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偷雞不成蝕把米

第29章 偷雞不成蝕把米

(十萬字,本書的人物、情節與脈絡逐漸清晰,官場部分主要以宋文迪執政銀州為核心,小方作為大秘,只作輔助,他現如今還很稚嫩,無論情場還是官場,都在學習之中,還請大家耐心等待。另外,本書的成績並沒有達到預想中的效果,尤其是周六周日合計十更,並沒有迎來不錯的反響。後期為了保證成績,或許會減緩更新速度,還請讀者們見諒,當然每日兩更是保證的。新書期的成績,對於一本書而言,實在影響深遠,請大家理解。)

寶馬行駛到玉湖附近的中天廣場,兩人從車內走出,並肩而行。雖然夜色深濃,但廣場上還是很熱鬧,不遠處有一群人聚集在一起跳舞。趙清雅一路沉默,領着方誌誠來到一家露天酒吧。

「我準備離開銀州了。」趙清雅輕聲道,她目光朝着不遠處的湖水,顯得優雅而安靜。

「啊?為什麼!」方誌誠好奇道。

「沒有原因,只是覺得需要回歸了。我雖然是銀州人,但是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瓊金度過。那裏有很多產業,需要我來打理。」趙清雅微笑道,「在銀州呆了兩年時間,是為了散散心,現在心已經靜下來了,當然要回去。」

與趙清雅在一起,方誌誠從來不多問什麼,他知道這個女人肯定不簡單,身上矇著一層十分特別的神秘感。與趙清雅一步步變得熟悉,對於方誌誠而言,是一種挑戰,也是一種期待。

方誌誠很聰明,他知道趙清雅對自己有好感,但從來不利用這種好感,刻意地去親近趙清雅,獲取好處。他是在放長線釣大魚,等到某一天,自己遇到難以解決的困難,趙清雅或許能給自己一臂之力。

不過,突然聽到趙清雅要離開,方誌誠面色還是黯淡下來,輕聲問:「那以後還經常回銀州嗎?」

趙清雅點頭道:「會回銀州,但不會經常,如果你到瓊金的話,可以來找我。」

方誌誠感覺心情有點沉重,他呼了一口氣,道:「一定。」

在酒吧坐了約莫半個小時左右,遠處廣場上的人逐漸散去。趙清雅突然問道:「志誠,願意與我一起回瓊金嗎?」

「啊?」方誌誠突然愣住,他旋即苦笑,「雅姐,你這是打算包養我嗎?」

趙清雅盯着方誌誠的眼睛,清聲道:「若是真的想打算包養你呢?」

「那我拒絕!」方誌誠果斷答道。

趙清雅是什麼樣的女人,之所以這麼說,只是調戲自己而已。方誌誠若是真信了,那他真是獃子了。趙清雅是一個挺有味道的女人,看上去冷淡高傲,其實骨子裏有種調皮與精明。

「回答得還真夠爽快!」趙清雅露出很失望的表情,嘆了一口氣,「銀州雖然發展不錯,但只是一個不錯的地級市而已,若是去瓊金,你的前途可以更好一點。我知道你在市委工作,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動用關係,在省委給你安排一個不錯的職位。」

方誌誠沉默許久,道:「雅姐,我知道你的好意。不過,我還是想通過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證明自己。」

「騙子!」趙清雅突然說道。

「啊?」方誌誠疑惑地問,「為什麼說我是騙子?」

趙清雅狡猾地一笑,宛如狐媚,道:「不願意離開銀州,是因為你丟不下那個女人吧?」

方誌誠發現趙清雅很敏感,苦笑道:「這或許是一方面的原因吧。」

趙清雅搖頭,佯作酸澀地嘆道:「我真想見見那個女人,她究竟有什麼本事,能夠讓你這麼死心塌地地喜歡。」

方誌誠解釋道:「她其實很普通,很多方面比不上雅姐,但人的感情很難控制,儘管知道我和她不可能,但還是忍不住想靠近她,關心她。」

「你們為什麼不可能?」趙清雅疑惑地問道。

方誌誠搖頭道:「可以不說嗎?」

趙清雅突然瞪起眼睛,霸氣十足道:「不可以!」

方誌誠醞釀了一番,斷續道:「因為她已經結婚多年,而且只把我當成她的弟弟。」

趙清雅聽方誌誠這麼說,突然愣住了,壓抑許久,終於忍不住笑出聲,大聲道:「原來你喜歡的是有夫之婦?」

「雅姐,你能不能小聲點?」方誌誠赧然無比,下意識環顧四周,只覺得不遠處的人瞄向自己,恨不得把臉埋到土裏去。

趙清雅捂著肚子,笑出了淚花,許久方點頭道:「對不起,是我沒忍住,主要覺得你這小子,愛好太獨特了。」

方誌誠有點後悔將心思和盤托出了,喜歡秦玉茗的事情,他一直隱藏在心底,從來沒有對別人提及過,之所以與趙清雅說,主要覺得趙清雅是一個自己能夠信任的人,而且即將離開銀州,以後與自己的生活圈子不會有太大的交集。

