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八章 周慧敏舊事之敗露

第一零八章 周慧敏舊事之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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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投入生產後,技術已經很嫻熟的工人們按部就班,在各自的崗位上做自己的事。由於都是熟練工人,生產時間比去年長兩個月,社會背景沒有多少變化,磚廠效益自然好於去年,上交的利潤也比去年增加三萬元。

歲底給鎮裏頭頭們的年禮在去年的基礎上另外增加人民幣300元。磚廠依舊是先進集體,得獎金一萬元;蘇有朋仍當選歐廟鎮先進個人,得獎金1000元。

為了籠絡人心,周慧敏建議蘇有朋將鎮里給的一萬元獎勵全部平均發放給含車間主任和班組長在內的第一線工人。廠內先進從班組長和一線工人中產生,主任以上領導自動讓賢。

八三年農村經濟沒有多大起步,大體跟八二年持平。蘇有朋和周慧敏覺得雖說不怕錢咬手,但手裏的錢的確幹啥都夠了,所以這一年就沒下很手,每人只拿了兩萬元。

周慧敏還建議蘇有朋與書記和副廠長商量一下,建立個小金庫,先存入兩萬元,以後陸續存入,用作職工和領導們的福利。賬目在副廠級以上領導內部公開,這樣做做表面文章,也能起到遮人耳目的作用。

舊曆新年,主任級以上領導除了年貨,都另給紅包:兩個車間主任、會計、現金紅包兩千元,廠長、書記、副廠長每人三千元。目的是塞住他們的嘴,讓他們的心理平衡一下。事後蘇有朋瞞着他人,另給芝麻糊和現金每人追加一千元。

當然,所有這些以及年底給鎮裏頭頭們的年禮、廠內先進的紅包、停產期間負責值班人員的年禮都從小金庫里出。當時磚廠工資高的工種全年工資不過六百元,所發紅包的分量足以懾服他們。

年復一年,北磚廠就沿着這樣的軌道向前發展下去。時間長了,人們漸漸摸出些門道,這也不能全怪夜班門衛沒有守口如瓶。生產期間住宿的以及上夜班的何止一人看到過蘇有朋遮遮掩掩地去周慧敏的獨樓幽會。

蘇、周倆的關係在廠內已是不爭的事實,並漸漸地半公開化了。但工人們干自己的活,工資沒少拿,實惠沒少得。而且蘇有朋很會籠絡下屬,一直為本廠工人爭口袋,說磚廠活既臟又累,使得本廠職工工資高出其他廠子一個檔次。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聰明的中國人一直謹守此道,自己的工資、福利都高於其他廠子,哪裏去找這樣的好廠長?哪個領導沒有這樣的事兒?所以北磚廠表面上團結、和諧、風平浪靜。

在一次幽會中,周慧敏用玩笑的口吻把蘇有朋答應她做他大兒子蘇永康媳婦的承諾提出來,儘管她知道蘇永康比自己小一歲,還得兩年才夠婚姻法規定的年齡,但她提出可以先處著,而且當時的鄉下結黑婚的多了。

周慧敏跟蘇有朋在一起的時候雖然也能得到男女之樂,但蘇有朋嗜煙酒,不常刷牙,口臭熏人,而且時常精力不濟,使她更嚮往年輕的後生家。

為了多佔有周慧敏的身體幾年,蘇有朋以兒子年齡不夠為由遲遲不答應她的做兒媳要求。因為他知道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二人的關係在廠內甚至村裏早已是盡人皆知的事,將自己的情婦給兒子做媳婦,父子同妻,封建傳統意識濃厚的蘇有朋打心眼裏不願意這樣做,這樣的醜事會被村裏人笑掉大牙,吐吐沫也能把人淹死。

