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四章 做人要低調

第六百八十四章 做人要低調

第六百八十四章做人要低調

林風喊出要將《喜羊羊和灰太狼》打造成像《哆拉A夢》那樣的長篇巨著,眾人齊齊一震。《哆拉A夢》可是動漫界的奇迹,1969年首次由藤子.F.不二雄發表,到目前已經過去34年時間。而自從《哆拉A夢》1979年,動畫片首次在日本播出以來,全日本便掀起了《哆拉A夢》的熱潮,隨後席捲東南亞,之後更是享譽全球。

林風有此宏願,着實令眾人欽佩。不過眾人卻沒有認為林風在吹牛,剛才10集看完之後,眾人已經可以想像的到《喜羊羊和灰太狼》未來在大陸的流行程度。連他們這些成人都有種被吸引,忍不住想要一直看下去的念頭,可想而知,對於兒童的吸引將如同膏藥一樣,讓兒童粘在電視機前不走。而且整個故事的可塑性太大,幾乎可以添加任何元素進去。想要在國內流行數十年,沒有任何問題。

想想《哆拉A夢》在漫畫最為流行的日本,都能流行34年,《喜羊羊和灰太狼》在國產動畫匱乏中國大陸,流行數十年當不再話下。

這時,吳兆浦已經接過劇本,打開看了看,一臉的驚嘆。粗略看了看,後面50集的劇本雖然和前十集一樣,看上去比較幼稚一點,但劇情卻極為輕鬆,宣揚樂觀、勇敢的精神,特別適合工作壓力大的白領或者藍領看,也不去思考什麼,只是圖一樂。

囈!——吳兆浦突然愣了愣,而後又仔細一看,一聲驚呼。

「第二!」后50集的編劇署名為「第二」。前十集,吳兆浦並沒有經手,故不知道編劇。

「老闆...,不會你就是這個『第二』吧!」吳兆浦驚駭的望着林風。

看着吳兆浦一臉驚訝,不敢相信的模樣,林風微微一愣,不明白吳兆浦為何如此激動。

「老闆,我記得現在最流行的三首歐美金曲,也就是你旗下『第二娛樂』的三位天後:艾薇爾、瑪麗亞-凱莉、碧昂絲的三首金曲,署名也是『第二』,不會是老闆你吧!」吳兆浦望着林風,驚呼問。

其餘眾人也是一臉驚駭模樣。

這三首金曲可是最近歐美最為流行的金曲,艾薇爾的《innocence》,瑪麗亞-凱莉的《touch-my-body》,碧昂絲的《Crazy-in-Love》,均是突破了300萬張的白金單曲。而其作詞、作曲人均是署名「第二」(Thesecond),這個「第二」的身份,一直備受音樂各界人士猜疑,不知這個人是誰。畢竟「第二」這個名字極為陌生,但是一出世,創作的三首歌曲銷量都突破三百萬張,實在令人驚駭。這種人,說其是百年一出的天才都不為過。而且還是三首風格迥異的曲風,能製作這種歌曲的人只有莫扎特、貝多芬能相提並論。

但對於這個署名「第二」的天才作曲家,眾人卻總是猜不出「它」是誰。不知是男,是女,多大年紀。不過署名「第二」,肯定和「第二娛樂」有關。曾有人猜測是林風,但林風雖然率創奇迹,但想想也覺不可能。

林風是誰,20世紀以來最年輕、最富有,完全白手起家的年輕人,其財富累積速度快過「火箭」,這種人怎麼可能會絞盡腦汁去寫歌,利潤太少。哪怕就算史上最賣座的披頭士的唱片,一年也就幾千萬的利潤,林風怎麼可能會將其放在眼裏。

何況,寫歌不是買白菜,想買就能買。寫歌靠的是天賦,林風雖然會賺錢,也寫過劇本,比如《越獄》(在美國影視界人眼中,《越獄》能火爆,絕不是靠的林風的劇本,是靠着斯皮爾博格的才能),但沒有人認為林風會寫歌。

這不可能!這是違反人類生物學構造的。雖然地球歷史上有很多天才、全才,但沒有人能夠在各方面都成功的,尤其還是根本沒有聯繫的行業。

不管眾人是抱着什麼思想,什麼態度,總之,對於這個署名「第二」的天才作曲家,美國各界,不,應該說全球各界音樂界人士絕對不相信這個「第二」會是林風。眾人紛紛猜測應該是「第二娛樂」裏面的某個天才歌手,比如...(眾多音樂界人士也想不出是誰)

但如今,眾人卻驚駭的發現,這個署名「第二」的天才作曲家,極有可能是他們的老闆,這個外界認為絕對不可能是他的人,眾人如何不驚。

望着眾人的表情,林風皺皺眉,聳聳肩,無奈的點頭,「我當時只是湊巧來了靈感,才寫了三首而已。一時湊巧罷了。」

林風極為無奈,極為輕鬆的表情,讓眾人臉色一陣古怪。

湊巧!哪有這麼湊巧的事!三首歌曲都賣了超過300百萬張,也太湊巧了!

