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鵬(2)

彭鵬(2)

公將去京師,相國那拉公明珠欲接納公,崑山徐尚書乾學為訂期往謁,公諾之而先期就道。入或咎公失言,公曰:「告以不往見,則無以拒有力者,必不免於見矣。」又公居鄉時,值高學士士奇親喪訃聞,不欲顯然往吊,乃乘小舟齎香楮,雜眾賓入拜,拜已逕出,學士知,亟疑留之,而棹已返矣。

又聞先生作宰時,嘗作勸盜文,遣吏往獄中誦讀。大略謂一念之差,不安生理,遂做出此等事來,受盡苦楚。然人心無定,只將這心改正,痛悔向日的不是。如今若得出頭,重新做個好人,依舊可以成家立業等語。一時獄中痛哭失聲。

此皆深得孔子拜陽貨之教者。湯陸之可敬,即在不腐不迂、不託空言,講求事功,內心極方正,但手段出以圓通。湯陸講理學,皆深惡袖手談心性,但陸遵程陸之微遜於湯者,以某觀之在此。

陸隴其歿於康熙三十一年,正徐乾學受佛倫所攻之時。康熙曾欲用陸為江南學政,聞其巳卒,乃用與陸同時行取為御史的邵嗣堯。死後授官,不過陸隴其的哀榮之一,生平定價,猶在數十年以後。《清史列傳》本傳:

雍正二年,臨雍釋奠,論九卿議增文廟從祀賢儒,因議曰:「隴其自幼以斯道為己任,精研程朱之學,兩任邑令,務以德化民,平生孝友端方,言笑不苟。其所著述,實能發前人所未發,弗詭於正,允稱純儒,宜配享俎豆。」得旨俞允。今上乾隆元年,詔九卿核議,應予追謚諸臣,因議曰:「宋儒胡瑗、呂祖謙諸儒,皆未居顯職而有謚。隴其雖官止五品,已從祀文廟,應予追謚。」上特賜謚曰「清獻」。

尋禮部以會典未載五品官予謚立碑給價之例,請上裁定。得旨:「陸隴其著加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照例給予碑價。」

同時賜謚者有湯斌。湯卒於康熙二十六年,官工部尚書,但為降七級留任。歿后雖得旨照尚書例祭葬,卻未予謚。乾隆元年,特謚「文正」。清朝得謚文正者共八人,除曾國藩以事功差可企及外,其他視湯斌皆不能不深慚。彭鵬附記:李光地

湯陸皆為康熙九年庚戌科進士。這一榜得人甚盛,但同年之間,恩怨糾紛甚多,充分反映了康熙初期仕途上的複雜。徐乾學以外,李光地的是非亦很多,與陳夢雷的糾紛亘數十年無定論,直至傅增湘印《榕村語錄》,方知李光地與陳夢雷合作投機,李光地確有「賣友」之實。

此外「奪情」及「外婦之子」,合而為李光地三慚德,尤以「奪情」一事,將李光地的假道學面孔,剝露無遺。發難者莆田彭鵬為有名的一樁柏台故事。彭鵬其人,我以前亦曾說過,但語焉不詳,於此願作一比較完整的介紹。

《清史稿》本傳:

彭鵬,字奮斯,福建莆田人。幼慧,與其父仇,欲殺鵬,走匿得免。順治十七年,舉鄉試,耿精忠叛,迫就偽職,鵬佯狂示疾,椎齒出血,堅拒不從,事平謁選。

康熙二十三年,授三河知縣。三河當衝要,旗民雜居,號難治。鵬拊循懲勸,不畏強御,有妄稱御前放鷹者,至縣索餼牽,鵬察其詐,縶而鞭之。治獄摘發如神,鄰縣有疑獄,檄鵬往鞫,輒自其寬。

二十七年,聖祖巡畿甸,召問鵬居官及拒精忠偽命狀,賜帑金三百。諭曰:「知爾清正,不受民錢,以此養爾廉,勝民間數萬多矣。」

尋順天府尹許三禮,劾鵬匿報控案,命巡撫于成龍察之,成龍奏鵬訊無左驗,方緝兇,非不報也。吏議奪官,詔鐫留任,嗣以緝盜不獲,累被議,積至降十三級,俱從寬留任。

按:耿精忠在福建作亂,命官縉紳被迫受偽命者甚多。彭鵬堅卧不出,達三年之久。亂定后,撰有《千日大夢記》。李光地家居上游安溪,本可自免,但竟至福州觀望風色。賴陳夢雷力勸,始定合作投機之謀,即由陳夢雷受偽命,而由李光地輸誠朝廷。如果耿精忠事成,陳夢雷自不愁富貴;耿精忠失敗,則由李光地出面證明陳夢雷「身在曹營心在漢」,即陳夢雷與李光地「絕交書」中所謂「我之功成,則白爾之節;爾之節顯,則述我之功。」

