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陰入縣寺持短長

38 陰入縣寺持短長

荀貞看過郡中去年的訾算簿,給趙家定的訾只有幾千萬。

趙忠這麼多年來權勢熏天,家訾怎可能只有幾千萬?光和年間陽球收捕杖死了宦官王甫,盡沒其家財,所沒者數以億萬計。趙忠的權勢猶勝王甫,家訾絕不可能只有幾千萬,這隻能是趙家弄虛作假,前任太守不敢質疑。

荀貞已經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把趙家的真實家訾數目給核算出來,等來日動手誅趙之時即依法把他家隱匿、沒有自占的家產悉數沒收。

要想把趙家真實的家訾核算出來,得有內應,得有熟悉趙家內情的人配合。

這個任務,荀貞交給了程嘉。

程嘉雖有種種的不足,貪錢、阿諛,但他這個人善與人交,心亦夠狠,能交到朋友,也能威脅人,最適合干這種找內線的事。

趙家權傾州郡,要想找一個肯配合的內應不容易,在找內應的期間,程嘉無意中打聽到了幾件有關鄴縣令的事。

一個是鄴縣令假手地方豪強,放貸給百姓。

一個是鄴縣令做過「主守盜」的事。

一個是鄴縣令的幼子在去年夏天時毆打過一個年七十以上的老者。

漢律:「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敢字錢財者,免之」。「字錢財」即「子錢財」,就是放貸。這是漢初的一條律令,規定六百石以上的吏和在朝中為吏的不許通過借貸謀利。儘管從武帝時起這條律令就形同虛設了,放貸謀利的吏員下至州郡、上到朝廷所在皆是,可這畢竟是朝廷明文規定的律法,如果要較真的話,鄴縣令僅憑此一條就足夠被免去職務了。

免去職務還不算完,根據程嘉打聽來的,鄴縣令不止用私錢放貸,還把縣寺的馬、牛等物也借貸出去,依照漢律,這是要按偷竊罪論處的,也即免職之後還要對他再進行處罰。

不過相比「主守盜」,私貸錢、私貸縣寺牛、馬都是輕罪了。

「主守盜」就是「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即身為吏員,盜取公家財物。

漢律對此罪懲治極重,「主守而盜值十金,棄市」,盜取的財物只要超過十萬錢就處以棄市之刑。

依漢制,在八月算民的時候要賜王杖給年滿七十的老者,有王杖的老者「位比六百石」,王杖如節,「有敢詈罵毆之者,比逆不道」,無論吏民,如有詈罵、毆打有王杖之老者的皆按大逆不道論罪,「棄市」,也就是說,按此一條律令,如追究的話,鄴縣令的幼子也要被處以棄市之刑。

荀貞正愁怎麼把鄴縣縣寺控入手中,聞此三事,頓乃大喜。

他當即手書了一封書信,密密封好,命荀攸親將之面交給鄴縣令。

鄴縣令正在為秋收、案比、造籍書忙碌,聞得荀攸求見。

他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知荀攸來見他何事,請入堂上相見。

荀攸二話不說,把荀貞的信取出給他。

鄴縣令更覺得莫名其妙,他與荀貞沒甚私誼,荀貞為何寫信給他?況他與荀貞同在鄴縣,如有什麼事兒,把他召去郡府不就行了?何必特地遣荀攸送信?

待展開信一看,他額頭上的汗水登時就下來了。

荀貞在信中寫道:「吏民或言君私貸縣牛馬,或言君字錢財,或言君前歲擅壞縣寺屋舍,或言君於前歲秋時繕補寺舍,或疑君『主守盜』,又言君之幼子去歲路毆耄耋。太守敬重君,又念十金法重,憐君幼子,不忍相揭露,故密以手書相曉,欲君自思量。如無以上諸事,復封還記,得為君分明之」。

