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分開的訓哥 分手的丁哥 救命的余總

第40章 分開的訓哥 分手的丁哥 救命的余總

隨着時間的推移,在士官學校為期四個月的訓練已經接近尾聲。在此期間,我們的阿寬兄弟仍然在用屬於他自己的最獨特的方式,獨自對抗著這個世界。

我該怎麼形容這種「獨自對抗」的感覺呢?

這樣說吧,來到部隊,每個人都一定會變的,這裏就像是一個巨大的機器,我們進來的時候無論什麼樣,出去之後,不能說全部一樣,但至少看上去,都會變的板板正正。

就像是剛進入部隊頭鐵如我,在四個月的訓練結束的時候,拿到了優秀士兵的證書。轉變之大,肉眼可見。

我們的寬神,改變也是有的,至少,他穿着軍裝站在隊列里時,是看不出有什麼區別的。

但是,只要他脫下軍裝,開口說話,你就會發現,卧槽,還是那個熟悉的味道。部隊給他的彷彿只是一身衣服,和那個在隊列里知道如何執行口令的機械性的進步。

我對他從這裏出去之後會面對什麼,抱有深深的擔憂。

後來,一直到我結業后,我才知道,真正應該擔心的,不是他,而是我自己。

我對於部隊的了解,根本剛剛就是皮毛。

真正可怕的就是你以為你知道,而其實你根本就一無所知。

授銜的那天,可能是我這幾個月來,最開心的時候了。

那一天,我的帽子有了帽徽,我的衣服有了肩章,我的胸前有了徽章。

我每個月拿的錢也從津貼變成了工資,從500塊變成了2000多。2012年的2000多,還是能當錢用的。

真正被分下連隊的那一天,我們全班在一起久久的擁抱,不願意離去。我們從不同地方集中到一起,又被分到不同的地方去。

中間這四個月,至今記憶猶新。

我被分到了JXS,和我一塊被分到那個地方的還有訓哥。

我訓哥深受士官學校的喜愛,他是全連唯一一個被中隊部提出要求要他留在學校不要走的兵。

但是他覺得,好男兒志在四方,希望出去闖蕩一番,中隊部就說,你想去哪自己選,他自己選了JXS。

可以這樣說,我去JXS是被安排的,他去這個地方,是他自己選的。雖然去的地方一樣,但是這個過程卻完全不一樣。

在離開的火車上,我們去JSX的兵,又被再一次劃分,幸運的是,我又和訓哥被分在了一塊。

我們一塊去了JJ市。到了地方,已經是2012年的年底了。

到了新的隊伍,我們開始實習了,訓哥去了特勤,我去了XY一中隊。

命運的齒輪開始轉動,一直到今天,我在NJ市,訓哥也在NJ市,我們在同一個區,我們又住的非常近了。

到了新的隊伍,我認識了我的新的好戰友。

余總和丁哥哥。這兩位和訓哥一樣,都是我的好戰友了。

2012年年底,我,余總,丁哥,我們三個,在一塊吃苦,一塊搞衛生,一塊訓練,一塊挨訓,一塊出警,一塊睡覺,一塊洗澡,一塊吃飯,除了站崗,我們無論幹什麼全部都在一塊。

