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 鋅皮

一百六十 鋅皮

送走勞倫斯后,第三團又在訓練場磨了半天,直到一個嘴裏缺了幾顆牙的書記官帶着兩個抱着箱子的僕人來訪,第三團才回到營地。

那貴族依勞倫斯的命令來為新兵們辦理證件。自從他醉酒後胡言亂語被揍掉了幾顆牙以後,他就意識到平民的拳頭往往比貴族硬,因此收斂了許多,沒有了那副初到此地時趾高氣昂的嘴臉。第三團的新兵們站在帳篷里,一聲不吭地圍着他觀看登記過程。書記官在一張張表格前審慎地落筆,用勞倫斯提供的印章圖案不停蓋戳。不識字的人只能幹瞪眼,等著軍需官抬起頭,念到一個名字,遞出一張表格,再掏出一張證件。

「這玩意是啥意思?」勞恩指著證件上的一行字問道。

「『自由』,那是古蘭斯語的花體寫法。」馬修搶在書記官之前答道,「下面幾個小字表示當兵的日期和所屬軍團。有了這玩意,在前線作戰時就能向友軍證明你的身份,不會有人把你當做逃兵關起來。」

「是的。」書記官平淡地補充道:「即使弄丟了證件也無妨,你們可以要求見領主名下的文書,查看證件的副本。」

勞恩頷首道:「這樣挺好,不過那個圖案是啥?」

「第三團的徽章,領主閣下親自設計的。」書記官儘可能壓抑著語氣中的不耐煩,「紅藍底色寓意為忠誠和剛毅,有什麼不滿?」

「沒什麼不滿,我就是好奇,為啥是顆雞頭?」

「公雞是勇氣的象徵。你要有什麼意見可以去找領主,別妨礙我工作。」

「別的團都是獨角獸或獅鷲,再不濟也是獅子老虎…」勞恩嘟囔著拿起證件反覆端詳。實話說他的確不是很滿意。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以為什麼人都能用那些圖案?」

「行了,別吵,我覺得挺好。」馬修揪住了滿臉怒意的勞恩,小聲嘀咕嘀咕道:「以後咱要是立了功,再求領主換圖案也不遲。」

話雖這麼說,但雞頭徽章對新兵們的士氣打擊很大。他們很清楚自己不是當兵的料,而第三團的徽章則毫不客氣地對所有人表明了這一點。因為是炮灰,他們領不到軍服,只能抱着練慣用的鈍矛唉聲嘆氣。加入老弱病殘組成的第三團就意味着隨時可能死去,不過他們就是任人宰割的命,不當兵更沒好日子過。

勞恩抱着雙臂後退幾步,搖搖頭離開了帳篷。第三團的營地靠近訓練場,一到晚上外面就會變成一座熙熙攘攘的市場。形形色色的小販和藝人賣力的吆喝,總能吸引不少拖家帶口的士兵家屬,就連一些貴族也會偶爾光顧此地,買一些煙草和茶葉之類的「奢侈品」。新兵在沒完成基礎訓練前沒有夜巡的任務,但無所事事的勞恩就是煩悶的不行,他扛起矛走進市場。幾個領完證件的新兵也有樣學樣,把矛扛在肩頭,跟着他一起進了市場。在沒有戰事時,不執勤的士兵無需時刻保持武裝,但勞恩已經習慣走到哪都帶着武器了——只有士兵獲准在夜晚攜帶武器上街,這也算是種特權。

市場里人頭攢動,好不熱鬧。那些白天留下的臭腳味已經被傍晚吹來的風給捲走了。勞恩正想着那顆雞頭,眼神就落到了一個賣自釀酒的小攤上。他草草地掃了一眼,看到了十幾個髒兮兮的農夫在與酒販討價還價。有個身穿鋥亮皮衣的貴族生怕這群大老粗弄髒自己的衣服,便揮揮手,讓身後的小僕人擠進人群。看樣子,他的僕人也是平民,似乎是臨時雇傭的。那面黃肌瘦的毛孩操著一口土話,

