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節:冤情為何能得雪

第39節:冤情為何能得雪

冤情為何能得雪

陳魯嚴刑逼供,草率結案的事情立即哄傳全省。當時距離鄉試結束不久,楊乃武就是這一年八月鄉試時考取了第48名舉人的,當時許多鄉試沒有考取的生員對考取的人本來就心懷嫉妒,聽説新科舉人中出了謀夫奪妻的兇案,都幸災樂禍,奔走相告。還有出入官府的一些士紳幕客,楊乃武在謗詩里提到他們的,也都推波助瀾,眾口一詞,説楊乃武是十惡不赦的大壞人,都以早日看到處斬為快!這時候,楊家一家五口,面對這樣突如其來的慘禍,驚恐萬狀,家破人亡已在目前。詹氏日夜啼哭,雙目紅腫。只有楊乃武的姐姐楊菊貞頭腦非常清醒,她眼看相依為命的弟弟罹此奇冤,受刑誣服,悲憤之餘,四處奔走,設法救弟弟一命。她來到杭州城隍山城隍廟請了一簽,簽上説:"荷花開處事方明,春葉春花最有情。觀人觀我觀自在,金風到處桂邊生。"城隍山上的測字先生解釋説還有救,到荷花開時冤情可以明白,桂花開時人就可以平安歸來了。接着楊菊貞又去扶乩,乩壇也批了兩句詩:"若問歸期在何日,待到孤山梅綻時。"這些本屬無稽之談,但是在當時迷信十分盛行的情況下,無疑對楊菊貞是一種莫大的鼓舞,增加了她為弟申冤的信心。

楊菊貞首先去找沈喻氏,得知她在縣裏和府里的口供不一致。接着又找到愛仁堂藥鋪老闆錢寶生的母親和夥計,都説楊乃武從沒有向他們買過砒霜,這樣她心裏更有底了,冤情十分明顯,她決定到臬司、藩司、撫台衙門告狀。誰知官官相護,按察過了兩堂,即認定原審無誤,照原擬罪名詳報巡撫定罪。當時浙江巡撫是楊昌浚,餘杭縣官劉錫彤就重賄其屬下,結果以"無冤無濫"審結,按照杭州府原擬罪名判定,至此已鐵案難翻,只要刑部迴文一到,就要立即執行了。楊乃武的親屬都認為沒有生望了,只有楊菊貞不死心,入獄探監,與楊乃武商量,決定上京告御狀。楊乃武自擬呈詞,歷述冤情以及各級官府嚴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經過。呈狀寫好后,由楊乃武的舅父姚賢瑞作"抱告",陪同進京,因為當時女人是不能遞呈告狀的。楊菊貞與楊乃武之妻詹氏和一雙兒女,身背黃榜,歷盡千辛萬苦,走了兩個月,到達北京,向都察院衙門提出了控訴。不料都察院問都不問,就將他們押解回浙江,仍交給巡撫楊昌浚審理,這次告御狀算是失敗了!楊菊貞仍不死心,誓死為弟洗冤,準備二次進京告狀。她二次進京得到了當時非常著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岩的大力支持。這位胡雪岩先生曾在浙江巡撫王有齡、閩浙總督左宗棠的支持下,開錢莊、辦洋務,後來又在杭州開設胡慶余堂藥店。他有資金3000萬,田地一萬畝,用錢捐了個江西候補道的功名,成了有財有勢的官商。他從小家境貧寒,又是學徒出身,所以對貧苦百姓生活比較關心。他為人樂善好施,仗義疏財。楊乃武冤案發生時,正在杭州籌辦胡慶余堂藥店的胡雪岩,是最早了解冤案內情的一個。胡雪岩有個西席(尊稱授業之師或幕友為"西席")叫吳以同,與楊乃武是同學同年,知道楊乃武平日為人正直,這次獲罪一定是有人陷害,他把楊菊貞上京告狀及準備二次進京的情況告訴了胡雪岩,胡表示願意資助。在吳以同的引薦下,楊菊貞拜見了胡雪岩,胡深表同情,不僅慷慨資助他們全家進京的路費,而且到京后所有用度也都包了下來,這已是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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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十五疑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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