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暮最相思

一,朝暮最相思

有沒有人說你穿着藍色的襯衫很陽光,一頭烏黑的發,在陽光下折射出萬千光暈,霎時迷濛了人的眼,無端使人生出濡慕之情,某天你在山茶花邊走過,於是某刻,我在山茶花邊站了1個小時,幻想着在晚霞之下,那些曾對着你笑過的山茶花竊竊私語,平添一份想念,五月的晚風拂過面頰,竟有了一絲絲的水潤與溫暖,原來已經是楊柳風。五月的風裏,因為你的擦肩而過,有了馥郁的花香,空氣頓如醇蜜,在鼻翼間絲絲縈繞,雖然比不得徽因筆下的人間四月天,然而五月朦朦杏花雨竟然開成了一幅水墨蜿蜒的畫,原來有一種遇見,也可以使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四周的一切幻化為背景,退到水墨畫之外,只剩下雨點打在傘面上的聲音,婉轉如黃鶯出谷之音的水磨調,配着青衣流轉的水袖,雲一渦,玉一梭,淡淡衫兒薄薄羅,輕顰雙黛螺,那咿咿呀呀之聲在舌尖打了個轉,然後拋向空中,美人回眸一笑,有種說不出的纏綿悱惻,崑山玉碎鳳凰叫,想來也是這種光景了吧。

一樹繁華下的你笑的溫文爾雅,如同舊時長安城裏騎着白馬迤邐前行的貴公子,站成典拓中的一闋詩經。那一刻終於明白,當年小太平在長安城的夜幕下揭下面前男子的那張崑崙奴面具時的那份悸動的感覺。「我從未見過如此明亮的面孔,以及在他剛毅面頰上徐徐綻放的柔和笑容。我十四年的生命所孕育的全部膘脆的嚮往終於第一次擁有了一個清晰可見的形象。我目瞪口呆,彷彿面對的是整個幽深的男人世界。」那軟軟的略帶磁性的聲線飄蕩在空中,帶着無法抵禦的魔力,衝擊著脆弱的耳膜,而後,在心底駐足。那一年,小太平在長安的夜色中揭下他面具的場景就這麼毫無徵兆地跨越了倥傯的時空飄到了我的眼前,毫無違和感

多麼久遠的記憶,只因為她說過一句話:「我愛這座城市,因為他的存在。我望着窗外長安城的車水馬龍,徹底地將靈魂交與了它。」

你的聲線很柔,淡淡的,似乎帶着薄荷的清涼,感覺很舒服。就像有清涼的泉水在全身潺潺流過,每一個細胞都在呼吸。秦時風,明時月,這些早已消失了的意象竟然因了你短短的一句話,在我眼前一一展示。

薛濤筏上刻相思,桃花柬上訴衷腸。

陽光跳在你身上的時,我只聽見芷花綻放的聲音,一朵一朵,美得肆意張揚。不知道誰家打翻了百年的陳釀,空氣中的酒香瞬時能醉了人的心窩。

你的名字是這世間最短的咒語,當我舌尖吐出著兩個字時,我深深地知道,從今往後,或喜悅,或憂愁,都將與這短短的兩個字息息相關。快樂你快樂,憂愁我憂愁,卻莫可奈何,無能為力。

跋涉千里來與你相遇,穿越過蜿蜒的時光與冗長的歲月,靜待光陰將記憶醞釀為陳年的私釀,然後在某個歲月靜好的午後,晾曬出任何一個可以奏成牧歌的畫面。

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翻開一本被我擱置在角落的軟皮日記本,鬼使神差的,竟然翻到了這一頁。很多人和我說過,只要過了21天,所有的一些都會習慣,可是,現在已經過了整整63天,為什麼看到這些文字,心還是會犀犀地發疼?同一根細絲線,劃撥過表面已經結痂的傷口,呼啦呼啦的,氤氳的血氣隨着細小的傷痕盤旋而上,叫囂著,沒有用,怎麼樣都沒有用,就算過了三個21天,又能怎樣習慣了所有的習慣,卻仍然無法適應沒有你的日子,不再會有人在凌晨2點時敲開我家的門,帶着一身酒氣,然後握着我的手,「你看,生生,喝得再怎麼多,我還是不會忘記回家的路。」然後沉沉地在床上昏睡過去,只餘下被硬生生地扯出夢境的我,手忙腳亂地給你脫身上的衣褲,然後蓋上被子。窗外的路燈透過薄紗似的窗帘,帶來星子般微弱的光芒,我靜靜地凝視着睡夢中的你,劍眉星目,炎涼薄唇。或許只有在這深夜,你才會卸去身上所有的防備,宛如赤子。只是,那時的我忘記了,面具,如果真的戴久了,便會變成另一張臉,覆蓋在本真之上,血肉相連,教人無法分辨真偽,有時,連自己都分不清究竟哪一張臉才是最初的自己。

