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二章 一國一城令

第六百八十二章 一國一城令

天正三年,六月三十日。

上杉氏虎于山城國二條城正式對外頒下《一國一城令》。

此次的《一國一城令》不僅以幕府法令的形式頒佈,甚至還附上了柿崎景家、齋藤朝信、直江景綱、福王寺孝重、千坂景親、神余親綱、桃井義孝等幕府老中、大目付、年寄眾寫給西國、九州外樣大名的聯署奉書——

也就是說,摧毀大名除居城之外的所有城池,是持節征夷大將軍上杉氏虎的。若是有個別大名對此陽奉陰違,甚至是拒不從命的話,那麼上杉將軍家就能趁機將其進行改易。

得到回領地許可的島津義久在聽聞上杉氏虎頒下《一國一城令》后,一回到薩摩內城,就分别致信囑咐在大隅、日向兩國的弟弟島津義弘、島津家久、島津歲久:已經送達,故嚴令即日起當破卻隅州、向州之城池,其他城池一俟使至即拆毀」。

島津義久在《一國一城令》頒佈之後,即刻着手進行破卻領內除本據內城以外的其他城池兵砦。

畢竟薩摩藩北面可是有着熊本藩、立花山藩、小倉藩、八屋藩四家上杉將軍家的嫡系大名,其中有三家還是親藩大名;南面還有沖繩藩、先島藩。

不僅如此,兩名長崎奉行皆是上杉將軍家的譜代家臣出身。其中,甘糟景持還兼任著尹予守護、大目付等役職;金津義舊兼任著豐前守護的役職。

眼下上杉將軍家雖然尚未安排大名轉封至庵美一國、北日向半國,正所謂雙拳難敵四手,惡虎還怕群狼。若是薩摩藩拒不執行《一國一城令》,那麼極有可能遭到南北兩面夾擊。尤其是與薩摩藩接壤的熊本藩。

熊本藩藩主四條虎定雖然年紀輕輕,只有二十五歲,可他麾下有不少是八條家的譜代家臣以及武田家舊臣,綜合戰力與島津家的武士可以說是不分伯仲,實戰經驗相當豐富。

故而,島津義久可不打算再度觸怒上杉氏虎導致薩摩藩被減封領地或是改易。

不過,這一次島津義久明顯是想多了。

因為,上杉氏虎卻並不打算對薩摩藩嚴格執行一國一城令。

一方面,薩摩藩是上杉將軍家旗下的外戚大名;而另一方面,上杉氏虎意識到因薩摩藩在庵美一國的暴政,對薩摩藩減封較多,有些過意不去,打算對薩摩藩進行一定的補償。

鑒於薩摩藩的領國位於九州島的最南方,為了提防葡萄牙人背棄和約再度襲擾九州沿海地區,上杉氏虎特許薩摩藩保留在種子島的赤尾木城、屋久島的楠川城、甑島的里城這三座孤懸海外的城池。同時,還允許薩摩藩保留在南日向飫肥城。

如此一來,薩摩藩就保留了內城、高山城、赤尾木城、楠川城、里城、飫肥城六座城池。

在戰國時期,破卻的城池往往是針對在城池入口具有重大軍事功能的虎口或枡形,只是破壞從外面看去最顯眼的部分,並不一定要將城池全部破毀。也就是說,當時採取的做法具有先撕破引以為豪的體面,再令其投降、臣服的象徵意義。在這個意義上的破城舉措其實肯定了大名作為領國統治者的自立性,終究流於形式,以不徹底的狀態而告終。

與之相反,此次上杉將軍家的破城要求完全破卻除了大名居城以外的所有城池,包括領地內的兵砦,否定了大名可自行決定如何設置軍

事設施的許可權,就連居城也需要得到幕府的認可,置於幕府的管理之下。

而且,隨後修訂並頒佈的《武家諸法度》在全扶桑五畿八道範圍實行破城的同時,還規定大名修繕居城一事也必須事先上報至幕府。

之後,到了天正十年,幕府還要求各大名將被破毀的古城全部載入國繪圖中,並將該圖與明確記錄居城內部構造的城繪圖一併上交至幕府,由幕府進行收藏和管理。

此時,月山富田藩藩主尼子勝久破毀了除居城月山富田城之外的所有城池兵砦,並稱,令筆頭家老山中幸盛也隨之對居城十神山城進行破卻的處理,只留高台和石垣,並讓他帶着家卷遷至月山富田城外的宅邸居住。

長州藩藩主毛利輝元也破毀了除本據秋城之外的山口城、高森城、山吹城、指月城、勝山城等諸多城池兵砦。

久留米藩藩主吉川元春的工作非常積極,甚至還主動田尻鑒重、黑木家永、草野鎮永、蒲池鑒漣等筑後國人領主破卻了蒲池城、妙見城、竹之城、貓尾城等城池兵砦。

的確,《一國一城令》是幕府對大名軍事力量的規制,與此同時,各個領國也藉此剝奪本家和有力家老的自立性,家臣團的家宅由此聚集在大名本家所擁有的城下町內,逐漸確立起只有大名本家才擁有的或身份。

如果說武士團原本是以戰爭為職業的軍事戰鬥集團,那《一國一城令》便具有兩方面的意義。第一、剝奪領地內國主和本家一族家臣的城池,更徹底地推進了自戰國時期以來的破城措施;第二、是將大名的城池也置於幕府的管理之下。在大名轉封之際,統率幕府軍團的將軍派遣上使,收取居城和城中武器,轉交給該封地下一任大名。

由此,逐漸確立起一種觀念:城池和領地、領國一樣,都是幕府之物,大名不過是使用者而已。這與中世大名將城池等同於自己的領地或祖傳之地,視為自己存在的證明的觀念相比,已經有了巨大變化。而實現這一決定性的劃時代轉變的,就是《一國一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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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條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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