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6章 你給我起來
夷洲,監察大樓。
三樓,審訊室。
沈欣怡雙手雙腳被一個談話桌扣住,原本精神煥發的面容,此刻變得憔悴蠟黃!
自從洛天消失之後,她就在這裏被人整整扣留了三天!
三天裏。
先是一樓找她談話。
談話剛剛結束,直接被帶到四樓,繼續談話,隨即回到三樓……
可以這麼說,整個談話的過程,無非兩件事!
第一,電視劇選演員是怎麼選拔的!
第二,為什麼華文公司會發生械鬥事件?
就這麼兩件事,翻過來覆過去,六組人馬輪番詢問,明眼人誰都知道這是車輪戰,就是不讓被談話人睡覺!
其實,沈欣怡這邊煎熬!
監察這邊壓力也不小!
三天!
沈欣怡被關在這裏的三天,有一個人就在監察大樓待了整整三天!
這個人是誰?
正是伊斯的丈夫,咪國公認最強律師,維恩!
此刻,維恩就在監察大樓的接待處!
手中捏著厚厚一摞控告文件,重重摔在辦公窗口:「你們可以扣押我的當事人,甚至可以對我的控告置之不理,但是……」
「如果我的當事人,遇到任何不公平的對待,甚至少了一根汗毛,你們會為今天的所作所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知道一個最牛逼的律師能做的是什麼嗎?
不是打打殺殺!
不是罵罵咧咧!
他最強的手段,是利用合理的手段和證據,將所有被他盯上的人,以公開的方式一個接着一個送進牢中!
「這一份,是我的控告書!」
「今天是第三天,如果你們不受理,我將投訴到上一層!」
啪!
維恩將一份控告書拍在另一個窗口!
隨即,他根本不指望對方受理,將手機掏出來,調成錄像模式,心平氣和的說道:「今天是一月二十五號……」
唰!
鏡頭對準控告文件,然後繼續說道:「三天前,這裏的人傳喚我的當事人,我例行控告上述,請看日期,今天是三天後,按照夷洲法律,今天他們必須給出一個明確結果!」
然而……
就在維恩取證的時候!
接待室的門外,慌慌張張跑進來兩名保安!
「不……不好了……」
「門外……門外來了幾百人!」
什麼?
那些在工作窗口內的工作人員,聽到這個消息,紛紛起身觀望!
卧槽!
當他們的目光觸及窗外的瞬間,整個人都傻了!
大樓的院子內,何止幾百人?
還有數不過來的各種車輛,已經將這裏團團包圍!
轟隆!
就在眾人蒙蔽的時候,一輛破舊的桑塔納,發動機轟動,直挺挺的朝着大樓衝過來!
哐當!
桑塔納的底盤雖然不高,但在絕對的速度之下,彈射到大門口一點問題都沒有!
撞翻了大門!
兩個人身上綁着汽油桶,拿着打火機,瘋了一般的嚎叫:「他媽的,我要把這裏炸了!」
一秒之後!
大院內的所有黑衣人,以及身穿唐裝的眾人,蜂擁衝勁大樓!
「別衝動!」
「有事好好商量!」
眾人的口中冒着十分正義的話語,可卻沒有一個人上前攔截,他們分別走向走廊的兩側!
有些人更是直接上樓,開始了搜查!
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秋文給的主意!
按照孔雲傑的意思,是直接衝進大樓,不管三七二十一,誰他媽要是敢阻攔,就一槍崩了!
但是秋文否定了!
他認為,找到兒媳婦才是關鍵所在!
所以!
就有了這樣一幕!
打着救人的名號,肆意衝進大樓,挨個房間搜。
一來,師出有名!
二來,讓對方知道,樓下真的有危險,不會對自己兒媳婦做什麼危險的舉動!
哐當!
孔雲傑率先踹開一樓的一個審訊室,發現裏面並沒有夫人後,當即冷漠的說道:「離開這裏,外面有暴徒!」
隨即一秒都不耽誤,繼續走向第二個審訊室!
哐當!
哐當!
試想一下,幾百人共同尋找,需要很久嗎?
不需要!
其中一名財團成員,很快就找到了關押沈欣怡的審訊室!
一眼認出!
青年踱步走進房間!
兩名工作人員,不明所以,皺着眉頭,怒斥:「你們幹什麼?」
幹什麼?
青年沒直接掏槍崩了兩個人已經是最大的情面!
還他媽會回答這種垃圾的問題?
轟隆!
一拳放倒一個。
青年轉身面對面色詫異緊張的沈欣怡,彎腰鞠躬,恭敬的說道:「夫人,對不起,讓您受委屈了,我們是西洲財團,龍先生,也就是您丈夫的屬下!」
啪嗒!
聲音落下,青年也不用尋找任何鑰匙!
隨手掏出腰間的一個金屬墜子。
不敢觸及夫人的肌膚,捏着手銬,輕鬆將手銬,腳銬打開!
「夫人,請隨我來!」
青年向後退步,依舊十分恭敬的說道!
沈欣怡深吸一口氣,起身跟上!
走出審訊室門。
青年看着兩邊還在尋找夫人的同伴,輕呼一聲:「任務完成,護送夫人!」
一秒收隊!
沈欣怡的前後左右,統統被人保護著!
來到一樓!
沈欣怡一眼看到站在門外的秋文。
憔悴的臉頰微微一怔,驚呼一聲:「爸?」
「您怎麼會……」
反觀秋文,看到沈欣怡后,心中那叫一個複雜!
伸出手,就像對待親女兒一般揮揮手:「兒媳婦,來……」
當所有人伴隨沈欣怡走出大樓的瞬間!
最先進入大樓的兩名青年引爆了桑塔納!
轟隆!
火光四濺!
樓內趕下來查看情況的工作人員,統統被氣浪掀飛。
就連待在接待室的維恩,也被這強悍的爆炸,硬是從椅子上飛出去,撞擊牆面才穩住身體!
不過,有一個人去而復返,找到了維恩,並將他帶了出來!
「走吧,夫人已經出來了!」
來找維恩的正是他的妻子伊斯!
出去了?
維恩一聽沈欣怡已經被帶走!
目光頓時一凝,嘴角也露出邪笑:「哼,我不走,我正好藉著這個機會,搞死他們!」
他的當事人被別人帶走!
這個天然的理由,以維恩的手段,分分鐘就可以讓這幫狗雜碎統統入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