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2章 九爺撿回家的看門狗

第1712章 九爺撿回家的看門狗

自從柏潤歌離開九號公館,出來『自立門戶』開餐廳以來,到現在其實不過四五年的時間而已。

其實仔細算算,柏潤歌在九號公館滿打滿算,一共待了也就不到一個月。然後他就出來自立門戶了。

但他和鳳九爺認識的時間,卻已經超過了十年。

嚴格來說,不是認識的時間超過了十年,而是他被九爺撿回家的時間,超過了十年。

這是連葉靈璧葉董都不知道的事情,柏潤歌幾乎是和安娜一起被鳳九爺撿回家的。

安娜也就比柏潤歌早被鳳九爺撿回家了幾個月的時間而已。

也就是說安娜前腳才被鳳九爺撿回家,後腳柏潤歌就被鳳九爺帶回家了。

兩個人雖然是前後腳被鳳九爺撿回家的,但待遇卻截然不同。

安娜是鳳九爺撿回家當女兒養的,而柏潤歌,則是一條流浪狗,被鳳九爺撿回家當做看門狗的。

柏潤歌並不覺得有什麼委屈的,鳳九爺願意收留他當一條看門狗,讓他擺脫流浪狗的身份,他就已經感激至極了。他從不敢奢求自己能有和安娜一樣的待遇,可以成為鳳九爺家人之類的存在。

只要鳳九爺要他,不趕他走,他就心滿意足。

能留給鳳九爺的身邊,這就是柏老闆最大的心愿。

柏潤歌現在還記得,安娜用奶聲奶氣的聲音問鳳九爺:「小歌為什麼只住在院子裏,從來都不進屋子裏呀?連吃飯都蹲在院子裏吃,為什麼呀?」

而鳳九爺是什麼怎麼回答安娜的。

「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是的,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安娜被九爺撿回家的時候,年紀尚小,懵懂不懂事兒。可他遇到九爺的時候,已經在社會上流浪了六年。

他什麼事兒都干過,小偷小摸這都自不必說,為了吃口飯他還加入了小混混,成了人家的打手。可他身形瘦弱,當個打手都沒有辦法威懾到別人,只能幹干跑腿兒放哨的事情。

大混混看不上他,小混混瞧不起他。

他十幾歲的時候,就是跟在慕總身邊那個小少年的年紀,他就在桌球廳給人家打工了。沒事兒的時候幫客人擺擺球,算算賬收收錢,跑跑腿兒買點煙,運氣好了買煙找的零錢就賞給他了。

有事兒的時候,他就是老闆的打手之一。

遇到九爺的那天,桌球廳的老闆帶着他們一群小混混去跟隔壁桌球廳干架,兩邊因為爭奪客人經常打架。

他那時候沒怎麼在意,以為和往常一樣,兩邊互相叫囂叫囂,還沒動起手呢,警察叔叔就趕到了,兩邊也就散了。

可那天,他的徒弟,一個才十二歲的愣頭青,不懂規矩,以為真的要干架,居然藏了一把西瓜刀在身上。老闆和人家叫囂的時候,愣頭青或許是為了在老闆面前表現一下吧,抽出刀子就衝上去了。

雖然那是他的徒弟,才十二歲就輟學了,是老闆丟給他,讓他帶帶的新人,可那愣頭青人高馬大的,身材也魁梧的不得了。看起來根本不像是個未成年。

人也莽,力氣也大,上去一刀就敲在了對方的腦袋上。

幸好那愣頭青第一次比較緊張,用的是刀背,沒出人命。要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對面一看這情況,瞬間就腦淤血了。兩邊擼起袖子就是干。

他膽子小,躲在最後邊,看到兩邊幹起來了,害怕的跑了。可桌球廳是不敢再回去了。第一,他跑了。第二,那傻.逼愣頭青是老闆丟給他帶的新人,新人出了問題,他這個師父得負責。

他害怕的不得了,桌球廳不敢回,出租屋也不敢回,就在衚衕里竄來竄去。那一天,他遇到了九爺。

九爺和他的師父,一個其實並沒有多漂亮的女人,還有扎著兩個馬尾辮的安娜,三個人住在四合院裏。

那時候他太瘦了,太陽一曬,再加上心裏害怕,不知道怎麼就昏倒了。偏巧,就昏倒在了九爺家四合院的門口。

九爺在院子裏掃地,看到他昏倒,扶他進了院子,給了他水喝。

柏潤歌至今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怎麼了,反正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要給鳳九爺當條看門狗的話,已經脫口而出了。

他到現在還清楚的記得,九爺那時候臉上的表情。

驚訝,無語,嫌棄,不耐煩。

他十歲離家出走開始混社會,在哪裏都是給人家當狗。他從沒想過,如果不給人家當看門狗,他能給人家當什麼。

不是沒想過,而是根本就不知道還有除了當看門狗的其他選擇。

當年他具體說了,他已經記不住了。

大概就是,如果你肯收留我給我口飯吃,我就會替你家看門守院子,這樣一類的話吧。

因為九爺當時挑眉反問他:「你要給我當看門狗?」

那時候他沒多想,只想先找個安身之處,不要被桌球廳的人找到。

他點頭,斬釘截鐵:「我會給你當好一條看門狗,最好的看門狗。」

然後九爺就笑了。

那時候的九爺,和他是差不多的年紀。他被太陽曬得黝黑黝黑,黑瘦黑瘦,穿的不破,但是很臟。尤其是站在九爺的面前,他就像是從垃圾堆挖出來的一樣。

九爺那麼白,細細長長還上吊的眼睛,比桌球廳最好看的女孩子,還要紅潤好看的嘴唇。

是比他見過的最漂亮的女孩子,都要好看的九爺。

柏潤歌至今都記得,那雙上吊的眼睛,平靜的注視了他幾秒鐘,隨後彎了彎,笑了笑。

「行,那你就來給我當看門狗吧。」

看門狗就是看門狗,是不能進主人家的屋子裏的,只配在院子裏待着。

不然怎麼能算是看門狗呢?

