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你不要逼我!

第一章:你不要逼我!

張紅梅身穿一件粉色絲質網狀睡衣,一頭烏黑的長發,明顯是剛剛洗過澡,頭髮也還沒有吹乾,發端還不時滴下一滴水。這個張紅梅,真是一個讓人,讓男人們想入非非的尤物。她二十八守寡,帶着一個8歲的小女兒,靠夫家留下來的一幢樓收租養活自己和女兒,也算是衣食無憂。正所謂寡婦門前口眼多,張紅梅一年到頭不知用掃把打跑多少色眯眯看着她的男人。

而現在,這個被多少男人惦記着而不得的女人,正向我步步逼近,眼裏媚波流轉,姿態萬千,網狀睡衣更是若隱若現,裏面的春光幾乎一覽無餘。我感覺自己就要炸裂了,一衝動,就做出什麼要付出終身代價的事來。

我,白楊,一名大四學生,現正在實習期。在一家外貿公司做實習助理銷售。

我舔舔由於緊張造成乾巴巴的嘴唇,對張紅梅說:「不,張姐,這樣,不合適。」

張紅梅頭一仰,笑着說:「小白啊,你不試試,怎麼知道不合適。」

對於已結婚,或者和女朋友有過周公之禮的人來說,「合適」這個詞,可是大有含義。「合適」,看起來是一個簡單的詞語,但是,如果你結合某些場景,某些動作,或者說兩個人之間的默契來說,那就是非常的耐人尋味的。

我一副不死心,不甘心屈於人強壓下的姿態,說:「張姐,你看,我們年齡差著呢,我還叫着你一聲張姐呢!」

張紅梅一雙明亮的眼眸一轉:「就是你這一聲『張姐』讓我無法自拔,小白,正是春宵一刻,這種時候,你還會想其他呢?難道你是擔心你小女友?」

我連忙擺手,「不,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

張紅梅媚眼一挑:「那不就沒事了嗎?我單身,你也單身,我們也是成年人了,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而且,我也不要你負責。」

我現在的血壓,應該在200往上了吧,好一個不用負責,呸!這是渣男才有的心態,我不是。我閃開撲過來的張紅梅,一個低下身就避開了她,抓起放在沙發上的背包,逃也似的,打開門,衝下樓去。背後,傳來張紅梅一聲嘶叫:「白楊,你這個混蛋。」

我,這就成了混蛋了。我舒了一口氣,半年前我租下這裏,雖然經常與張紅梅早不見,晚也會見,但平時也只是打下招呼,隨便聊聊而已,真的不可能上升到今天這個坦誠相見的程度。其實我還在想,張紅梅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通過這種方式,把我拉下水。好吧,剛踏入社會的我總是認為人心不古,所以總是小心又小心。在這樣無法拒絕的誘惑下,我也拒絕了,想想自己也真是能人所不能。

但是我又細想了一下:我不會是不正常吧?

逃難似的跑出來,我在街上閑逛,想着晚點再回去。張紅梅在一樓開了小賣部,所有上樓的租客,都會經過。

感覺有點餓,我想着去吃點東西吧。就走到了街邊的一個燒烤檔。幾張桌子,幾個小凳子,加上燒烤老闆的烤爐,就成了這個城市在深夜時最好的去處:擼串!

一張桌子那,幾個人正喝得開心,地上三個箱子全是空的啤酒瓶。用過的竹籤更是扔了一地。

我自己走進店內,拿了一瓶豆奶打開,再到外面坐下來,讓老闆炒個河粉,烤一個雞翅,然後無聊地翻起手機,看看新聞什麼的。現代人啊,老是說什麼利用碎片時間,用來學習,其實是越學越焦慮,越感覺時間過得到緊張。我乾脆就用這些時間,看看新聞,現在的自媒體,太發達了,隨便一個人都註冊一個來玩,寫的東西,錯別字就別說了,一個連一個,甚至有些邏輯混亂的,讓你看得摸不著頭腦。我也不當真,純粹是當個樂子,在這些自媒體製造的新聞里找碴為樂,然後給個一針見血的評論,經常會引來一片罵戰!

