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並不能保證勝利

第二十四章:並不能保證勝利

陳默自然說道,「這是代表向『珀爾修斯』挑戰權的恩賜!看來你們認出來了。」

他的神色平靜而自然,好似這東西就像是隨便從地上撿來的石頭一樣。

路易奧斯的臉色變了又變,倏地陰沉至極。

一定是這個不起眼的小子,竟然真的打敗了海魔與的賴埃!獲得了向『珀爾修斯』的挑戰權!

千萬年過去了,珀爾修斯的光芒始終籠罩在箱庭的上空,這讓剛接手珀爾修斯事務的路易奧斯,幾乎把這樣一個致命的事情給遺忘的乾淨。

但是,如果真的被別人擁有了挑戰權,那公會中應該收到書面通知,但這樣的通知,路易奧斯這幾天並沒有看到!

勃然的怒氣好像是找了宣洩口,在陳默的注視下剛想發出,就倏地想起了另外一件很重要的事。

好像是三天前,親信們抱着一堆文件進入了白色宮殿,但是他好像並沒有搭理,不過是堆在他的房間里,他連看也懶得再去看一眼,卻沒想到出了這麼大的疏漏。

身穿着華麗外套,路易奧斯很想直接把這群人轟出去,把那寶玉砸碎。

可看着面前少年那沉着冷靜的神情,如同一盆冰水,自上而下的把路易奧斯的憤怒澆滅了乾淨。

「既然你們自討滅亡,那就讓你們知道,在珀爾修斯面前,你們到底是有多少斤兩!」

錯后了一步的黑兔這時候不甘示弱的站了出來,怒視着路易奧斯。

「廢話少說,『無名』和『珀爾修斯』的恩怨,就在恩賜賽上一決高下吧!」

一章銀白的契約,從恩賜賽的挑戰正式舉辦的時候,悄然飄落在路易奧斯和陳默、黑兔的面前。

這樣的恩賜賽,如果算起來,還是要算是『珀爾修斯』主辦,這樣的挑戰規則是珀爾修斯的上代首領,為了督促珀爾修斯的進取心而設下,所以現在陳默他們使用,只能說是符合了挑戰者的條件。

簡略的瀏覽了整個契約,這份很早之前就訂下的文書,相對來說也算公平。

路易奧斯作為主辦方的主帥,是不能在恩賜賽中離開總部白色宮殿的深處。

參賽方不得被主辦方(主帥除外)的人員看到。

失去資格的參賽者僅失去挑戰權,仍可繼續參加比賽。

在銀白的文書下方,珀爾修斯的公會之印閃閃發光。

一陣燦爛的白光閃耀,雙方同時消失在了這銀白的宮殿之中。

這是一片白芒而漂浮在半空中的地方。

白色宮殿被箱庭的力量分離出來,漂浮在這未知的次元空間,好似完全被獨立起來作為了恩賜賽的戰場。

春日部耀輕輕問道,「契約文書上說,只要被看到,就會失去資格,那麼我們是要怎麼才能到主殿,暗殺『珀爾修斯』嗎?」

飛鳥搖頭,「如果按照傳說,難道路易奧斯還會就那麼沉睡着,去等我們砍下他的頭顱嗎?」

黑兔同樣搖晃了手指,「既然路易奧斯在最深處,那最起碼,在我們並沒有隱身之力的時候,得想辦法達到宮殿的入口,這需要一個周密的計劃。」

這是在是個兩難的選擇,如果過程中大家都被看到了,那就算可以到達路易奧斯的跟前,也是失去了挑戰資格。

一時間議論暫時卡殼,因為沒有人能想出太好而萬全的辦法。

陳默從一開始被傳到這裏,就一直思考着,直到氣氛沉默下來,那一個個人,有意無意的視線總是落在了他的身上,他這才抬了頭。

在他的臉上並不能看到什麼發亮,什麼胸有成竹,但是他的沉着淡然的神情,終究讓人忍不住就想去依賴。

「其實這件事很簡單,不過,我們需要兵分三路,兩路的犧牲者!」陳默說道。

他的手牽上了大筒木輝夜的手,好似是仔細又問了什麼,在大筒木輝夜點頭之後,這才繼續向他們安排道。

「飛鳥帶着『水神』,盡最大的可能對宮殿進行擾動,耀和仁一組,你們兩個負責隱秘前進,趁著飛鳥吸引主力之後不斷向前,但是一定要小心。哈迪斯頭盔是有隱身能力,如果被看到失去資格,那就以自身安全為主。」

飛鳥顯然有些不甘願,但是這種時候,她還是知道自己不能任性,反正用水神的恩賜來引起混亂,其實聽起來也是蠻有趣。

所以聽了陳默的安排,她和耀也是認同的點頭。

可如果這麼安排,第三路呢?最為最重要的一環,要挑戰路易奧斯,就是陳默自己來嗎?

黑兔他們探究而疑問的看向陳默。

陳默望向了連綿而幽深的白色宮殿,說道,「剛才輝夜姬已經確認過,這個地方並不限制空間能力的使用,所以,一會兒我和她就會用空間移動潛進路易奧斯所在,但是在『箱庭』世界中,並不能確保的是空間移動的距離,因此,這一環同樣也是充滿風險……如果你們有異議,我們可以選擇其他的方法!」

仁沉默了好一陣,但處於這種窘迫的境況,沒有什麼比陳默的提議更好的辦法。

所以破釜沉舟的眾人,四顧著,重重點頭。

飛鳥先出發,其次是春日部耀和仁,直到他們的身影都完全進入了宮殿,陳默才和大筒木輝夜牽起手,準備向宮殿的內部轉移。

「雖然覺得一定會贏,但是,在遇到路易奧斯的時候,一定要加倍小心啊!」黑兔思及那件事,忍不住再次向陳默叮囑。

「我知道!」簡單的點頭,這邊的大筒木輝夜已經以精神力鎖定了宮殿中的位置。、、.。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最強賽亞人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最強賽亞人
上一章下一章

第二十四章:並不能保證勝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