自戀片刻,從水裏爬了出來。

還得洗洗衣服,原來穿的那身,外套因為被雷劈的緣故,已經基本要不成了。

其他如外褲、T恤、內褲,還有襪子和登山靴倒能繼續穿,不過都要洗洗才行,好久沒有洗過澡,實在太髒了。

草地上摞著幾件乾淨衣服,這是李漆給他弄來的。

李漆算有心了,早早就量了周秦川的尺寸,去衣鋪里找那些賣不掉的舊布,讓人給周秦川做了兩身衣服,昨兒剛送來,今天正好派上用場。

本來周秦川還想給小濟也做一套,不過小濟卻不樂意,堅持要穿他自己那套破舊衣衫,與尋常孩童一見新衣服就不願放手的行徑大不相同。

問他緣由,這小子振振有詞,說他自己是乞丐,衣服要是不破,還怎麼幹活,不得不說,還挺有道理的。

周秦川也就沒有管他,自己既然一時不走,還要在這兒繼續託身,小濟原來幹什麼就還讓他幹什麼,他想怎的就怎的。

不急,等走的時候帶上他,再好好改造這小子。

不過衣服可以破,但既然已經把身上洗乾淨了,卻怎麼也不能再讓小濟繼續穿臟衣服了。

看小濟在遠處玩得開心,周秦川就沒有叫他,等會兒自己就著河水,兩人的衣服一起洗了。

上了半年大學,洗洗衣服還是行的。

周秦川拿起這套既新且舊的衣服,開始一件件往身上套。

說實話,一開始聽說李漆給他做衣服的時候,周秦川心裏是有些慌的。

就他所知,古人衣服又寬又長,行動特別不方便不說,穿起來還特別麻煩,好多穿越前輩都不會穿衣服,全靠他們胎投得好,有人伺候,才免了此難。

自己全須全尾且未經任何培訓地跑到大明,成了最下等的乞丐,可沒人伺候,一個人能搞得定穿衣服這麼複雜的大事兒么?

但不換衣服又不成,不說原先的外衣已經不堪使用,就是還能穿,周秦川也不願意再穿了。

外形實在和其他人的服飾不一樣,髒的時候還好些,一洗乾淨就太顯眼了,特別在漢地中原,難免被人當成異類。

有機會去異域的話,穿原來的衣服可能就好些。

不過在見到這身衣衫后,周秦川就明白自己白擔心了。

穿衣繁瑣,衣服寬大不便,這些煩惱都是高門大戶那些人家的。

不對,富貴人家有人服侍,也不會為此憂心。

普羅大眾要生存,要種田幹活,是不可能讓自己不方便的,這些衣服穿起來實在沒什麼難度,只要不弄出左衽的笑話就行。

上衣兩件,一里一外,都是短的,裏面的叫褻衣,也就是後世的內衣,只不過同外衣一般,是開衫的。

褻衣其實就是指貼身穿的上衣,本來男女通用,不過慢慢演變成了女子專用辭彙。

男人的褻衣,就改了叫做汗衣,聽聽,是不是已經和後世的叫法差不多了。

外衣雅稱襦,是短單衣,不過下里巴人嘛,一般不用雅稱,就叫褐衣,同布匹灰不拉嘰的本色有點關係。

褲子也是兩條,一長一短,不過不能叫褲子,而是稱為「褌」(音「昆」)。

形狀同後世的已經差不多了,短褲又叫犢鼻褌,其實就是內褲,只是因為沒有鬆緊帶,要和長褲一般系腰帶。

鞋是一雙草鞋,周秦川之前試過,編的不錯,不磨腳,對了,鞋應該叫履,草鞋就是草履。

襪子不叫襪子,而是稱為足衣,有點長,可以蓋到小腿,是要用布帶系住的。

除此之外,還有條腰帶,布做的,用來束衣,富貴人家還要在外再系一條革帶,配上金玉以作裝飾,窮苦人家就沒這個講究了。

對了,成年男子本來要麼戴冠,要麼帶帽,最起碼也要弄塊頭巾,把頭髮蓋住。

不過在這種鄉下地方,沒幾個人這麼做,最多下田幹活時,弄頂草帽戴戴,乞丐就更不用想了。

這身衣服因為是用麻做的,又是舊布,沒花多少錢,統共不超過五十文,穿上后透氣不錯,在這種天氣下,還挺舒爽的。

周秦川穿好衣衫,蹲在河邊開始洗衣服,對了,得先洗小濟的,他沒有換的,要洗好曬乾后,才能穿上走人。

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儼然已是古人的標準打扮。

或許是因為體質大有改善,不僅蒼白的臉上有了血色,更平添了一股英氣。

呃,說英氣是自我吹噓了。

也不知怎地,模樣沒變,但文弱氣息蕩然無存,稱為剽悍凶戾之氣或許更加合適。

就因為自己砸斷自己的腿?

又或者乞丐窩也能改變一個人的氣質?

周秦川自己對此倒是非常滿意,今後很長一段時日裏,恐怕都要和最底層的人士打交道,還是凶一點更好。

稍微有些遺憾的,是頭髮還不夠長,不能紮起來,沒了那種飄逸感。

短髮和古裝不但有點不搭,而且身份也有點不靠譜。

據說短髮之人,不是還俗的和尚,就是受過髠刑之人,怪不得街面上那些人,一開始看他目光都有點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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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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