那間小小的四合院,柏潤歌至今都很懷念。因為他也沒能在那裏待多久,過了不到一個月,九爺找到了他。

「我的看門狗,不一定是條有血統有品種的名貴看門狗。但我的看門狗,必須懂規矩,能通人意,不可以只會狂吠。」

九爺送他去國外念書了。

「你跟着我,以後說不定要出入各種場合,你現在這樣的身份不能跟在我身邊。我送你去國外念書,只是為了洗乾淨你的身份。等你念完書從國外回來,沒有人會知道你以前做過什麼。我也懶得知道你以前是做什麼的。你想給我當看門狗,就好好念書,我不要只會咬人狂吠的看門狗。你學什麼我不在乎,你自己選。我就只有一條,等你學成回來,你得是個人。」

去國外念書,條件好的不得了,第二年他就和九爺一樣白了。

可他還是最懷念住在四合院的院子裏的那一個月不到的時間。

因為那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有九爺。

他坐在院子裏,被太陽曬得睜不開眼,卻能看到在屋子裏搖著扇子,慵懶又悠閑的九爺。

對了,那時候九爺還不叫九爺呢。

那個並沒有多麼漂亮的女人,叫他小九兒。

扎著兩個馬尾辮的小丫頭安娜,叫他九哥。

對於這件事柏潤歌特別驕傲,這天底下第一個喊他九爺的人,是自己。

其實九爺不喜歡這個稱呼。他總覺得九爺九爺,這稱呼好像封建餘孽留下來的產物。

封建社會才喊人爺啊爺的。

可他就是喜歡這樣喊他。

因為戲班子裏的人有時候會來四合院和九爺的師父聊天兒,他們有時候打趣九爺,就會喊他小九爺,或者喊他九老闆。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九爺就是九爺,前邊不會加一個『小』字兒了。

院子裏的他,黑黝黝的。

屋子裏的九爺,白得像珍珠,像牛奶,像戲服的白綢緞子。

明明他穿着九爺的衣服,可他依然像個流浪的混混。同樣的衣服,他永遠也穿不出九爺的氣質。

九爺像個謫仙,打小兒九爺身上就是這種氣質了。

他的身世,過去,九爺從沒問過。很多次他想主動告訴九爺,九爺卻都打斷了他。

九爺說他不在乎,那他就是真的不在乎。

柏潤歌不止一次的想,如果那天那.傻逼愣頭青沒抽出一把刀會怎麼樣?如果他那天沒有跑又會怎麼樣?

可他一次都沒有想過,如果那天他不是昏倒在九爺家四合院的門前會怎麼樣。

不是沒有想過,而是不敢去想。

不敢想,自己如果沒有遇到九爺,沒有被九爺撿回去,自己會怎麼樣。

九爺倒是問過他,為什麼學了廚師。九爺沒有生氣,而是好奇。

「我花了那麼多錢送你出國念書,你大可以選擇其他的專業,類似於聽起來更有身份的專業,比如金融一類的。為什麼去國外學了廚師,喜歡做飯?還是想當廚子?」

而這個時候,九爺已經開了九號公館。

他告訴九爺:「為了報仇。」

九爺聽了反應很冷淡,什麼都沒有問他,只是不冷不熱的提醒了他一句:「你要幹什麼我不管,只要你做好我的看門狗。」

他再三承諾,他絕不會因為報仇的事情拖累九爺。

九爺第一次收起了溫和的笑容,冷笑的看着他,說:「你是我家的看門狗,有人欺負你,那就是打我的臉。你覺得我會任由別人欺負我的狗,而我卻坐視不理?我是讓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別分不清主次,把報仇放在了給我當狗的前邊。」

其實他也不算是騙九爺,學廚師和營養管理學,是為了報仇。但不完全是,更主要的是,他從小就在後廚長大,他做飯大家都喜歡吃。而他,想做飯給九爺吃。

他想給九爺做一輩子的廚子,他想當九爺的私人廚子。

九爺是個護犢子的人,一直都是。

九爺從沒問過他的身世和過去,可九爺卻幫他把仇報了。

如果報了仇就要從九爺身邊離開,那他寧願一輩子不報仇。

九爺幫他報了仇,替他搶回了四間飯館,然後九爺就讓他離開了九號公館。

可是相比於搶回四間飯館,他更想要留在九爺的身邊。哪怕只在九號公館當個廚子,他也想留在九爺的身邊。而不是出來自立門戶,當什麼別人口中的柏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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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表示:夫人夠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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