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五章 :這個操蛋的時代

第六百二十五章 :這個操蛋的時代

江濱路的夜景一成不變,一排的夜宵攤,臨江邊上,井然有序的位置坐滿了人,舉杯交歡,人聲鼎沸。

「再來一手腰子。」

宋方野抬頭吆喝一聲,旋即給李純滿上,笑道:「你這個大忙人,從大二開始,整日神龍見首不見尾,再加上這半年,咱哥倆算好久沒聚一起吃喝了,今晚必須醉。」

李純舉杯示意,仰頭一口乾了。

他並沒有運轉法力散掉酒意,老友相見,若動用法力和別人喝酒,這說起來就有點不夠意思了。

沒有法力的加持,他這丁點酒量,很快就顯出了弊端。

三杯下肚,鬧了個大紅臉。

「還是這樣,一沾酒就臉紅,哈哈。」宋方野指著李純大笑起來。

大一的時候,他們幾個時常跑出去喝幾杯,李純沾酒臉紅的事,全班男生都知道。

「沒辦法啊,我這體質就這樣,怎麼練都提升不了酒量,別見怪哈。」李純倒轉杯子,示意自己喝完了,哂笑開口。

宋方野再次給他滿上,咬了口烤韭菜,舉杯道:「我還不知道你呢,來,我幹了,你隨意。」

「一起一起。」

隔了整整三年,難得和宋方野一起喝酒,李純也不想落他面子,強撐著幹了。

雖然有你隨意這句話,但兩個人喝酒,若酒杯養魚,多少有點不敬。

老道常說,別人給你面子,你要兜著,不能孤傲。現在是宋方野給自己面子,李純肯定要接住。

兩人酒過三巡,僅存的一點生疏不見,宋方野漸漸變得多話起來,絮叨個不停。

李純微笑着傾聽,時而插兩句,氣氛倒是不錯。

說到工作的時候,宋方野突然嘆了口氣。

李純早看出來他眉宇間的鬱氣,猜測他在工作上不是那麼順心,本以為他會向自己傾吐苦水,哪知道宋方野長嘆道:「李純,不是哥看不起那個小店,是哥為你惋惜啊。」

李純愣了一下,頓時感動不已。

這傢伙,還像以前一樣那麼熱心腸,自己工作不順心,沒有吐苦水不說,反而為自己着想,這種朋友,確實值得照料一番。

「以你的本事,真的,在大集團里混個幾年,不是吹,中層絕對有。」

宋方野五分醉了,開口如機關槍,繼續道:「那店容不下你,真的,你的本事哥知道,用什麼形容好呢。」

他沉吟了許久,抬頭指手畫腳道:「對對對,學富五車,才華橫溢,對,你就是這樣的人。」

李純苦笑不已,舉杯示意道:「別誇我了,我自己什麼斤兩,我自己知道的啊。」

「切,別裝了。」

宋方野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我知道你家境不好,沒錢沒權沒人脈,這個操蛋的社會,哪怕你能力再強,如果沒有人拉你一把,只能廝混,渾渾噩噩一輩子,真的。」

李純並沒有打斷他,而是靜靜充當他的傾聽者。

宋方野喝了一杯,舌頭打顫繼續說道:「現在可不是以前了,以前金子到哪都會發光,現在特么的沒人脈的金子,再亮都會被沙土埋了。」

「這社會啊,百分八十看人脈,百分之十看運氣,百分十才看能力啊,沒有人脈,你再出色,上面的人都看不到啊。」

宋方野沒有說方日華的事,而是勸道:「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家沒有什麼人脈權勢,所以妄自菲薄了,就想着領那點養活自己的錢,庸庸碌碌一生?」

「其實不用這樣,你能力真的很出色,就算沒人脈,哥相信,只要你敢放開手腳去闖,絕對能闖出名頭來。」

「你這塊金子,不是普通的金子,那是光芒萬丈的金子,別人想埋都埋不了那種。」

宋方野很想說說自己在集團的事,最終還是忍住了。

他的能力不比方日華差,可是升職永遠是方日華先,究根結底,那是因為他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壓制方日華的人脈。

如果是李純,以他的能力,絕對可以跳躍階層,讓最上面的領導看到,到那時候,別人想壓下來都壓不住啊。

人吶,能力一旦局限在一個圈子裏跳不出去,就會被圈子這一塊的領導壓死,相反,如果能力足以讓最上面的人看到,那麼飛黃騰達,指日可待了。

在他心裏,李純就是這種人。

可惜這廝沒啥鬥志啊,就窩在那小店裏,領個幾千塊過日,頹廢了啊。

李純被一頓說教,說得尷尬不已,只是他不好反駁宋方野的好意,只能具備苦笑道:「其實嘛,我覺得知足者常樂,現在在那店裏,沒有職場上的勾心鬥角,沒有爾虞我詐,活得瀟灑,還是不錯的。」

「沒志氣!」

宋方野瞪了李純一眼,恨鐵不成鋼道:「你這樣怕這怕那,還怎麼對得起當初入學的時候,你說的那個夢想了?」

當初二人成室友時,都憧憬過自己的夢想,李純的夢想,是年入百萬,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的白日夢。

這會想像當時的話,他都覺得汗顏。

若是沒有遇到無極真人,什麼年入百萬,以他的家境狀況,能找到份安穩的工作都算祖墳冒青煙了。

「知足者常樂,方野,放寬點心,別想那麼多,你看你,一臉的鬱氣,這樣下去,很容易白頭的。」李純沒有接話,反過來勸慰一番。

宋方野眉宇間的鬱氣濃郁得讓人心境,可見他是有多麼的不順心,這麼下去,不是把自己弄成瘋子就是得抑鬱症,這不好。

「還不是方日華那狗日的~~」

宋方野七分醉了,沒了剛才的嚴謹,張口就說了出來,話說到一半,他腦子清明了一點,急忙收嘴,尬笑道:「不說了不說了,說了也沒用。」

方日華,李純記得這人。

這人是他們班上的,很倨傲的一個人,家裏有點錢,平日裏眼高過頂。

有一次大家出去喝酒,宋方野被灌得實在喝不下去了,方日華非要逼他喝,宋方野就是不喝,後來回宿舍后,方日華越想越生氣,覺得是宋方野不給他面子,然後就找了過來。

再然後嘛,二人在電梯口相遇,兩人都有了醉意,二話不說就打了起來。

方日華仗着自己是學生會的身份,後來沒少給宋方野小鞋穿,李純至今都記憶猶新呢。

這是個以自我為中心和記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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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全能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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