「或言君前歲擅壞縣寺屋舍,或言君於前歲秋時繕補寺舍」,這兩條是荀貞此前從郡吏處聽來的。

這兩條也是違反了律法的,不過均是請罪。漢家律法:禁止縣吏隨意壞、更縣廷寺舍,並規定只有孟春農閑時才能繕補城郭、寺舍。

荀貞列舉的這些鄴縣令的過失、罪行,最嚴重的就是主守盜,加上他幼子路毆年七十以上的老者這一條,鄴縣令拿信的手都顫抖了。

他顫聲問荀攸:「府君要治下吏與幼子之罪么?」

荀攸已看過荀貞此信,對荀貞的意思也已知曉,從容答道:「府君如欲治君之罪,來縣寺見君的就不是我了。」

鄴縣令鬆了口氣,感激說道:「多謝府君開恩,下吏明天,不,今天就去郡府奉還印綬。」

「奉還印綬」,鄴縣令這是要辭職歸家了。

荀攸笑道:「何至於此。」

「……,君此話何意?」

「府君敬重君,只要君以後不要再違觸律法,以前的事可以既往不咎。」

鄴縣令又驚又喜,還有這等好事?忙離席,朝着郡府的方向下拜,復拜荀攸,連聲說道:「府君寬仁,下吏以後必不敢再觸律!」

「府君有一事想托君。」

「君請言之,不論何事,赴蹈湯火,下吏也必為府君辦成。」

「這倒不必。貴縣有一人現仕郡朝,名霍衡,不知君可知此人?」

霍衡剛被荀貞提拔為了守郡決曹不久,是有數的郡中大吏之一,鄴縣令知道他,答道:「久聞霍掾之名,惜乎未嘗一見。」

「霍衡乃霍家的子弟,諸霍子弟多賢才,霍衡從弟霍湛尤為俊逸,府君本欲擢用於郡朝,奈何諸曹均無缺職,貴縣寺賊曹如缺人,似可重用此子。」

荀貞在與霍衡等人閑談時多次聽霍衡提到他這個從弟的名字,說他這個從弟少好遊俠,重義尚氣,今年雖才二十五歲,但在縣中已頗有名聲。

荀貞前些時叫程嘉等人暗暗在縣中查訪,確如霍衡所說,霍湛此人的確重義尚氣,而且與他的從兄霍衡性氣相投,對鄴縣趙氏也是非常痛恨。

只要痛恨趙氏就可用,荀貞原是想把他擢入郡朝的,但召辟的檄文還沒寫下,就從程嘉這裏得知了鄴縣令的這幾件違法之事,遂改變主意,欲把霍湛安插到鄴縣縣寺。

霍湛是鄴縣本地人,又出身名族,在縣中又有名氣,儘管年紀輕點,但也已有足夠的資格入仕縣中,為縣大吏。

鄴縣令不傻,看出了荀貞此舉存有古怪,如真想把霍湛擢入郡朝,怎麼也能給他找到一個職位的,「諸曹如今均無缺職」這個借口太假了,而且荀貞連霍湛入縣寺的哪個曹都規定好了,這其中怎會沒有玄虛?但既然荀攸這麼說了,他也只能裝作沒看出古怪。

他連聲說道:「霍湛之名,我亦久聞,早就想辟除此子了。鄙縣賊曹右史不勝任,我久想撤換之,今天我就下除書,辟霍湛為賊曹右史。」

荀攸笑着不說話。

鄴縣令知他這是不滿意,改口說道:「霍湛名重縣中,任之以賊曹右史似嫌輕,鄙縣賊曹掾亦不勝任,此職可改委與霍湛。」

荀攸仍是笑着不說話。

鄴縣令搞不懂他的意思了,猶豫再三,又把「我」這個稱呼改成了「下吏」,惶恐地說道:「下吏愚鈍,昧死敢問君意?」

「賊曹乃縣之大曹,霍湛初仕縣中,不宜即以真職相授,委之以守賊曹掾即可。」

鄴縣令恍然大悟,說道:「是,是。是下吏考慮不周。」

荀攸起身告辭。

鄴縣令送至堂下,還想再送。

荀攸止住了他,笑道:「攸一介白身,不敢勞君遠送。」

「君為府君之使,下吏豈敢怠慢。」

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荀攸堅持:「不必送了。」

鄴縣令只得應諾。

荀攸轉顧四周無人,對鄴縣令說道:「貴縣乃州郡名縣,縣中俊才眾多,望君能禮賢重士,多從期間擇優錄用。」

鄴縣令聽弦歌而知雅意,乖巧地應道:「是,是,只是下吏愚鈍,無識人之明,君才高卓,識人勝下吏十倍,如能君指點,實下吏之望也。君如有所舉薦,下吏定重用之。」

荀攸等的就是他這句話,微微一笑,辭別離去。

鄴縣和梁期不同。梁期是郡中一個普通的縣,梁期令,荀貞可以逐之;鄴縣是郡治,是趙氏所居之縣,為不引起趙氏的警覺,鄴縣令不可輕逐,更好的選擇是陰持其短,把他控制手中,通過他,慢慢地往鄴縣縣寺中安插人手,從而實現控制鄴縣縣寺之目的。

荀貞二月到的魏郡,現今八月,通過各種手段,一邊儘力不惹趙氏懷疑,一邊按部就班地為誅趙而佈置安排,終於把該做的前期準備完成得差不多了,假以時日,等無聲無息地把鄴縣縣寺徹底控入手中,再把趙家真實的家訾查探清楚,再把趙家子弟以往犯下的罪行搜集個差不多,就可以對趙家行雷霆一擊了。

尚正費時一個多月,把諸縣的學校重建完成,歸郡繳令。

荀貞命跟着他重建學校的那三部降卒即日趕赴郡北的梁期等縣,預備屯田之事。

尚正給荀貞薦舉了一個人,名叫陶升,本是內黃小吏,后從於毒賊軍,在軍中為一小帥。

此人在重建學校的過程中積極地出謀劃策,幫了尚正不少忙,尚正看在他是內黃大姓出身的份兒上,原諒了他從賊的經歷,建議荀貞可以試用一下他。

這等本是大姓出身,后曾從賊,又復投降的人,往往會有兩種不同的表現,一種是降而復叛,一種是知恥后勇,荀貞讀史書,知在春秋戰國時,這種身上有過污點的大家子弟經常會被編成一軍,為了恢復榮譽,他們作戰非常勇敢,悍不畏死。

陶升看起來似乎是「知恥后勇」的這一種。

如真是如此,那此人就可一用了。因此之故,荀貞以他「知賊事」為理由,把他辟入了郡賊曹,聽命於守賊曹掾欒固,給了他一個書佐的任命。

學校既已重建完成,八月暑退,正孩童入小學時,荀貞即傳檄各縣,命縣學召孩童入學,縣學經師如有不足的,由郡府從郡議曹等曹中選飽學的儒生前去充實空缺。

八月很快過去,九月來到。

九月初,兩個消息分從許縣、洛陽傳來,一個是悲訊,一個是喜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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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之最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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