方誌誠臉上露出不悅之色,抱怨道:「雅姐,能不能有點同情心?」

趙清雅樂了半天,終於穩定下來,她問道:「那個女人知道你喜歡她嗎?」

方誌誠搖頭又點頭,道:「或許知道吧,但她畢竟結婚了,咱倆一直都沒有點破那層關係。」

「那你應該對她坦白自己的感情,總是藏着掖着,也不是一回事。」趙清雅微笑道,「比如我,喜歡你,就跟你說了。」

「雅姐,你就別逗我了。」方誌誠擺了擺手,「我害怕一旦挑破那層關係,會讓她的家庭破碎。」

趙清雅否定道:「你錯了。若是她的家庭原本便很牢固,無論你是否挑破那層窗戶紙,都不會受到影響。」

方誌誠好奇道:「你的意思,我應該去表白?」

趙清雅笑道:「不是我的意思,而是你內心的意思。」

旁觀者清,當局者迷。趙清雅說的是一句實話,很多時候把話說清楚,對自己才是仁慈。方誌誠訕訕笑道:「努力試試吧。」

一瓶洋酒不知不覺已然喝完,方誌誠感覺多了點尿意,便起身進了酒吧內衛生間。回頭的時候,突然肩頭被拍了一下,方誌誠轉過身一看,微微一愣,暗忖冤家路窄,竟然是邵凌峰。

邵凌峰也沒料到能在這個酒吧內碰到方誌誠,他被市委辦辭退之後,老爸也被審查了數周,儘管被人擔保下來,但是老爸的前途卻是遇到了絕境,想往上升是不太可能了。

邵凌峰一肚子怨氣無處撒,整日到處醉生夢死,見到方誌誠之後,血氣上涌,瞬間想到要讓方誌誠吃點苦頭。

邵凌峰一直很鬱悶,從小到大,他很少遭遇挫折,即使遇到不順心的事情,老爸老媽也能幫他給遮風擋雨,偏生遇到了方誌誠,這傢伙猶如是自己的剋星,不但擠掉了原本屬於自己的位置,而且自己淪落到低谷,方誌誠反而爬得越來越高。

「方誌誠,見到面,也不打招呼,太不夠義氣了吧,咱們畢竟是同事一場嘛。」邵凌峰一邊笑着,一邊將方誌誠給攔住了。

方誌誠對邵凌峰還是有點愧疚的,畢竟若不是自己在暗地裏使槍,邵凌峰也不至於淪落到這種地步。他賠笑道:「酒吧里燈光昏暗,沒有認出來,不好意思。」

邵凌峰推著方誌誠坐在吧椅上,浮誇道:「主要還是咱倆感情不夠深,不如坐下來陪咱們喝幾杯如何?」

邵凌峰一邊說着此話,一邊給其餘兩人使眼色。另外兩人都是邵凌峰的死黨,立馬讀出了意思,紛紛暗嘆這小子還真可憐,邵凌峰既然要折騰他,自然要幫上一把。

其中一名高個瘦子倒滿兩杯烈性威士忌酒,笑眯眯地問道:「哥們,幹了?」言畢,他脖子一揚,杯子便見底了。

邵凌峰壓着方誌誠的肩膀,得意道:「志誠兄,這是我從小玩到大的鐵哥們『釘子』,他老爹可是咱市公安局副局長,你趕緊幹掉這杯酒,不然可是不給我面子。」

方誌誠推開邵凌峰搭在自己肩膀上的胳膊,冷笑一聲,道:「若是不喝呢?」

釘子臉色微變,擼起袖子,擰起眉毛,猙獰地說道:「我長這麼大,還沒遇到這種膽肥的人呢!」

「今天你們還就真遇見了。」方誌誠指著邵凌峰的鼻子罵道,「邵凌峰,我願意過來跟你說話,是看在彼此同事一場的面子上,如果你想以此來埋汰我,我可不是軟蛋。」

「喲呵!莫非還準備動手不成?」邵凌峰暗忖方誌誠這小子未免太沒眼力勁了吧,自己這邊足有四五個人,尤其是那釘子,練過幾招,要撂倒方誌誠,還是輕而易舉的事。

豈是邵凌峰也只是想方誌誠低個頭,他也知道方誌誠現在有市委書記撐腰,若是撕開臉皮,對自己沒什麼好處。

方誌誠輕蔑道:「要不,咱們出去試試?這裏環境太小,舒展不開手腳!」

對面那幫人見方誌誠自信滿滿的模樣,有人湊到釘子耳邊,提醒道:「釘子哥,外面不會有那小子的幫手吧?」

「有幫手,那又如何?」釘子哥舉手一摔,「咔嚓」敲破吧桌上的一瓶酒,提着酒瓶頸,氣勢洶洶的說道,「臭小子,既然你想找死,那我就送你一程。」

方誌誠暗自慶幸,若是這幾人要在吧內對自己動手,自己肯定要吃虧,他故意用激將法,引得他們到了酒吧外,有了趙清雅這個武林高手在身邊,對付不成器的小流氓,還不是手到擒來。

等方誌誠走到酒吧外,他頓時傻眼了,因為原先自己坐的那個地方,空空如也,趙清雅不知所蹤。

坑哥啊,趙清雅竟然放鴿子了?自己還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以自己一人之力,豈是邵凌峰和釘子他們的對手?

怎麼辦,當然是趕緊溜!

方誌誠反應很快,拿定主意,撒開步子便往街邊狂奔而去,後面釘子最先反應最快,怒罵道:「臭小子,竟然這麼沒種,咱們追!」

罵聲不絕,塵土飛揚。

卻不知,角落裏一個女人盯着方誌誠手忙腳亂的那狼狽樣,笑得彎下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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