「誒,我說兄弟,你是白,楊嗎?」那張飲得正酣的桌子,站起一個胖子,明顯是喝了很多,搖搖晃晃的,用手指指着我說。

我看去,倒是感覺他很眼熟,只是在自己認識的人里,好像沒有一個這樣胖碩的人。我點頭回應道:「是,我叫白楊。」

得到我的回應,胖子就傻呵呵地笑了:「雙鴨子,我是四喜,四喜!」

我騰地站起來,一臉驚喜:「馬浩南!」

馬浩南一步一擺,向我走過來,一邊走,一邊說:「看你,幾年不見,跟兄弟就生分了,什麼馬浩南。」

我趕緊扶着他坐下。馬浩南喘了一口氣,回頭和對面桌說:「你們喝,這是我兄弟,我發小,多年沒見了,我得陪陪他。」

說起這個馬浩南,他以前可是一個瘦子,瘦得像根麻稈似的,一雙滴溜溜的眼珠,一轉,我就知道他有鬼點子了。我在村裏,可是一個老實本分的孩子,對人有禮貌,學習努力,拾金不昧不說,還經常給鄰家三婆姥提水,可是一個人人誇的好孩子。可就是這樣一個好孩子,偏偏跟馬浩南玩在一起。馬浩南是什麼人啊,從小就沒有了娘,他爹也沒有時間管他,他三歲的時候,就會跑到二大爺家的番薯地里挖番薯,學着大孩子用火來烤。有一次差點沒把他家廚房點着了。再大點,他就會設個機關,捉別人家的雞了,村裏一有雞不見,就來他家找,找一次,他爹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打他,馬浩南就哭天喊地的,說他實在太餓了,沒有娘,也沒有吃的。每到這個環節,來找雞的人,雖然知道被他吃到肚子裏了,但也可憐這個沒有娘的孩子,只好狠狠地丟下一句:下次不要偷啦。就走了。

我們這樣兩個在表面品行上,截然不同的兩個人,卻很奇怪地玩在一起,成了好朋友。一起上學,下河抓魚。時間過得很快,上初中時,我考到縣裏的重點高中去了,而他卻輟學了,說是自己不願意學了,但我知道的,是因為他家裏供不了他上學,他受我的影響,也希望靠讀書出人頭地,在初二開始就很努力讀書,只是,似乎真的不是讀書的料,成績很爛,儘管有我這個全級第一天天給他講題,還是於事無補。

和馬浩南坐了許久,聊到最後,我們都哭了!

這個城市,是國內經濟最發達的城市,三千萬人口,其中兩千多萬是外來的。在這個人才濟濟的城市,我這個當初在學校的學霸,在出到社會後,也成了公司里人人可呼來喝去,掃地倒茶,給老闆的小三遛狗的最下層員工。而馬浩南,他只是初中學歷,也想在這個城市有自己的一片天地,他做過很多行業,都是靠體力賺錢。現在的他,狠狠心,透支了信用卡,拿錢租車開網約車。今天開車,把車撞電燈桿上了,這下可好,不但修車要錢,還要給國家賠電燈桿的錢。

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加了微信,甚至我幫他申請了郵箱。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很害怕失去這個好朋友,盡量用更多的聯繫方法,保證我們再落魄,也還能再聯繫得上。

回到出租屋時,已經是凌晨四點了。張紅梅樓下的小賣部,早就關燈關門了。我躡手躡腳,靜悄悄地上樓。輕輕打開房門,我舒了一口氣,真怕張紅梅撲出來,把我給吃了。

「你就那麼討厭我?」角落裏,傳出一個幽幽的聲音,把我嚇得一個激靈,我循眼望去,頓時全身熱血上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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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你的世界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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