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七章 拼的就是實力

第五百二十七章 拼的就是實力

殿中。

參與廷議的眾大臣中,有太多起義從龍元勛。

宋之普、陳函輝、柯夏卿,這三位台州天子首義元從,內閣換了幾茬人,但他們三個都沒動過。

還有於潁、張國維,也一直在內閣里。

六大殿閣大學士,僅有一個祁彪佳不是最初協謀元從,卻也是紹興人,也是最早響應的大臣,如今也一直留在內閣為次輔。

徐石麒、沈宸荃、虞大復、陳潛夫、錢肅樂、孫嘉績、熊汝霖、沈文忠這些心腹元從,也都加內閣大學士銜,授尚書、通政使、大理寺卿等正卿之職。

還有如掌印都給事中華夏,掌道御史顧炎武等這些人,那都是皇帝底氣所在。

正因有他們,所以皇帝能一路走到今天。

當然,此時還有無數沒有出現在這裏的將領們,王之仁、張名振、王相、吳凱、鄭繼武、鄭遵謙等一員員大將,更是皇帝最硬的底氣所在。

「咱們總還不能不如滿州韃虜吧?」皇帝大聲問道。

「看看韃子是如何對八旗的,他們宣稱滿州甲兵系國家根本,對八旗兵丁給了很高的優遇和撫恤。

入關之前,計丁授田,每丁給地三十畝,免收稅賦。

披甲當差的另有餉銀。入關之後,八旗前鋒、護軍、領催、馬甲,每名月給餉銀二兩,年初再提升,前鋒、護軍、領催月給銀四兩,馬甲月銀三兩,年支米二十四石,出征另給行糧!」

「每年端午、中秋、春節三個年節,還有賞銀,可達俸銀一半。」

「另外每年還有兩包鹽,馬甲還有額外的草料錢和養馬錢。」

「八旗兵丁除兵役外,壯丁差徭雜役等永停輸納!」

「而他們的行糧也很豐厚,派往出征的官兵,軍官按品級給兩年俸銀,馬兵十五兩,步、守、新募兵丁各給六兩銀。

「他們的撫恤也很豐厚!」

朱以海說這些的時候,其實是有些感慨的,韃子為何能戰,就跟他們的這些待遇有關,當兵的有這麼好的待遇,那自然能打敢沖。

其實八旗兵,

本質上跟明朝的衛所軍丁沒什麼差別,都屬於軍戶,唯一任務就是訓練打仗,給他們分田,發餉銀,平時訓練,遇戰事出征。

出征還有月糧,打的好還有賞賜,就算受傷戰死也有豐厚的撫恤。

這種制度,其實最能激勵,隋唐時的府兵制,本質上就是這種,當兵的有基本的保障,待遇也還好,甚至免除稅賦雜役等等。

明初的衛所制開始也還可以,只是後來漸漸的就爛了,當兵的都當成乞丐了,這還有什麼戰鬥力可言。

韃子的撫恤,不分滿州蒙古還是漢軍八旗,凡是正身旗人,任巴牙喇護軍者陣亡給白銀二百兩,馬甲步甲都是一百五十兩,如果是漢人家奴臨時充甲兵戰死亦給銀一百兩,這是一次性的現銀撫恤,還不包括喪葬費以及立功的津貼等。

綠營待遇低一檔,馬兵陣亡撫恤七十兩,步兵是五十兩。

一般安葬費等都還有十兩銀子。

軍官的撫恤更高,比如提督陣亡,撫恤八百兩。

「諸位,你們聽聽,韃子一群關外蠻夷,但對於八旗兵丁的糧餉和撫恤,是不是讓我們羞愧?他們當初在關外只佔據一隅之地,卻能敢拿出這樣的豐厚糧餉撫恤來,為什麼我們卻不能?」

大明以前規定,軍官陣亡,由嫡長子繼承職位,如果兒子年幼,可以給全額俸祿一直到成年繼位職位,沒嫡長子,則嫡長孫。甚至還可以借職給兄弟等。

如果是士兵陣亡,無人承襲位置,就給三年全額軍餉,隨後減半,如果有子弟承襲士兵位置,則只給喪葬費。如果病故,無人繼承位置,則給父母妻子終身半份軍餉,如果士兵陣亡,給予妻子三年軍餉,隨後終身,月給三到六斗糧。

以前明朝是衛所軍戶制,一旦當兵,就成世襲軍戶,戰死了就要由兒子繼承當兵,沒兒子則兄弟頂替。

有接替的,那陣亡后只給點燒埋銀子。

沒人繼承,給三年的糧,一月一石,三年就是三十六石糧,隨後妻子領半祿,也就是一個月給三到六斗,如果妻子改嫁就沒了。

當然,明朝衛所糜爛,財政困難,連那些當差的衛所守兵,都拿不到月糧,一直拖欠著,那些遺孀們的那點月糧就更難拿到手了。

就算能拿到手,對比韃子的撫恤,那也是相差巨大的。

同樣是一條命,在戰場上本來應當是等價的。

結果韃子的命卻比明軍的貴上好多倍,人家優厚待遇,無後顧無憂,自然奮勇敢戰,明軍平時吃不飽穿不暖,餓著肚子上戰場,家裏妻兒老小還在挨餓,這怎麼打仗?

甚至戰死了,家人也沒保障,那就是白死。

誰願意拼?

