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財產章程

173 財產章程

李朱二人的輪流發言,攪動了大家的思想,如果說在剛開始的時候,不少人還抱着不那麼感興趣或者敷衍的態度在對待這些文件的話,經過李朱二人的不斷闡述,大夥終於開始意識到,今天所討論的事情,每一句話都與自己今後的人生關係重大!

其實,也不僅是自己,這份文件顯然也事關自己的子孫後代。

於是,大家開始認真對待起來,表現形式就是大家針對文件的發言和議論更加積極起來。

首先是一群理工男們的發表的感慨,不過他們的好像思維跳躍到了另外一個層面:

「哈!我們把伏爾泰的天賦人權概念至少提前了半個世紀……」

「呃?兄弟你說錯了,天賦人權好像是盧梭提出的吧?」

「不不不!其實是法國的伏爾泰的,因為他最早提出了人的自然性,剛才李哥說那個--『自由就是解放人的自然性』這句話,就來源於伏大爺的一本著作……」

「伏爾泰抨擊的是君權和教會對人民思想的鉗制,貌似他主張的是言論自由……」

「你傻啊?沒有天賦人權的平等觀念做前提,言論自由個毛線啊!」

「其實就是是盧梭啦!法國十八世紀偉大的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傑出的民主政論家和浪漫主義文學流派……」

「喂!你背課文呢?」

「是的,背課文來着,因為昨晚上腦波課程,正好看到這一段……」

這時邊上的一群高中生們也加入了討論,其中有一位大概是腦波干涉學習正好也是學到了這個部分,馬上對某位的發言反駁說:

「不對吧大哥?盧梭最大的貢獻應該是社會契約論吧?我讀書少你別騙我!」

「不管是誰了!我們一旦去到那個新世界,這些偉人能不能出現還是兩說呢!蝴蝶效應可不是鬧着玩的咧!」

顯然,身邊夥伴的回答沒有搞清楚重點,從而導致話題開始跑偏。

「嗯,也是哦,不過要是這樣想的話,為什麼我有點淡淡的憂傷?」

「你憂傷什麼?」

「這個世界沒有盧梭和伏爾泰唄……」

「安啦,也許會出現其他偉大的思想家也不一定呢。」

「嗯,也許咱們這筐里就有,你想啊,咱們山寨了古人幾百年的思想帶到那個新世界,俺就問你們——新世界的後人會怎麼評價我們?」

「後人肯定會認為我們是穿越者,沒跑……」

「哎,還是有淡談的憂傷......」

「嘿嘿,你的蛋蛋憂傷不憂傷我不知道,反正我知道的本人的蛋蛋今後會有很重的負擔,我打算生十二個孩子,並且要讓我的孩子們有一個完整的家!哎!咱們不會有計劃生育什麼的吧?」

「靠!誰管天管地還管這逼事?」

「放心,不可能的,你敢墮胎,上帝不會放過你!」

於是接下來,這群人的話題就不可避免地迅速滑向另外一個方向:

「那我的三妻四妾理想能不能實現啊?」

「這個有些難啊!男女平等知道不!你沒聽公約里說的嗎!」

「如果人家姑娘願意與其他女人共侍一夫捏?而且我保證一視同仁!」

「拉倒吧你!以本人對你的了解,哥哥我在這裏奉勸你一句,就以你那優柔寡斷麵條一樣的性格,如果你要想有兩個以上的老婆,你一生的麻煩事就受着吧!聰明如我的話,老婆就一個好了,至於情人嘛……」

「恐怕還真不能在這個時代強制實行一夫一妻哦!人家李律師都說了,要實現理想社會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哎!何況現在這個時代的女人也自願接受三妻四妾啊!」