再後來,丁哥去了QN,我和余總,訓哥,磊哥一塊去了PX。

再後來我和訓哥在PX特勤再次相遇,我們站崗在一塊,睡覺在一塊,違紀在一塊,工作樓上下,是真正在一塊生活的時間最長的人了。

這個以後再說。

剛到中隊,離開了訓哥,說真的我還有點不適應。

同一天,我認識了余總和丁哥,他們倆順理成章的成為了我關係最密切的戰友之一。

我該怎麼形容那種感覺呢,他倆在我的生活中,就像是我的胳膊和腿一樣,對我無比的重要。我人生中第一次安慰別人失戀,是在部隊,安慰的丁哥。

我人生中第一次找別人借錢買iPad,是在部隊,找的余總。

那會兒,丁哥在老家是有女朋友的,女朋友在部隊,是一個高檔的奢侈品。

這得有多麼深刻的感情,才能在你的男人在部隊的時候還能維持得住。那會兒的丁哥就擁有並經營者這樣一份感情。

在我的印象中,他的女朋友非常的上進,要去考研,她跟丁哥的感情很深厚,如果丁哥沒有來部隊,那麼我相信,他們就一定會結婚。

我們的鵬哥,在新訓營4個月後,女朋友這件事就危在旦夕,幾乎等同於沒有了。

我們的丁哥的感情就比較深厚了,一直到2012年快到年底,他們還在一塊。

這份珍貴的感情一直持續到快到年底的時候,他們分開了。

那幾天,丁哥的情緒非常的低落,作為干任何事情都在一塊的我們三個,第一時間就感受到了他的情緒,當丁哥告訴我們他分手的時候,我和心情是這樣的。

從「卧槽!你還能有女朋友,真TMD羨慕」到「怎麼就分手了,到底什麼情況?」

我們朝夕相處,丁哥這麼努力,就分開了?我很不理解,丁哥也很不理解,余總也很不理解。

後來,聽完丁哥略帶哭腔的講述,我們倆就都理解了。他的女朋友考研失利,有點自暴自棄的感覺,為了放鬆出去玩,結果心玩散了。其實說真的,沒有了陪伴,你也就沒有了女人。

丁哥很是難受了一陣子,那一段時間,我們最經常乾的事情就是一塊玩我新買的iPad5上的那款音樂按鍵的遊戲,我們經常在一塊比誰的連擊最多,來分個高下,當然重要的是,幫助轉移丁哥的情緒。

後來,2021年,我經歷了一次分手,我很難過,我打電話給余總和丁哥哭訴,我買了去CZ的高鐵票,丁哥遠在TZ,聽說我的事,立馬帶着老婆孩子拍馬趕到。

我還記得丁哥跟我說的話,他說,當初在部隊,我最難受的時候,是你和余總陪在我身邊,陪我走出來那段感情,我一直記着這件事,現在輪到你了,我義不容辭,必須要來,這份人情我終於有機會能夠還上了。

我的人生中第一次借錢,就是找的余總,為了買新款的,可以自己插流量卡不需要Wi-Fi隨時隨地可以上網的iPad5,余總就借了錢給我。

第二個月,我發了工資,立刻全部還上了。再後來,我為了工作買人生中第一部單反的時候,還是找我余總借的錢,他也是我在部隊里唯一借過錢的人,我一直記着這份情分,從來沒有忘記過。

再後來,余總退伍回家,開始賣保險,他找到我告訴我要不要買一份保險,我二話不說,立刻就買,其實我買到手裏后,我也不知道這份保險是幹嘛的。

但是我就知道,我的兄弟退伍后的第一份工作是一定要支持的,賣什麼都一定要買,而且我欠的人情也必須要還,於是我花了2萬5左右買了他賣的保險。

第二年,我的資金狀況出了一些問題,我的資金鏈斷了,我已經沒有力量去給保險續費了,不僅如此,我還得把我買過的保險退掉,即使保險公司只給我退了8千塊錢,但是那筆錢對於我來說,就是及時雨,幫我解決了困境。

但是兄弟真的是對不起你了,余總,真的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兄弟我一直對這件事愧疚不已。

在JJ,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吃榴槤,還是余總遞給我的,這讓我記憶猶新。我還記得我沖着對余總的信任,我捏著鼻子硬塞下去第一口,那會兒我的感覺。

一句話形容,榴槤就是大自然的冰激淋。一直到今天,這都是我最愛吃的水果之一。

最讓我難忘的事情,還是2012年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們出的那一次的警。

晚上,我們穿着戰鬥服在食堂吃熱騰騰的餃子,剛打開電視,鎖定中央一套看春晚。

晚上8點20左右,警鈴響了,我們上車去打火。

一棟清朝年代的木頭和磚混結構的老房子在巷子裏憤怒的燃燒着,起火原因不明,現場是否有人也不明。

我們到了現場之後,第一時間喊了增援,後來,事實證明我們的決定是對的,這場火我們打了整整一晚上。

我本來只是疏散群眾,但是後來,力量不足,我就上了前線,拿着水槍在牆外吊頂打水滅火。

打火是很累的,我們輪流休息,我休息的時候,走到距離火源很遠的一側,靠在大火還沒有燒到的那部分的牆角邊,靠着牆休息。

我剛剛站定,余總跑到我面前告訴我,說,換個地方吧,那個地方很危險,我抬起頭看看他,說真的那一瞬間,我覺得他小題大做,火距離我還很遠,根本不會燒到這裏。

但是余總說完對着我伸出了手,出於對戰友的莫名的信任,我伸出手拉住他的手。

余總一用力,就把我拽起來,拽到了一邊的路牙子跟前坐下來了。

我剛剛坐下來,從他伸手拉走我到我坐下來,前後最多20秒。

剛才我坐着的地方,轟隆一聲,頂塌了,一大片的磚瓦一股腦兒掉了下來,就砸在我剛才蹲著休息的地方。

卧槽!!!!

我的心裏一陣后怕。十分后怕。

至今記憶猶新,必須感謝我余總。

這場火,從晚上八點半一直打到第二天早上六點。

全市的消防中隊全部都到場支援,舉高車,水罐車一晚上打了20多噸的水。

這是我印象中最深的事情,當然好玩的事情還有很多,改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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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回韶華,不負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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