「撲通~」會議室內一陣倒地聲音。

半響之後,眾人紛紛從地上爬了起來,望着林風是一臉的驚駭,驚恐,驚惶,驚懼,驚...,眾人所能用的和「驚」相關的詞語都用在此刻,都不為過,他們已經無法用來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了。

「天啊,老闆,這個『第二』還真的是你啊!」吳兆浦一聲驚呼,滿眼星星。

會議室內其餘眾人,也是一副看見生平最喜歡的偶像的表情。對於他們這個總裁,董事長,老闆,他們實在佩服的五體投地。

一個20世紀以來最年輕、最富有的商人,在創造財富神話的同時,居然還能夠寫出全美目前最為流行的美劇,還能將遊戲改編成電影,還能寫出這個即將流行大江南北的動畫劇本,這已經令人無比、非常、恐慌的吃驚了,這太驚人了。但這都還可以解釋的通。

比如《越獄》,有荷里活名導斯皮爾博格坐鎮,再爛的劇本也能拍好。至於遊戲改編電影,本來林風就是靠遊戲起家,將最喜歡的遊戲改編電影,難度不大。至於《喜羊羊和灰太狼》的動畫編劇,本來這部動畫的劇情就比較幼稚,屬於輕鬆類型,需要的是那種「神來之筆」的構思,而林風向來不缺乏這類「神來之筆」的構思。

不過寫歌卻完全不同,這真的需要音樂方面的天賦才能。而作為和林風相處2年有餘的老部下,吳兆浦絕對不相信林風有這方面天賦才能。林風唱歌也就馬馬虎虎,甚至還有點走音,怎麼可能會成為外界盛傳的天才作曲家。

也就因為這麼多不可能,吳兆浦才絕對不相信這個署名「第二」的天才作曲家會是他的老闆林風。但現在林風親口承認,他卻不得不相信。

眾人一陣搖頭。如果這個消息要傳播出去,不知外界音樂評論家會摔碎多少眼鏡。

「對了,各位,這個消息可不要傳播出去。我們做人要低調,低調。」林風吩咐說。

眾人無語。低調,你是個低調的主么!不過林風說要低調,那就低調唄。反正林風是老闆,林風怎麼說怎麼好。

不過隨後在簽訂《喜洋洋和灰太狼》的版權協議上,眾人卻又是范愁。《喜羊羊和灰太狼》是由林風完全設計出來,招攬的那些卡通動漫創作師進行後期完善。而這個後期完善工作可以說,只要精通繪畫,有一點點構思才能便能完成。因此,《喜羊羊和灰太狼》的版權屬於林風個人。但是由「第二世界」代為創作和發行。

現在的問題是,林風創作時究竟算是以「第二世界」董事長身份創作,還是以個人身份創作?雖然看上去都是同一人,但所代表的身份可不同。偏偏眾人有點不好意思問,畢竟這個立場問題上,林風怎麼說都有理,而且林風可是董事長,他們可不敢有什麼過於造次的地方。

但這個問題不解決也不行,這可事關日後公司的帳務問題,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來說,是容不得有絲毫馬虎的。

望着眾人一臉猶豫的表情,林風一笑。

「這個《喜羊羊和灰太狼》的版權,我和公司一人一半。畢竟創作時,我是出於公司的利益。」林風也沒有太過「葛朗台」,雖然這樣看上去損失了50%的利潤,但實際上,算上林風在「第二世界」擁有的35%的股權,林風大度的讓出50%的版權,實際上只損失了33.5%的版權,林風最終還是擁有《喜羊羊和灰太狼》67.5%的版權。

以《喜羊羊和灰太狼》「曾經」創造的10億人民幣(這個數據不準確,由於山寨橫行,無法估量,只是大概的數據)利潤來說,林風損失的不過是3.25億人民幣而已,但獲得的卻是吳兆浦等人衷心的佩服。這點從眾人一臉欽佩的表情可以看出。

區區3.25億人民幣的利潤,林風還不看在眼裏。當然,不是不在乎,只是從其獲得的非物質利益上來說,林風覺得值得。

放棄50%版權,能林風證明自己不是一個完全自私自利的人,是以公司利益為重的董事長。這會讓眾人更加信任自己,在日後公司的各項決議上,林風將擁有更高的威信和人脈,35%的股權足以讓林風對公司進行完全控股,推動各項決議。哪怕是一些看上去不夠合理的決議。

而這點,才是林風最為看重的。「第二世界」是自己一手創立,因此絕對不能旁落他人手上。

隨後,《喜羊羊和灰太狼》前十集也終於開始登陸各大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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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妖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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