朱以海給御營士兵提高了軍餉,提高了軍功賞賜,也提高了戰死受傷的撫恤等,之前是戰死給十兩。

後來提高了些。

「諸位,我們要跟韃子打仗,要想打贏韃子,不能光一味要求將士們勇敢、犧牲,首先就得給他們提供跟韃子起碼一樣的鎧甲武器,提供給一樣的糧餉,甚至給予一樣的撫恤保障,如果我們做不到這些,也就沒有臉去要求他們比韃子還勇猛敢戰!」

「災害時,治災先治吏,

戰爭時,治國先治軍!」

「要治軍,先要厚賞!」

「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這是世上從沒有過的道理!」

皇帝一番話,說的劉宗周這個炮王都沒法接。

張了幾次嘴,最後還是閉上了,是啊,只談犧牲,不談待遇,那不是耍流氓嗎?劉宗周最重道義,此時也張不開這嘴了。

「不說比韃子待遇更好,起碼不能讓咱們的士兵還不如韃子!所以朕不但不會削減他們的軍餉,甚至還要再提高一些!」

「之前,我們的將士們實際上一直是發的半餉,年節時再補發部份,也基本上只補發了一半,仍然欠著許多。」

韃子也發年節三賞,是月餉的一半了,這是額外的。

他們馬甲一月四兩,那是實打實四兩,一年四十八兩,年節還能發二十四兩,那就是七十二兩一年了。

朱以海御營上等兵一個月四兩五,但平時發一半,每月發二兩二錢五,端午、中秋、新年三次,每次發四兩五,然後一年下來還欠十三兩五。

三個年節,等於是每次補發一個月全餉,最後還欠三個月的。

韃子馬甲一年實到手七十二兩,御營上等兵到手是四十兩半。

韃子一年還有二十四石糧,御營這邊是每月六斗,一年才十二石。

朱以海現在說要提高御營士兵待遇。

以後比如上等兵四兩五一個月不變,平時仍發半餉,年節各補發一個月全餉,一年下來欠三個月。

這三個月餉,朝廷給他們存起來,另外再補三個月存進去,等於御營上當兵當一年兵,到手四十兩半銀子,朝廷還給他專賬上存了半年的餉銀二十七兩。

這二十七兩存在裏面,在他們陣亡或傷殘退伍或退役時一次性發放。

一年二十七兩,十年就是二百七十兩。

劉宗周忍不住道,「陛下,朝廷只怕難以負擔!」

「劉總憲不妨換個觀念來看,本來朝廷說好給上等兵一年五十四兩銀子,但平時只發了二十七兩,年節補發了十三兩半,仍還欠餉十三兩半,對吧?就算全發了,其實一年也才五十四兩,比起韃子的四十八兩也沒多幾兩,而他們年節賞是另給的,全加起來有七十二兩。」

「朕現在實際上相當於給士兵加餉,一年加十三兩半,一個月也就加了一兩多一點,一年全加起來,也就是六十七兩半,平均每月五兩六錢二分五厘而已,比韃子仍少五兩半。」

「朕也是考慮到眼下朝廷財政確實困難,所以不說直接按月發給,而是跟那三個月的記起來,這也算是給士兵們的一個保障,他們陣亡、傷殘或是老了退伍時,朝廷一次性發放這筆錢,陣亡的,妻兒也能生活,傷殘的,餘生也有保障,就算老了退伍,也有一筆養老錢。」

對於朝廷來說,這筆錢不用馬上付,一直存在賬上,也不用額外給付利息,就相當於是發行國債一樣,用以後朝廷的財收,來慢慢填補現在的不足。

那每年的十三兩半銀子,也不直接說是加餉錢,而換個諸如養老金之類的名頭或是年金,恩銀之類的,士兵們絕對會很感激的。

畢竟換個名,那就相當於是朝廷額外給的保障福利。

如果是加餉,那相當於是朝廷欠他們的餉錢。

現在朝廷每年欠三個月的餉,但是朝廷額外再給你們存三個月的,以後一起給,將來拿的時候,可都是翻倍,存的越久,翻倍的越多。

這麼簡單的賬,誰不會算?

一個簡單的辦法,卻能極大的鼓舞士氣,甚至讓大家覺得非常有保障,甚至還能為朝廷省下每年三個月的軍餉開支,雖然說這以後要加倍給,但時間越長,其實成本還越低。

這是個簡單的金融賬。

「陣亡、傷殘撫恤這塊,也要提高,韃子巴牙喇、領催給二百兩,馬步給一百五十兩,這個我們確實給不了,

我們按老規矩,不論官兵、戰輔兵,只要陣亡者皆給三年餉,上等兵,一月正餉四兩五,三年就是一百六十二兩,例給喪葬費十兩。

「作戰中失蹤查明遇難者,照準陣亡例撫恤,查無下落者准給陣亡恤銀之半。」

「作戰負傷恤銀分五等,一等給一年餉銀,二等九個月,三等半年,四等三個月,五等兩個月,傷亡期限,一等傷為半年,二三等傷為七十日,四五等傷四十日,限內身故者,准照陣亡例撫恤。」

「重殘者,在五等標準上增發恤銀,如雙目失明、雙手或雙腳不能動者增發一年餉,一手或一足脫落者,增發半年,傷一目或一手不能展動,-一足不能行增發三月······」

「城破被殺或公差途中遇害,定為殉難,照準陣亡例減半發給。」

「病故者,恤半年餉!」

「因病因殘退役,不論年齡,均准給口糧一份,銀一兩米三斗。」

「將士陣亡、傷亡,兒女幼小者,發給口糧一份至十二歲,妻寡無子,或無妻而父母尚在無人贍養者,給口糧一份,若寡妻改嫁,停給。」

皇帝拿出早就準備好的計劃,一口氣拋出。

韃子滿蒙漢八旗加起來也跟現在御營差不多兵力,他們能出這條件供軍,朱以海為什麼就不能?

要比戰鬥力,先來拼一波軍餉撫恤福利,東風吹戰鼓擂,誰又怕誰。

你清有八旗,我大明有御營!

你有二十萬軍事貴族集團,我朱以海一樣能拉起二十萬勛衛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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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升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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