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三十、歸宿(3)

288.三十、歸宿(3)

其一是鄉鎮主要領導的苦衷。減掉了別人,主要領導的日子沒法過。被精減的人在單位上班時,對領導還恭恭敬敬,一旦把他減掉了,到那時他也就不認什麼政策了,只認主要領導這個人。客氣的當面訴苦,哭哭啼啼;不客氣的找著吵吵罵罵,有的甚至找到家裏胡攪蠻纏,那日子,真難過。

第二是一談精減,鄉鎮領導班子的幾個幹部就會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即:親戚、家庭是第一面。他們勸你們別搞紮實了,某某是我們的親戚,你們不能把他減下去;朋友、同事、戰友是第二面。他們說:精簡要掌握火候,你們單位的某某是我兄弟或朋友,減掉他,這就不夠哥們義氣了;第三面是上級業務部門,他們巧妙地給鄉鎮打招呼:我們的下屬部門你不能動,否則……他們就會用各種手段來卡你;第四面是關係人物,他們表面上支持精減,實際上單位有些人是他們託人給批條子、打招呼叫進來的,你敢減嗎?這些繁雜的關係,形成合力來對付幾個人,誰不虛?

第三是鄉鎮領導不穩定因素制約了政策的落實。鄉鎮處於國家政權的最低層,領導也是隨時變動的。有的當領導調來調去幾十年,卸任之後仍然在鄉鎮。他們在位時免不了要得罪一些人,一旦放下了領導的擔子,各種各樣的非議就會接踵而來,個別人甚至公開地謾罵他們。他們的今天無疑就是在位領導們明天的寫照,在位的人難道不考慮?

第四是各種關係的活動,引起了鄉鎮幹部們心理不平衡。個別有人事關係的幹部儘管工作好壞,活動到了其他部門去工作,不用競爭上崗,沒有受到精減的波及。一些沒有關係的人留在鄉鎮工作本來就辛苦,憑什麼今天叫他們下崗,明天叫他們回家呢?社會上這些關係的活動使鄉鎮幹部們產生了逆反心理,一般對竟爭上崗也不是多麼積極,甚至持着抵觸態度。

第五是幹部下崗之後,出現的社會問題難解決。有的幹部在鄉鎮幹了幾十年,講農業技術有一套,一旦把他們推向了社會,那時一無資金,二無其他技術,出力的活做不了,技術活又不會做。家在農村的還能依靠土地生活,家在城鎮的就只能當無業遊民了!難道在鄉鎮工作了多年的幹部,單位領導竟能忍心叫他們落得如此結局嗎?

第六是無休止的競爭上崗助長了單位的不正之風。那些善於活動的人平常吹吹捧捧,拉攏人事關係;而一些安心務實工作的人,他們當然沒有多餘的精力去搞拉拉拍拍的,因而活動力也不大。行政單位評議一個人的工作成績不像企業那樣有明顯的效益去衡量,競爭崗位時只能靠大家來評分。結果是把那些工作骨幹分數評得比較低,平常不務實的人分數反倒高起來,領導對這些做法也沒辦法。這樣搞,失去了公平竟爭的意義。例如有一個鄉鎮拿出了幹部的第十三個月工資,在會上要求大家來打分搞考核,最後統計每人得了一百分,整得領導好被動!

以上的各種成因,束縛著鄉鎮幹部們的手腳,形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使每次人員精減基本上留之於形式。

去留建議

在新時期,加快農村展是鄉鎮的第一要務,穩定農村秩序是鄉鎮的第一責任,公共服務是鄉鎮的第一職能。在農村的改革工作中,鄉鎮一級有着任何組織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鄉鎮管理和隊伍建設中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培訓,提高素質,變「減」為「管」。為使鄉鎮幹部儘快適應新的形勢要求,建議各級從政策上、技術上設立面對鄉鎮幹部的培訓機構,實行定期輪訓,使其在轉變工作職能當中能儘快地步入角色,少走彎路。

(二)對單位實行規範管理,使幹部們能安心地工作。當前鄉鎮精減的原因,說到底是一個人浮於事財力入不敷出的問題。仔細分析,一個鄉鎮一年工資究竟佔了多大的比例?就是精減幾個人也不可能使財政從整體上徹底改觀。要達到減少開支目的,就要在節約資金加強管理方面多研究。一是把講闊氣的資金改變用途,用於實惠,實行明補,對車輛費用補到人頭,不再實行公車消費;二是實行定補。對會議費和電話費按人按次概算到鄉鎮,實行定額核銷;對既成事實的招待費就應該去承認他,實行定額管理,誰超支,誰負責;三是實行專款專用,保工資,保運轉。這樣做的好處是能節約大量的資金,鄉鎮領導不再為幹部們的工資而愁,幹部都能安心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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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遷(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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