後來李光地的「節」倒是「顯」了,卻未「述」其「功」,甚至有落井下石的行徑。此即「安溪賣友」的真相。彭鵬必深知內幕,心薄其人,因借「奪情」一事,褫其假道學面目。

彭鵬初授三河知縣。此地旗漢雜處,有名難治,又多盜,平劇中的竇爾墩,實有其人,《清稗類鈔》記:

竇開山,乳名爾墩,一曰二東。兄大東,皆獻縣劇盜,能舞槍。使人對面放鏢,十鏢齊發,爾墩能槍鋒抵鏢鋒,俱使反射,十不失一。舞雙刀,尤壓倒儕輩。嘗劫一巨室,官捕之急,偵得其所在,往跡之。爾墩持雙刀閃舞而前,捕卒未見其人,但若有白練一尺,旋行而過。遙望之,隱隱然猶在目,不知其已遠數十裏外矣。

捕卒等視所騎馬二十五匹,其尾尖俱截去尺許,始恍然嘆其藝之精,非所敵也。

彭鵬因「緝盜不獲,累被議」,即因緝捕竇爾墩,不能得手。但竇亦為之斂跡,民間仍受彭鵬之惠。相傳康熙巡視近畿時,彭鵬有調動的消息,三河縣民叩輦陳情,欲留彭鵬。康熙表示:「另外給你們一個好官。」有少女抗聲而答:「把那個好官給別處地方好了。」康熙為之囅然。昇平盛世,君聖官賢,乃有此佳話,不能不令人嚮往。

彭鵬於康熙二十九年行取為御史,劾李光地「貪位忌親」,事在三十三年。《清史稿》本傳:

三十三年,順天學政,侍郎李光地遭母喪。上命在任守制,光地乞假九月,鵬劾光地貪戀祿位,不請終制,應將光地解任,留京守制,上從之。

按:李光地自康熙十九年八月至京,由編修超擢為二品的內閣學士,即因陳夢雷的訐告,徐乾學等人的杯葛,不安於位。二十一年五月乞假送母歸里。至二十五年七月始再赴京,授翰林院掌院。

翌年三月,復又乞假歸省,至二十七年四月,奔孝庄太后之喪回京,猶為禮部以「在途遷延」所劾。一官如寄,來去不定,可知處境極苦。及至三十三年正月,放順天學政,四月即丁憂,得旨:「提督順天學政,關係緊要,李光地特行簡用,著在任守制。」

父母之喪三年,是名教中最看重的事。康熙此旨,實在是要試一試李光地究竟真道學,還是假道學。真道學則必奏請解任,回籍守制,甚至拜折即行,不問允准與否,亦不算忤旨。

哪知李光地因為自復起后,居官之日少,在里之日多。如今再回鄉守制三年,與朝廷脫節,將來服闋回京,人事全非,再想如現時之帝眷之隆,將不可得。因而上疏乞假九月,回里治喪。這一來滋人口實,群起而攻,《清史列傳》本傳:

光地疏言:「苦塊餘生,重荷聖恩之厚,聖知之深,敢不以殘喘自效?顧蟲蟻微情,乞給假治喪,住返九月。於本年十二月抵任,並日夜之力,歲科兩試,可以看閱周詳,報竣無誤。」

御史沈愷曾、楊敬儒交章論劾,一言光地誠以君命為重,當於三年考畢之後,回籍終制。乃聞其請假九月,即使星夜平治,將來歲科兩試,勢必潦草塞責。況九月以後,親喪未遠,遂忍絳帳錦衣談笑論文乎?一言皇上作人念殷,故暫為行權計。然在皇上不妨行權,在大臣必當守經。為光地者哀吁再三,聖意未有不俯允者,乃竟以治喪九月為請。方今王道蕩平,屬在武臣,尚許回籍守制,況敦詩說禮之大臣,豈可顏充位?

當日奉旨,仍如初命。於是彭鵬發難,一開頭就說:「以三年之通喪,請為九月之給假,於禮則悖,於情則乖,於詞則不順。」接下來說李光地有「可留者一,不可留者十」。可留者無非「報親之心切,而哀痛之情微」。此已譏其功名之念重於報親之心。不可留者十,前面五條,與沈愷曾、楊敬儒所言,大致相同。後面五條,咄咄逼人,詞鋒極利:

六、光地疏稱荷聖知之深,殘喘自效,請假九個月,不誤學差。僉謂九月大功服,談言微刺。

七、定例生童匿喪應試,褫革嚴處。萬一犯者起而詰曰:「侍郎何至此?」光地何辭以對?

