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成型的政治體系

第1111章 成型的政治體系

凌冽苦思冥想。

最終還是決定以桃源村目前行政等級最高的宋朝(元朝沒有政治一說,成吉思汗向來秉承能動手絕不講道理的原則)為模板。

再結合自己目前的處境和實際情況。

搞出了一套三省六部歸法制。

話說什麼是三省六部歸法制?

通俗點來講。

就是還以三省六部製為核心制度。

在地方政府設立行政主官。

然後從六部中抽調司員組成一個小型的行政班子。

說白了!

就是在一個地方搞個行政領導人。

然後從戶部,吏部,禮部,刑部,工部分別抽出司員。

大家同心協力攢成一個政府,由領導統一調度。

共同治理當地的百姓,同時貫徹上面傳達下來的意圖。

當然了,這就是個大概的解釋。

事實上如果想完成一套能夠從上到下階級鮮明並且實用的行政制度。

遠遠沒有剛剛說的那麼簡單。

畢竟各個縣城如何分配資源,縣令和縣令之間如何管理。

這都是問題。

所以為了確保整個制度能夠安然無恙的運轉。

凌冽特地利用桃源村目前的政治特性。

對各地縣郡作出了大刀闊斧的改革。

首先。

他把司州確定為自己的直隸州。

首府為汴京。

整個州僅設兩名知縣(因為司州凌冽就倆縣城,蕭縣、眉縣)二人除了有當地的刑法裁決權和報告權(就是衙官和報告縣城裏缺啥要上面給補啥的權力)外。

其它什麼都沒有。

頭上也沒有上級,二人直接歸中書省,門下省管轄。

至於荊州那邊。

凌冽決定設立一個州牧(當地的軍事主官,擁有管轄知府的決定權)一個知府(當地的行政主官,)六個府丞(當地的次級行政主官,負責處理各縣各郡遞上來的各項報告。)三個知郡(郡一級別的行政主官)十八個郡丞(郡一級別的次級行政主官)數十名知縣(縣一級別的行政主官)不得不說,當這套制度出來以後。

桃源村的行政體系瞬間變得清晰了起來。

首先是中央集權方面。

確定了三省六部制的核心地位和權利地位。

牢牢的把錢財(戶部),兵權(兵部),建設(工部),法律(刑部),選拔(吏部),輿論(禮部)攥在了手中。

其次。

對地方州郡實行雙主官模式。

州牧管軍事,並且擁有戰時管轄知府的決定權。

知府管行政,擁有各郡各縣的人員任命權,晉陞權,自主建設的決定權。

兩個主官互相制衡卻又老死不相往來。

州牧麾下是軍隊主官。

知府下面設立六名府丞。

每名府丞就像六部中的尚書一樣。

分管下屬各郡各縣的錢財,吏治,衙役,法律,建設和禮儀。

而在府丞之下。

又設三個知郡。

每個知郡下面又有六個郡丞。

繼續分管轄區內各地縣城。

縣城設立知縣。

擁有刑法的裁決權和當地的建設權。

(就是他能斷案處理民事糾紛,也能決定什麼地方要修什麼建築)手下設四名副縣,分別替他管理當地縣城內的錢財稅款,禮法教育,建設建造和衙役升遷。

可以說,這就是一套等級分明的階梯。

從州到郡到縣。

每一層都像桃源村三省六部制一般運轉。

區別就在於桃源村內的核心權力是掌握在凌冽和尚書,中書,門下省中。

而各州,郡,縣呢。

核心權力都在知府,郡守和縣令。

每一層下面的副手都能行使六部在當地州郡縣的管轄權力。

並且逐級往下。

每個梯子都有屬於它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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