周慧敏也看出這一點。此時的她既想找個可心的男人擺脫蘇有朋,同時還得讓自己不失去現有的地位,這樣就只有蘇有權的兒子蘇忠義是唯一的人選。頭腦機敏的周慧敏讓二姑母給自己牽線搭橋。等蘇有朋得知后,木已成舟。

蘇有朋沒有膽量對兒子說出實情,只好啞巴吃黃連,無可奈何地點頭同意,開始裝模作樣地扮演起公爹的角色。是的,曾幾何時,自己的情婦一下子變為自己的兒媳,蘇有朋從內心往外感到羞恥,可這就像安徒生筆下的那個穿着新裝遊行的皇帝,明知道自己一絲不掛,還是得硬著頭皮往前走下去。

蘇有朋老婆雖然聽到些風聲,但十幾年忍受丈夫在外邊拈花惹草的她,心早已經變成一根朽木,麻木僵化了,儘管心疼兒子,可順從丈夫慣了,又怎敢捕風捉影,妄加猜疑,無端惹是生非呢?

一九八七年春節過後,周慧敏正式結婚,堂而皇之地走進蘇家,成為蘇有朋大兒子蘇永康的媳婦。事實上,自從和蘇有朋上了床,周慧敏就開始暗中操縱磚廠的一切。

二人的關係半公開化以後,周慧敏就以後勤主任兼會計的身份主持磚廠日常事務。每逢蘇有朋出門辦事,廠內的大事小情都由周慧敏做主。職工有事,或是外來人到北磚廠辦事,只要走了周慧敏的門路,沒有辦不成的事。

年復一年,北磚廠就沿着這樣的軌道向前發展下去。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世界不是靜止的,很多事情不是以某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隨着搞活開放政策的進一步實施,鄰近鄉鎮也陸續建起了幾家磚廠,導致供過於求,自然就產生了競爭。此後北磚廠的效益開始下滑。隨着用煤渣、水泥廠廢料、建築廢料以及鋼渣造磚技術的出現,窯體和燒磚技術改進,成本降低,交通不便的北磚廠終於因為故步自封,設備老化,管理不善而逐漸由盈變虧。

一九八八年春,北磚廠不得已開始裁減閑散人員,照成矛盾激化,有人將廠長蘇有權和後勤主任兼會計周慧敏不尋常的關係以及經濟問題逐級反映上去。

歐廟鎮北磚廠的經濟問題最終引起香陽縣委的重視。一九九零年十一月,縣政府責成檢察院派員蒞臨歐廟鎮監督查處北磚廠職工來信所反映的經濟問題。歐廟鎮遮掩不住,只得配合。

經過十幾天徹查賬目,訪問知情者,大部問題基本浮出水面:自一九八二年春季建廠到一九九零年冬季停產,蘇有朋指使後勤主任兼會計周慧敏用做假賬的辦法套取公款五十四萬,二人評分;非法給主任級以上領導發年禮和紅包二十四萬餘元;至於吃請以及給鎮領導送的年禮紅包只好善加遮掩,不了了之了。

最終裁定:蘇有朋系貪污主犯,判處十七年有期徒刑;周慧敏系從犯,受人指使,又有主動認罪行為,積極退賠,配合檢查等立功表現,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因懷孕在身,監外執行。來信所反映的蘇有朋和兒媳周慧敏的曖昧關係,查無實據,不予追究。主任級以上領導年禮算作福利,紅包為非法所得,予以追繳。

蘇有朋鋃鐺入獄,檢察院帶着收繳上來的四十萬贓款回去報功去了。歐廟鎮雖然又給北磚廠從新任命了廠長,但這時正是公有制產業向個體經濟轉變的非常時期,南巡首長提出搞經濟特區,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允許在改革中犯錯誤,不允許不改革等口號。

有這樣千載難得之契機,誰人不思量藉機大撈一把,誰人能一心想把公家的廠子搞好?北磚廠在風雨飄搖中又勉強維持了一年,不僅沒能扭虧,反而進一步負債纍纍,只好承包給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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