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 永記華夏之名

第二百八十四章 - 永記華夏之名

華夏十八年冬天,隨着大理寺的一聲槌聲,紛爭案件最後結案。所有參加爭論的人,無論是得勝的新學派還是一敗塗地的舊學派,無論是銷聲匿跡的復古派還是仍然還在「戰鬥」的「激進莘命派」。

只要沒有在衝突中出手傷人造成刑事責任者一律無罪,不會受到任何審判。大理寺在公告裏說得很明白,法律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思想就給他定罪,只要他的行為沒有犯罪,他永遠都是無罪的。

在這件案子中受到審判和裁決只有兩撥人,第一拔是尹慎和他的同夥,共計六人,他們的罪名是造謠生事,危害國家安全和謀逆,全體被處以絞刑。

第二撥人是一名樞機大主教、三名大主教、十四名主教、四名神學教授。他們的罪名是違反了神職人員守則,介入世俗權力爭鬥,並犯有煽動(因為他們以神職人員參加了爭瓣)、擾亂正常社會秩序、妨礙政務等罪名。

先被大理寺判處十五年到三年不等監禁,再被大主教會議和主教會議決議通過,曾華以教宗的名義宣佈開除其教籍,並終身不得再擋任任何神職。

還有一個人在悄無聲息中受到了懲處。華夏十八年春天,一支由海軍部、青州海商共金會、海軍軍士共金會等機構共同出資組建的遠洋探險船隊在爭論中悄悄地回來了。這支幾乎和曾華西征同時出發地船隊只剩下三艘海船。

只是出發時一半。但是它帶回來了一張珍貴的海圖,這張海圖清楚地標識着他們向東航行了近兩年的收穫。這支探險隊沿着長州北鯨島(北海道)一直北上,到達了華夏海船最北的補給點一冰火島(勘察加半島南部)。

然後調頭向東,發現了一條長長的島嶼鏈(阿留申群島),最後發現了一塊大陸(阿拉斯加)。探險隊沿着這塊滿是冰山雪原的新大陸一直南下,終於找到了一塊溫暖而又充滿河流、森林、湖泊和田野的富庶土地(今西雅圖附近)。

為了紀念他們從威海港出發,發現者將這塊土地命名為萊州。探險者在一個深水港修建了一座「簡易城堡」,並命名為東威海。探險隊在那裏待了三個月,留下一艘船和三百人後便回國了。

華夏十九年春天。曾華任命曾為萊州總督,率領二十艘遠洋海船和五千人前往萊州東威海,進行新大陸的開拓。但是大家都知道,這其實是一種流放。而且是最殘酷的流放,相隔萬裏海路,這一輩子都不能回來了。

曾看着消失在天地之際的威海港,心裏沉重萬分,而他地妻兒全部站在他的身後。這時,妻子王道潔悄悄遞過一個木盒子:「是父王給我的,說是讓起航后在開啟。」,

曾打開盒子。最上面放着一個船模型。曾一眼就看出來了,那是父親親手製作的玩具,做為十歲禮物送給自己地。後來自己大了,開上了真正的大海船了。也淡淡地忘記那個自己曾經最喜歡的玩具,想不到父親還細心地保存着。

曾輕輕拿出船模型,下面是一面折得整整齊齊地旗子。曾將船模型遞給王道潔,空出雙手一抖便展開了旗幟。這是一面白色的旗子,上面是一個黑色的夏鼎。

曾知道,這是自己父親的「徽旗」,只是這面「徽旗「上的夏鼎要小一號,而且從旗幟中間地位置移到了偏上的位置。下面補了一個舵輪。而在旗子靠杠套的地方有一行字:「永記華夏之名。」

曾一下子明白了,父親雖然放逐了自己,但是卻通過船模型告訴自己,他依然深深地愛着自己,而且父親通過授予有「夏鼎」標識的「徽旗「告訴自己,他承認自己是華夏曾家地一支。無論以後自己或者自己的子孫在萊州大陸建國。都可以高高舉著這面有大旗。

曾一下子跪倒在地上,面向著長安的方向。捂住旗幟嚶嚶地哭起來。

華夏十九年秋天,曾穆被曾華任命為阿曼總督,統領阿拉伯全境,並享有該地區的聖教護教權,也就是擁有保護該地區聖教教士、教民安全的權利和義務。

曾也接到了曾華送來的一個大木盒子。最上面是一把木劍,那是他十歲時父親親手製作的禮物。曾穆輕輕地撫摸著這把已經變黑的木劍,感受着那陌生而又熟悉地氣息。

曾穆將下面的旗幟展開,同樣是夏鼎旗,同樣還有那行「永記華夏之名」的字。只是下面改成了一把懸直的劍,

一身白袍的曾穆站在獵獵飄動的旗幟下,雙目變得通紅和濕潤,他咬着嘴唇,抬起頭望着天,看着藍天白雲,耳邊響起一個聲音:「穆兒,你長大了想幹什麼?」自己揮舞著州剛得到地生日禮物,高興地答道:「我要做一名常勝將軍。」「常勝將軍?怎麼樣地常勝將軍?」「被人家叫做聖主之劍的常勝將

曾穆跪倒在地上,向著長安地方向行了三個大禮,而滾燙的淚水忍不住滴落在黃沙上。

與此同時,曾聞也接到了任命,他被曾華任命為西海總督,統領第聶伯河流域廣袤的草原,同樣擁有該地區的護教權,也同樣收到一個木盒子,裏面是他十歲的生日禮物,一張父親親手製作的小弓,同樣也有一面旗幟,夏鼎下面是一張上弦搭箭的弓。

華夏二十年,曾廉被任命為下印度總督,統領印度河下游地區,擁有該地區的護教權,他的徽旗是夏鼎加一面盾牌。

至此,曾華所有立有顯赫戰功的兒子全部被分封出去,留下的只是不願從軍地幾個兒子。他們有的成了教授,有的成了郡縣官員。他們沒有封邑,只有一個一代而終的爵位封號。

華夏二十五年,長安南部的留園,這裏是曾家的家族墓地,躺在那裏的有因為兒子被放逐而鬱郁而亡的范敏,有繼承家族短壽史的司馬嫣,有身體健康卻無疾而終的吐谷渾真秀,有毫不出名地許氏和俞氏。

曾華坐在范敏的墓前,拉動着手裏的二胡。悠悠的樂聲在寂靜地林園裏迴響着,如同徐徐吹來的清風一樣醇厚。

曲聲終於完了,曾華放下二胡,輕輕地摸了摸前面的墓碑。然後拿起掃帚,開始清理墓碑和墓地上的落葉和塵土。總共五個墓碑和墓地,曾華依次小心地打掃著。最後他直起身子,捶了捶有點酸痛的腰。這時,他才發現曾緯就站在身後。

曾華在華夏二十年簽署了《權利法案》,《權利法案》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三省、大理寺獨立分權的形式,國王不得無故停止和剝奪三省、大理寺地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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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立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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