八、學校所以致天下之為臣思忠,為子思孝,故登其堂曰「明倫」。光地以不祥之身,儼然而登,奈橋門環視何?

九、本年正月,皇上面議諸臣於禮義廉恥,難進易退,三申意焉。試問光地今日禮乎?進退難易之謂何?悖聖訓而失本心。

十、度光地之心,必曰:「君命也,誼何敢辭?」臣聞宋臣富弼母喪,王起之固辭,且日:「起複金革之變,禮不可施於平世。」仁宗許之,綱目大書,以垂訓後世。又宋孝宗起複劉琪,六疏固辭,發明曰:「綱目書固辭予之也。」我皇上堯舜比隆,教孝教忠,必無有辭之而弗允者矣。

康熙得奏,一面將原疏交九卿會議,一面傳旨詢問彭鵬。據李光地之子《鍾倫家書》,旨問:

爾與李光地同鄉,意欲何為?適所以害之。我留他在任,自有深意,不然,朕豈不曉得三年之喪,古今通禮?我所以留李光地之意,恐一說便難以保全。九卿如要我說,我便說;不要我說,我便包容。彭鵬,爾參某欲令其回籍,此正合著他意思。爾此言,豈不是奉承他?

所謂「自有深意」,即言欲藉此以試李光地。所謂「包容」,即言不說破已試出李光地為假道學。最後兩句話,是以為彭鵬欲為李光地補救,仍舊得以回籍服三年之喪,稍得保全道學面目。彭鵬因而有第二疏。古今誅心之論,未有深刻若此者。茲分段錄引如下:

皇上令光地在任守制,或以此試光地耳。光地深文厚貌道仁道義,言忠言孝,一試諸此,而生平心術品行,若犀然鏡照而無遁形。

皇上所以留之之意,臣鵬愚憨不能知。使光地而亦不知,貪戀苟且而姑為此給假九月之請,外以欺人,則為喪心;使光地而早已自知,詭隨狡詐而姑為此給假九月之請,內以欺己,則為挾術。

夫為人子而甘於喪心,為人臣而敢於挾術,兩者均罪,光地必居一焉。以此赴任不可,以此回籍尤不可。蓋回籍則母死有知,恨其不誠,當必陰;而赴任則士生至性,憤其銜血,誰甘面從?

嗟乎,光地當聞命而絕不一辭,則忍於留矣,皇上即罰其忍,使之在京守制,以動其市朝若撻之羞。光地忘通喪家而假易以暫,則安於久矣,皇上即罰其安,使之離任終喪,以為道學敗露之恥。

臣與光地,家居各郡,然皆閩產也,今若此人人切齒,桑梓汗顏。伏乞皇上察光地患得患失之情,破光地若去若就之局,不許赴任,不許回籍,春秋誅心,如臣所請。

萬一光地依然督學,則光地得信其術,故哀其辭曰:九月且不獲命,況三年乎。而蚩蚩者亦曰:是欲終之而不可得也。下售其術,上受其名,臣鵬實拊膺疾首。

前疏光地十不可留,如稍有涉私,是責光地以不孝而先自蹈於不忠,所以跪聽傳旨,一一瀝鳴,以頭搶地嗚咽而不能自已也。

此奏一上,竟如所請,命「李光地解任,不準回籍,在京守制」。一個多月以後,康熙召試翰林官,以「理學真偽論」命題,自然是因此事而發。康熙有意試李光地的人品,亦獲得證實。而李光地之狼狽,可於其子李鍾倫家書中見之:

今旨已下,便只得在京行三月哭奠,朝夕鳴號,以暫泄哀情,杜門省罪,罅隙漸消,乃可相時乞歸營葬。在今且當浮遊隨分,小抗之則大創在睫,所關非特平常也。阿爹此番攖此大故,慘折之餘,加以震動,晦冥不測,氣體大為衰羸,脾胃不能消納,腹多痛。楚侄在此真百身難分。翹首南望,心肝如焚。

李光地在京守制,服滿起複,仍授順天學政。彭鵬亦外放為貴州臬司,升廣西巡撫,調廣東,四十三年正月歿於任上。在康熙四十年左右,聖祖以為督撫中最清廉幹練的,共得四人:湖廣總督郭、河道總督張鵬翮、直隸巡撫李光地、廣東巡撫彭鵬,每舉以並稱。除彭鵬外,另三人皆康熙九年庚戌兩榜出身,李光地二甲二名,張鵬翮與郭皆在三甲,名次幾相連,一為一百二十二,一為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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