嫻熟地替主人殺價。放眼望去,這種十來歲的孩子滿大街都是——他們不是在忙着替商販搬貨,就是拎着貴族買來的東西,還有些更瘦小的找不到活,就漫無目的地閑逛,路過賣食物的攤位時說盡好話,討上一口吃的。如果光看眼前這幅景象,勞恩是萬萬想不到這是大戰前夕。這些人都在努力活下去,沒人有空惦記未來的戰爭。

市場洋溢着友善的氛圍,遠遠勝過西境的任何地方。領主的法令指明了貴族不能像以前那樣騎在平民頭上作威作福,而另一方面,法令也禁止平民在貴族沒犯下任何罪行的情況下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勞恩能看到法令帶來的效果,這裏的貴族正竭力把平民當人看,平民也在試着把貴族當正常人看。這樣就挺好的,勞恩逛了一圈,沒發現任何爭吵或鬥毆的跡象。因為貴族不願屈尊拎東西的緣故,不少流浪兒和乞丐也得到了工作,這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貴族在民眾中的風評。

很簡單,別想那麼多。勞恩默念著,你得相信勞倫斯就是大家口中的那個勞倫斯,就是那個廣為傳頌的正派貴族,服從他的命令就對了。

「長官,我覺得您應該口渴了。」在勞恩發獃時,一個新兵端著兩杯啤酒靠了過來。勞恩記得他叫吉爾伯特,是個很會來事兒的棒小伙,據說以前做過木匠學徒。

「領了軍餉別亂花。」勞恩說着,從吉爾伯特手中接過酒杯,仰脖一口氣把酒幹了。這就是杯摻了一半水的啤酒沫,應該貴不到哪去。好在它是涼的,喝起來很解渴,於是心情好轉的勞恩瞟了新兵一眼。

「說吧,啥事?」

「也沒啥大事…」

「有屁就放。」

「長官,我能提個問題嗎?」

勞恩瞪了他一眼,打了個響嗝。

「您是怎麼升到軍尉的?」

「少動歪腦筋,刻苦訓練,老老實實執勤,等你把老兵都熬死了就能陞官。」

「我會做木匠活,長官,以前村裏誰家要修個柵欄都得找我,可為什麼軍隊里不需要我的…」

「你想知道答案?」

吉爾伯特看着勞恩陰沉的目光,似乎有些退縮。

「是的…長官。」

勞恩用空酒杯敲了敲吉爾伯特肩上的矛。

「士兵,也許你有點別的本事,但木匠活需要時間,大把的時間。亞當·勞倫斯以他的智慧得出了結論,他認為像你這種人把時間花在練習殺人上,要比把時間花在自己蹩腳的手藝上更有意義。你以為就你懷才不遇?馬修軍尉彈琴很有一手,其他人也一樣。有的會變戲法,有的會出老千,有的會編笑話…而他們,都把時間花在了訓練上。」

「我明白,長官。」

「想當軍尉,你得完成所有基礎訓練——包括每天保持蹲姿用矛戳刺500下。等作戰命令下來的時候,你得穿上盔甲,帶着長矛和三十斤重的物資,連續行軍好幾天後馬上就與敵人作戰。我也不知道第三團什麼時候會被叫去與敵人戰鬥,所以在那之前,每天認真訓練,吃飽睡好,這樣你能活下來當軍尉的概率會高一些。」

看吉爾伯特垮著臉,勞恩正要再說些什麼,就聽見馬修正扯開嗓門大叫。

「喂!」難以想像膽小的馬修是如何發出這麼大聲音的,「都回來!第三團!所有人!集合!制服到了!」

「啥玩意?」勞恩顧不得教導後輩,抱着矛拚命往回跑。馬修是不是提到了制服?如果這傢伙敢騙他尋開心…

一行後勤隊的藍制服士兵押著幾輛馬車停在第三團營前的空地上,數着一捆捆嶄新的制服。勞倫斯還在自由之城時就對猩紅大公的首席軍需官下達了指示,調來了所有餘存,一件都不剩。

