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年代:撲倒知青老公·4

第701章 年代:撲倒知青老公·4

白霜忍了又忍,終於在盛爺爺起來把這些所謂的「餅」都拿出來后,受不了了。

她轉身就往外面走。

「霜啊,你幹啥去?這吃飯了!」盛爺爺在後面喊。

「爺爺你先吃,我想起來有些事還沒做。」白霜大聲回道。

哪是有什麼事情沒做,是白霜看不下去他們要吃這些東西。

她無所謂,反正年輕還可以再忍忍,但是盛爺爺都瘦成那樣了,他下午還得去上工,那可都是需要體力的重活,他吃那個能補充體力嗎?

白霜本來還打算把這具身體再養養,然後才去山上捕獵搞點肉食。

但是現在看來,來不及了。

直接去吧。

木柳村離山很近,白霜上山後隨處可見野雞。

捉野雞也不是什麼難事,就是極其消耗體力。

這些野雞常年在山野間瘋跑,靈活度特別高。

不過最後白霜還是成功抓到了一隻野雞,可是她也付出了代價——頭暈眼花,渾身無力。

感覺身體被掏空。

可不是被掏空嗎,這具身體本來就瘦弱營養不良,幹了一上午的活后掉進水裏差點被淹死,還被白霜這樣一下子消耗了剩下來的體力。

白霜能成功下山都是她精神力強大才能支撐得住。

離山腳不遠處,白霜在有些模糊的視線中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跌跌撞撞地走過去,鼻子裏鑽進一陣奇異的香味,把她的口水一下子就給勾引得分泌出來。

她的肚子「咕嚕咕嚕」地叫個不停,混沌的意識更加不清醒。

白霜看見那道身影轉過身,一雙漆黑的眸子有些驚異地望向她。

白霜最後彎了彎唇,「……傅斯。」然後整個人就栽倒在地上,暈了過去。

等白霜醒來的時候,她的額頭傳來一陣陣的刺痛。

她伸手去摸,就摸到了紗布。

嗯?她的腦袋受傷了嗎?還被包紮好了?

白霜皺着眉回憶起昏迷前的畫面。

哦,她看到了傅斯……在吃肉!

白霜從床上坐起來,可腦袋昏沉使得她又重新躺了下去,她只能躺在床上觀察這個屋子。

這是一個茅草屋,但不是那種特別簡陋的茅草屋,有木頭作為房梁和基本的房屋支架。

能看得出來這個設計得很合理,茅草只不過是外表的偽裝,這房子可比木柳村裏的那些「危房」要安全得多,更比盛家那個搖搖欲墜的宅子遮風擋雨。

如此說來,傅斯住的不差,吃的也不差,他好像只是過着木柳村村民以為的「差日子」。

是的沒錯,木柳村的村民認為傅斯過得很慘。

像傅斯這樣從城裏來的知青,在村子裏都有一個知青站供他們生活居住,但是傅斯沒有住在裏面。

因為傅斯的家裏成分不好,是現階段大家都憎惡的「資本階級」,所以大家都不想和他住在一起,一起孤立他排斥他。

而傅斯被孤立后也沒有傷心難過,而是自己搭建了一個外人看來是茅草屋的房子,自己一個人,幹活離得近也更方便。

最重要的是,他一個人住,別人就不知道他每天都吃的這麼好了。

傅斯很有錢。

沒有人知道他其實偷偷地去縣城裏做生意,手上的錢積攢了不少。

這年代買東西不僅要錢還要各種票,這些票傅斯也有,不過大多數都是傅家人想方設法寄來的。

傅斯的小日子過得真是有滋有味,頗有種悶聲發大財的感覺。

以前不管是知青還是村民,他們都不會到傅斯這裏來。

要不是上工幹活的時候必須要和他在一起,大家簡直都不想跟他接觸,都和傅斯保持距離。

因此剛才白霜出現的時候,傅斯一點防備都沒有,什麼都讓白霜給看見了。

「你醒了。」傅斯從屋外走進來,他的手裏還端著一個漂亮的瓷碗。

白霜微眯着眼打量這個瓷碗,一看就不是便宜貨,肯定是買的。

隨着傅斯的靠近,白霜也聞到了一股香甜的味道。

這味道被她嗅到了以後就直衝天靈蓋,簡直能讓人顱內高潮。

「這是什麼?」白霜好奇地看去,看見瓷碗內盛得滿滿一碗類似牛奶的東西。

傅斯說:「這是麥乳精,你把它喝了,對你的身體有好處。」

麥乳精對於這個年代的農村人來說,簡直是可望不可即的好東西,大多數人都只聽過這個名字,從來沒見過更沒喝過。

白霜也不矯情,道了聲謝后直接接過來咕嘟咕嘟地喝。

傅斯這麼有錢不缺這點麥乳精,但是她的身體再不喝估計就要垮了。

一碗麥乳精很快見了底,白霜也恢復了一些力量,至少坐起身來頭沒那麼暈了。

「謝謝你,傅知青,你又救了我。」白霜對着傅斯甜甜一笑。

可惜白霜現在太瘦,笑起來並不好看。

瘦和胖是兩種極端,太胖會顯得丑,太瘦也不會好看。

傅斯淡漠垂眸,遮住他黑眸中的深意,「你還記得你剛才看見什麼了嗎?」

白霜先是愣了一下,而後立馬領悟他的意思,豎起三根手指頭髮誓道:「我什麼都沒看見,我保證不會把傅知青吃肉的事情暴露出去。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會再有第三個人知道!」

聽到白霜的話,傅斯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白霜緩了一會兒,覺得自己可以下床了,就拿着碗去洗。

這個茅草屋離河不遠,沖洗一下就行。

洗完碗回來,白霜看見自己抓的那隻雞被傅斯用草繩栓了起來,這個時候正生無可戀地窩在地上。

「傅知青,你有刀嗎?」白霜把瓷碗還給傅斯,問道。

傅斯眉目微垂,遞出去一把攜帶型的刀給白霜。

白霜拿着刀去把雞給殺了,清洗乾淨,用幾片大荷葉包住雞,裹上泥土,就地生了火把雞塞進火堆里。

傅斯坐在一邊看白霜忙碌,他饒有興緻地挑了挑眉。

這是在做什麼?

把雞弄成那樣還能吃么?糟蹋肉?

但是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后,熄滅的火堆里傳出雞肉的香味,白霜把雞扒拉出來敲開泥土,打開荷葉,濃郁的雞肉香味頓時充斥了傅斯的鼻腔。

傅斯明明都吃飽了,可是這時口腔內卻忍不住地分泌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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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才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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