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樸實無華

第一百八十二章 樸實無華

高順不是什麼將門出身,他只是個普通的遊俠。

呂布救過他一命,所以他欠呂布一條命,就是那麼簡單。

只是既然命不是自己的,那麼就沒有資格拿去和別人賭命。

再說戰場殺人,也沒說非要單打獨鬥。

不如說,高順只會拚命,不懂得什麼叫做斗將的藝術。

「現在?好啊!」張遼一愣,剛剛對面那個叫得歡,結果高順理都不理。

現在可好,對方回去了,反而高順要打過去。

仔細想了想他的話,覺得也有一道理。

對方遠道而來,又過來罵了半天,怕是累上加累。

這個時候不打過去,難道還要等第二天?

張遼跟着高順出營,天色已經臨近傍晚。

雖然不清楚那邊是什麼情況,不過按照一般的邏輯,應該已經準備篝火照明,畢竟不這樣的話,下面的士卒到了夜晚,就會失去大部分的視野。

真的要等到敵軍摸到二百步以內,才意識到情況不對,預警也已經太晚了。

這個時候對方把篝火點起來,反而正好給高順和張遼照明前進的道路。

「文遠,要學會利用環境。有時候對敵人有利的環境,只要符合一些條件,也會變成對我們有利的環境。記住,若待會看到篝火,讓士卒們點燃火把,然後投擲到對方的營地裏面。」高順說道。

「原來如此,受教了!」張遼虛心受教。

要說他也是將門之後,不過這種戰場小知識,書中卻是不會教導。

他因勇武為丁原起用,之後跟隨呂布。

隨着年紀增長,武力和統兵的經驗也在不斷提升。

按照呂布的用人標準,成為第一梯隊受重用的下屬,屬於後來居上。

就算這樣,他也沒有驕傲,反而更加虛心跟其他老將學習。

可惜,呂布麾下大多心胸狹隘的人,唯獨高順願意教他。

對於張遼來說,高順可以說是亦師亦友。

眼看進入五百步的範圍,已經能夠看到岑溪部的營地。

對方看來也是臨時過來駐紮,營寨都沒有構築起來。

不過在外圍,已經開始堆積大量的柴火,做好照明的準備。

正常來說,營地四周都會點燃篝火,而且燒一整晚。

消耗的木柴可以白天想辦法弄,可沒有篝火的照明,被敵人夜襲成功,那什麼都完了!

「情況不對……對方有堆篝火,只是準備柴火有些少……」高順突然停住。

就準備的柴火,別說一整晚,最多能點燃兩個時辰就不錯了。

入夜之後,只點兩個時辰,夠用嗎?

正常來說,是不夠的!

是沒有準備足夠的柴火,還是另有原因?

「小心戒備!」高順高呼一聲,果不其然,一支騎兵開始在營地附近,朝着這邊殺來。

「我來對付他們!」張遼當即指揮本部,朝着騎兵那邊殺去。

「呂敘,你隨我殺入敵軍營地!」高順沒有阻攔,而是對另外一名隨軍部將說道。

當然,這位和呂布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只是湊巧姓呂。

積功提升為校尉,實則也因為潛力有限的問題,開始逐漸不被重視。

這次被安排過來這邊鎮守,並非是被看重。

只是很巧,高順和張遼都勸說過呂布,不要那麼快開戰。

顯然,呂布也打算給兩人一個教訓,就安排他們在這裏鎮守。

呂敘被安排來這裏,顯然也相當於是被『發配』了。

「喏!」呂敘當即領命,這邊要說是張遼為主,不過沒看見張遼對高順那麼尊重么?

主要是高順下達命令,

出了問題高順來承擔。

更別說比起沖營,他更不想面對騎兵。

由此可見,呂敘為什麼會被邊緣化,為什麼會被『發配』,原因已經很明顯了。

「有種,這個時候殺過來?」王凌既然都帶兵殺到,岑溪當然也在準備着,此刻早已殺出營外。

多少有些不爽,自己之前在營外喊了半天,合著是白喊了?

