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美無言(2)

2.大美無言(2)

這裏我要特別說明,這篇小說我一開始寫得並不好,當時在《北京文學》當主編的林斤瀾老師把我找去談了一上午,對小說提了不少修改意見,我才改成後來的樣子。回頭再看這篇小說,我還是不太滿意,主要是語上下的功夫不夠。

牧:復仇是一個古老的結了,《摩西法》和《可蘭經》都認為復仇是對的。復仇,貫穿了「親親」,即親疏等級的原則。五倫之中,人們認為君父最親最美,父仇是不共戴天的,然後兄弟之仇,朋友之仇,關係漸疏。在古代,復仇被說成是一種神聖的義務,因為「神聖」也就有了「莊嚴的美」的意思。您的《走窯漢》,還有上面說的《玉字》,是否也把「復仇」當作一件「神聖」的事來處理?

劉:復仇,這個問題怎麼說呢?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復仇小說是用小說把握生活的一種方式,所表達的是一種強烈的感,極端的感,或者說是一種激。

我寫的第一篇被稱為復仇的小說是《走窯漢》,1985年寫的。當時我正尋找創作上的突破口,正想挖掘人性的複雜性,加上我正在讀外國作家的一些小說,比如雨果的小說,就嘗試着寫一點把人類感推向極端的小說,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復仇小說。這類小說我寫了好幾篇,除了《走窯漢》、《玉字》,還有《拉倒》、《血勁》等。在寫這類小說之前,我對復仇並沒有過多的研究。在寫小說的過程中,也沒想到把復仇當成神聖的事來處理,只是覺得復仇的故事對表現人性比較方便,同時可以營造出一種冷峻嚴酷的藝術氛圍,能嚇讀者一傢伙,衝擊一下讀者麻痹的閱讀神經,震顫一下人們的心靈。從讀者反應看,效果還真的不錯。

我們中國的文化傳統和哲學傳統,講究中庸、和諧、含蓄,不主張把事做絕,不大喜歡太強烈的東西。但這不等於我們中國人感不充沛,不強烈。我覺得表達一下我們大愛大恨、敢愛敢恨的感還是必要的。汪曾祺就主張作家在年輕時寫一些帶血性的狂放的東西、他看到一些作者年紀輕輕的就模仿他,小說寫得平實,沖和,雅緻,汪先生很不以為然,他嫌年輕作者太缺少朝氣和銳氣,他說,你們現在就這樣寫,到老了你們怎麼寫(大意,不是原話)?

牧:但至少在東漢末年,復仇已成為國家法律不允許的。魏文帝曹丕規定:「敢有私復仇者,族之。」復仇有害法律,渲染這種美,是否會對「惡」的形象有所張揚。

劉:關於復仇的話題,我們談得是不是有點多了。在寫小說時,我沒有把復仇和法律聯繫起來想,但我現在來想,復仇是不會消失的,只要有仇恨,就可能有復仇,如同只要有壓迫就有反抗一樣。復仇有時表現為一種責任,它代表的起碼是正義的力量。當然了,在法制逐步健全的今天,最好不要採取個人復仇的辦法實現心理平衡。其實說白了,法制也是一種復仇,它是公共復仇,代表着公共的意志,維護的是人類正常的生存秩序。

就我個人而,從小到大,我從沒有真正仇恨過哪一個人。過去,我遇到過不少不愉快的事,受到過一些不公正的對待,曾產生過激憤的緒,但還說不上到了仇恨的程度。隨着時間的推移和閱歷的增長,連那些激憤的緒也早已淡化了。

不可否認,在現實生活中,一些惡人、小人、心胸狹窄的人、嫉妒心極強的人、撥弄是非的小丑等,還存在着。我們有責任通過文學作品揭露他們,鞭撻他們,以抑惡揚善。具體到某一個人,我們沒必要拿來當作仇限對象,更不能在文學作品中泄私憤,那樣的話,作品就會喪失宏大的氣度,就不美了。

牧:看了您最近的小說《響器》,您還告訴我,一個人其實就是一個響器。老實說,這篇小說也寫得很美。但這象徵了什麼?是否有一種神秘的色彩?

劉:《響器》在2000年《人民文學》第4期,是我比較偏愛的一篇小說。在寫這篇小說時,我覺得靈感奔涌,讓人喜之不禁。表后,我讀了又讀,老也讀不夠。如果用兩句話來概括這篇小說,那就是寫了人類的音樂性,音樂的自然性。人類,音樂,自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者是相通的,是渾然一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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