「哈,這裏有個老實人,咱們一起來孤立他吧!」

「哈哈……」

「女人自願個毛線啊!那是生活所迫或者是習慣成自然吧?女人的嫉妒心是人的自然天性!」

「那我要找幾個習慣成自然的女人三妻四妾就好啦!」

終於,這些單身狗們的議論引發了周圍的一片吐槽抗議,對這幫精蟲上腦的年青後生們表達了各種不滿,尤其是女士們:

「男女平等知道不?如果你們男人要搞三妻四妾,可以呀!我們女人也要三妻四妾,男的三妻四妾!」

當然也有其它不同的聲音:

「喂!喂!你們一群大小夥子的,說話要注意一下影響好不好?在座的有女士哎!還有小姑娘呢,別帶偏小孩子!」

此時孫老等一干老傢伙們也是邊聽邊搖頭,只不過他們的關注點不一樣,幾位老傢伙相互嘆氣,說這群人果然都是歪樓高手啊,居然從天賦人權歪到了三妻四妾……

「嗯,貌似我們歪樓了喂!說好的討論公約呢!」

謝天謝地,人群里終於有人發現了這個問題。

「所以,各位聽我說,大家還有什麼問題沒有?請各位圍繞今天的主題盡情發表意見哦!」

此時孫老倒是沒有指責誰,而是見縫插針說了這麼一句,還用的是鼓勵大家發言的言辭。

「為什麼我感覺缺了點什麼,但不是指這個公約。」

這時駱老闆等年紀稍微大一點的幾個人相互間議論著,於是原金融專業人士余何為突然對大家說:

「其實我們還缺另外一個關鍵的公約:關於我們的財產分配和盈虧的公約!」

「對啊!我就說嘛,少了點啥。」

「嗯?沒錯啊!李大律師,應該增加一個股份制的財產公約吧?是關於如何分配和運營我們的財產的公約!」

「嘿嘿,早就準備了稿子的,剛才被你們歪了一下樓,我還沒來得及念呢。」

李俊明坐在椅子上笑了笑,然後就從懷裏掏出另外一張紙望桌子上輕輕一拍說道:

「各位,請相信本大律師的專業素質,這樣的文件我早在起草剛才那個公約之前就寫好了,取名為《財產章程》,意思是類似公司章程一樣的文件,要不我念一念?」

「念唄!」

「我們洗耳恭聽!」

於是李律師清了清喉嚨,一字一句地念埋頭念起了文件:

「第一條:我們獲得的全部實物物資,左括弧包括金銀、設備、材料、動產和不動產右括弧,和所有經濟、技術、文化資料,左括弧包括所有文字、視頻、聲音、各種載體里的資料和知識右括弧,均被視為《紅樓公約》九十三位簽字人的平均等份股份私人資本。

第二條:《紅樓公約》簽字人將以平等權益原始股東的身份,將根據具體情況共同組建多個盈利性的股份制商業機構;該商業機構的資產不是集體財產,而是以股份體現出來的私有財產,可繼承、轉讓。

股份轉讓時,原始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條:所有以這些資產為原始投入建立的商業機構,其運作和決策機制採用股東大會領導下的董事會負責制,重大商業決策、重大人事任免、損益分配等事項均依據全體股東大會按股份投票權表決確定。

第四條:全體股東大會的所有表決項目必須獲得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同意票才能生效。重大商業決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損益分配等事項必須獲得百分之六十六以上的同意票才能生效。

第五條:作為盈利性質的商業機構,在《紅樓公約》以及其衍生法律適用的範圍里的一切商業活動,均不得違反《紅樓公約》確立的理念、法律法規並依法納稅。

第六條:本公約的解釋權歸《紅樓公約》的簽字人,如若有修改,需經過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方能生效。

此據。公元----年----月----日,簽名於右。」

李俊明念完后,不少人拿過文稿又看了一遍,這時有人發問道:

「這個……這個,在《紅樓公約》及其衍生法律適用範圍里?這是個什麼意思?」

此人發現這句話里多出了一個定語修飾,立刻敏感地提出了疑問,於是這個問題再度引發了一場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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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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