「取閣下人頭,什麼時候不行?」高順回了句。當即不廢話,帶着陷陣營就殺了過去。

「就看你有沒有這個本事!」岑溪也當即招了招手,白毦兵們紛紛彎弓搭箭,「放箭!」

箭雨鋪天蓋地而來,只是陷陣營的士卒們,只是默默舉起手中盾牌,壓低身型迅速向前推進。

這本身就是一支重步兵,穿的自然是重甲。

也正是因為這樣,每一個士卒的訓練成本可不低。

饒是呂布每次想要擴充陷陣營,不僅受限於士卒的問題,武器甲胃也是個麻煩。

箭雨沒有殺死陷陣營任何一人,受傷肯定有,只是哪怕身上插著一支箭失,也沒有減緩士卒前進的速度。

陷陣營的士卒,本身就是死士。

他們從加入開始,就被告知:要麼敵人死,要麼你死!

岑溪此刻也意識到,對面的士卒並不一般,與自己麾下的白毦兵一樣,都是精銳!

「衝鋒!」於是他也不再寄託於,能用箭失消耗對方的戰力,當即下令。

白毦兵們立刻收回戰弓,拿起身邊的長柄大刀,開始跟着岑溪衝鋒過去。

「第一槍!」高順卻是在身後拿出一柄長槍,朝着岑溪那邊投擲過去。

與此同時,加快速度,沖了上去,就在岑溪盪開這一槍的瞬間,來到他的面前。

《我有一卷鬼神圖錄》

「殺!」手起刀落,朝着岑溪命門殺了過去。乾淨利落,也一點都不華麗。

「你到底是武將,還是刺客?」岑溪擋住對方這一刀,對方的力氣遠不如他,不過這樸實無華的進攻,讓他覺得這不是武將的戰鬥風格。

「能殺人就好!」高順突然一抬腿,朝着岑溪座下的戰馬踢過去。

若仔細看,會發現他鞋頭有一把刀刃,應該是在鞋底有專門的機關。

遊俠這個職業沒有想像中那麼輕鬆,大多是說是飢一頓飽一頓,除非是混出名頭的遊俠,否則普通商人不敢請來當護衛。

不如說,很多時候,三五個遊俠也會客串一次劫匪。

更多時候,遊俠也會承接刺殺的工作,畢竟春秋時代開始,遊俠充當刺客的典故並不少。

高順是遊俠出身,他也是個合格的殺手和刺客!

「我算是看出來了,你根本就是個殺手!」岑溪早些年也當過一段時間遊俠,遊俠的那些事情,他也是聽說過的。

只看高順所為,根本就是個殺手。

少不得盪開對方的大刀,隨即朝着對方胸膛噼砍過去。

對方這一下刺過來,最多刺中他的戰馬,刺不到他的腰。

可自己這一下子,卻要把對方噼成兩半。

誰知道高順突然一仰身,避開這一下子不說,腳驟然抬起,朝着岑溪的胳膊刺了過去。

之前的進攻,完全是羊攻,這才是對方的真正目標。

結果雖然沒有刺中,卻也划傷岑溪的胳膊。

岑溪吃痛,卻還是將大刀怎麼摁下來,朝着高順噼砍過去。

誰知道這個時候,卻有四名陷陣營的士卒,在兩側朝着他殺了過去。

岑溪沒有管,繼續噼砍。卻是有十多名白毦兵,將這四名陷陣營的士卒攔了下來。

只是就那麼一愣神的功夫,高順畢竟調整好了身位,而且舉刀招架了岑溪的噼砍,甚至將其挪到旁邊,雙方就此錯身而過。

「有點意思啊!」岑溪迅速調轉馬匹,朝着高順方向殺了過去。

------題外話------

本來本章標題,應該是「殺手」,只是擔心不過審什麼的,就改成這個。

說真的,作為一個將領,陣前殺敵,當然是樸實無華就好,實用有用就行,也沒必要帶上一些華麗的,表演性質的招數。

對於本書的高順來說,就是這樣,能殺人就好,無所謂手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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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孫吳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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