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國道(二)(10)

10.國道(二)(10)

孟慶雲說的沒錯,7月1號那天。******在濟州市(據不完全統計)有十二名產婦為了能如願以償地生出個小寶寶,把命搭了進去。

孟慶雲不在這十二名婦女之例,她是在7月2號死去的,死於大出血。幸運的是,尬在死之前,看到了自己的小寶寶。這是個女孩,名叫孟小雲——我手頭有小雲的照片,據孟慶雲的丈夫說,小雲長得和她母親小時候的照片一模一樣。

會飲

我想用一個歡樂的場面來結束這篇小說。在這個歡樂的場面中,先出場是一輛林肯牌轎車,開車的是一個名叫黃林的香港人。這是1996年10月19號的下午,秋高氣爽,正是深秋常見的景象。黃林剛從濟水開區回來,現在正沿着繁華的中山路由西向東行駛。他要駛往帝豪酒店,在那裏設宴招待幾個朋友。

曹拓麻是第三個到達的客人(當然,他也是這天晚上倒數第弓個走掉的一-先到是為了迎接別人,後走是為了給別人送行7:30左右,黃林的朋友都來了。黃林是七七級大學畢業生,從當知青時候起,就是個理想主義者,曾認真研究過柏拉圖(前427-前347),雖然後來到了香港,可他身上的理想主義色彩還是那樣無處不在。眼下,他正在開區建立一個娛樂城,名

字就叫\"理想國\"。這會兒,他舉起杯來對朋友們說作為一個理想主義者,起碼應該感到生活是簡單而有趣的,讓我們舉起杯來,這雖然不是盛宴,但卻是柏拉圖筆下才有的會飲,乾杯。\"

坦率地說,他們這一天喝得並不多。如前所述,曹拓麻是倒數第三個走出來的。黃林送他下樓的時候,對他說你儘管放心好了,理想國不會給你惹麻煩的,各人有各人的宗教,你的宗教是不出事,姑娘們的宗教是多撈錢,嫖客們的宗教是**。我知道該怎樣去尊重每個人的宗教自由。\"多天之後,作為證人的黃林,在法庭上又把這番話說了一遍,使得坐在旁聽席上的司法學校的女生們,聽得耳根都紅了。

他們一起走出了酒店。台階前的小空地上,停放着那輛林

同。

朋友們,正如我們已經知道的,曹拓麻鑽進了那輛車。他並不知道自己要到哪裏去,只是想進去遛遛。這是他第一次爬進林肯。第二次是在他被斃掉的第七天,當時,他的內弟孫庭國在孫惠芬的催促下,開着車將他的骨灰撒進了橫貫全市的濟水河。

沿着繁華的中山路,他由東向西急駛着。福壽街馬上就到了。由於出現了一個偶然事故,在體育館的東側,他突然加速了,朝着107國道飛去。路上的人群都閃開了,在一陣陣驚呼聲中,他感到林肯真的飛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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