「這是自由之城的全部餘存了,裁縫正在連夜趕工做新的,軍尉。」

「這麼快?」勞恩驚得目瞪口呆。「夠一千套嗎?」

「大概有八百多套,長官,庫里已經一件不剩了。」後勤隊的隊長撇撇嘴,把一身制服遞給勞恩,「這是軍尉的款式。」

「哈。」勞恩抱起制服,走向更衣室,那裏早已人滿為患。新兵們如饑似渴地擠成一團,急着脫下破衣爛衫換上制服。這幫人興奮地大呼小叫,他們已經很久沒穿過像樣的衣服了,之前不是穿着髒得能滴出油水的長衫,就是套著一副衣衫襤褸的乞丐裝扮。幾分鐘后,第一批換好衣服的新兵出來了。他們拿到的制服是新款,勞恩剛從軍時的穿着就沒這麼時髦。整套行頭包含一條筆挺的藍色絨褲,一件內搭系扣的白襯衫和一條腰外帶。把棉外套的扣子扣好,再圍上一根腰帶,看着都暖和。

「瞧瞧,多板正。」勞恩笑着說:「還覺得當兵不好嗎?」他低頭瞧了瞧自己的制服,發現所謂的軍尉款只是多了一件皮馬甲,一頂軍官帽。有點讓人失望,不過勞恩還是挺滿意的,有套新制服總歸不是壞事。

不過,穿上馬甲的話,這棉衣外面還能套上胸甲嗎?就在勞恩思索的時候,幾個換好衣服的新兵一股腦擠到銅鏡前,照了好半天都不願散去。更多領到制服的新兵急不可耐地前去換裝,一些人乾脆管不了那麼多,靠着牆就開始脫衣服。那些做過奴隸的女人常年就穿一條褲頭,根本不在意同團男人的目光。

「喂,靴子沒人要就拉走了!」後勤隊一嗓子就把銅鏡前的人趕出了門。這才對嘛,加上一雙鋥亮的黑靴冬天才不會凍腳。

勞恩的換裝速度比任何人都快,他知道該怎麼系扣。老實說套上新制服,不把外套脫了誰第一眼也認不出他和那些新兵有什麼區別。勞恩默默看着舊制服,把短劍佩在腰帶上。那身親衛隊的制服雖然舊了些,但承載着許多榮耀。

要把制服換回去嗎?

勞恩瞥了一眼馬修,那個懦夫已經換好了制服,正在一旁背過臉去指導手忙腳亂的女兵們如何系扣。他似乎一點負擔都沒有,好像那件舊制服只是一件過時的裝扮。

「算了,先這樣吧。」勞恩嘟囔著,用短劍割下了舊制服上的親衛肩章,他猶豫着把它塞進了口袋裏,打算日後找機會把它縫在新制服上。

然後他聽到了馬修的話。

「有什麼關係?」馬修說:「你是茶花領第三團的士兵,這裏沒有奴隸,沒有流浪漢。給我打起精神來,我們是一個有凝聚力的集體,甭管別的團怎麼瞧,我們的隊伍自成一派!」

勞恩揉了揉額角,他都忘了,馬修的態度是他教出來的。

「我問過了,再過幾天,咱們團的肩章就送來了。我希望你們能以此為榮,努力訓練。」馬修得意洋洋地說道:「現在我們都穿一樣的衣服了,以後誰再叫咱炮灰團,就給我上去揍他,出了事我扛着。」

啊,這還真是…挺難受的。勞恩嘆了口氣,把玩著親衛肩章。該不該把這玩意留下呢?茶花領有多少人做夢都想擁有它?

「長官,不好意思,剛才這件被壓在下面,忘給你了。」一個後勤隊的士兵抱着一包衣服沖勞恩走來。

還有?勞恩從士兵手中接過衣服。那是一件藍色呢絨的雙排扣長款大衣,領口鑲著白邊,袖口縫著銀線。儘管大衣的對襟各有一排扣子,但在着裝時通常會敞開。

他之前見過的貴族軍官大多身穿此類制服。

「第三團。」他釋然地笑笑,最後看了親衛肩章一眼,隨手把它扔掉。肩章落在地上,和眾多破衣爛衫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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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戰騎士勞倫斯的贖罪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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