幸好,眼窩是乾澀的,早已掉不出一滴眼淚,媽媽曾經和我說過,女孩子的眼淚是水晶,不要輕易流出那麼珍貴的東西。我的水晶,早已在63天前,流的一滴不剩,從此之後,我就是高貴的莫氏四公主,不再是媽媽所希冀的平凡的鄰家小女孩。「四公主」,我冷漠地笑了笑,今後,將要有多少人戴上假面,去追逐這三個字?而我又將要戴上什麼樣的面具,將自己偽裝得滴水不漏?媽媽,你看,我們最終都無法擺脫這個枷鎖,只能帶着鐐銬,跳一闋圓舞,經歷那麼多的事情以後,我才發現,那些所謂的愛情如果不是建築在豐沛的物質基礎上,那麼它終將是脆弱地不堪一擊,正是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這個世界上,或許我們能聽聞織女為了愛情而甘願下凡,守着牛郎過着清貧的日子,卻不曾聽見有哪一位王孫能夠為了紅顏而放棄優渥的日子,死生相許,相濡以沫,所能做的,也不過是在事後酸不拉幾地吟上幾句「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來追悼一下曾經的幸福。就連傳為千古絕唱的愛情故事——許仙,也不是背叛了白蛇,徹徹底底,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僅僅只是聽信了「人妖殊途」這等讒言。

時常在想,我們的戀情算是什麼呢?只能在夜晚盛開,想來真是古怪的見面方式,去見你的媽媽,只能以同事的身份,我在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消化著食物,生怕一不小心,眼神就泄露了我的心思。我只是一個畫外人,靜靜地欣賞着眼前溫馨的場景,卻無能為力。其實,這只是愛得不夠吧,至少不夠深得足以讓我成為你的另一半。那一刻,我只覺得像是在台下的觀眾,看着一出離自己很遠的戲,卻無奈地要掛上精緻的笑容。

然而那時的我總是滿足於現狀,只是因為我不敢去多想,我怕一不小心,水汽便氤氳了四肢百骸,一種名為淚水的物什就會擊中軟肋,順流而下。「我還年輕。」我時常對着自己這般說,年輕,這真是一個很好的借口,可以暫時迷濛了自己的雙眼。

橫亘在我們之間的歲月,並不是只有一年,而是整整一個年代。我只能在你隻言片語的描述中探索到你遇見我時那漫長的二十五年歲月,卻永遠無法感同身受,你的悲愴,你的無奈,你的心灰意冷,以及你對她的情深似海。我只能從你玩世不恭的嬉笑中刻意淡化那段不長不短的時光,你和她那如同電影橋段中的風花雪月,我究竟該以怎樣的一種心態來調侃你和你曾經的她那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戀呢?

曾有一段時間,我活在自己虛構出來的世界中,杜撰着你和她的故事,樂此不疲,內心卻酸澀,難過不堪,總是對自己說,你保留一張你和她的合影,並算不得什麼,她對於你而言,不過是過去時,而我卻是現在進行時,時光終究會模糊了你們當初的深入骨髓的情絲,餘下的不過是朦朧的感覺。

終於,她終於披上了白紗,挽起另一個男人的手臂,踏入了一個爛俗的結局,我以為我們可以譜寫出屬於我們的傳奇,卻不曾料到,故事還沒有講到結尾,便硬生生被攔腰截斷。十月的落英繽紛,絢爛地鋪陳開來,灑落了一地,你中途離開,抖一抖衣袖,留給我殘破的局,拂亂了整個故事的主線,從此我只能躺在支線上與你遙遙相對,斜風細雨不須歸,待留梅子黃時雨打散一川煙草,湮濕衣襟。

我曾經將我們的衣角結出一個漂亮的同心結,也在曙光微露的時候在你耳畔輕聲呢喃:三秋世界鴉殺盡,與君侍寢到天明。卻忘了結的再怎麼漂亮的同心結終要解開,只餘下一團皺巴巴的衣角,始知結衣裳,不如結心腸。

我現在才明白拜倫說的很有道理:已埋葬的愛情勝過一切,只除了愛情活着的歲月。所以,你的心中最愛的還是桑桑,因為你們的愛情中途截斷了,無法再續前緣。

可是你知道嗎,我這個人天生懶散,一旦喜歡上了一個人,就不會輕易改變,卻忘了你向來是一個衣服換得很勤的人。

所以當我真正想用一句話來做總結時,翻來覆去,卻只能說出:ihadacrushonhim。

我曾經短暫而又熱切地愛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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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歲當開墨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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