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兒童的世紀(1)

1.兒童的世紀(1)

今天,在對我書中所涉及的兒童、家庭、青年和習俗進行了當代人的爭論以後,我更清晰和更簡明地認識了我與研究對象長期對話中吸引我的那些論題。***

在此,我將它們概而之,重新歸併為兩個論題。

第一個論題涉及我們古老的傳統社會。我堅持認為,傳統社會看不到兒童,甚至更看不到青少年。兒童期縮減為兒童最為脆弱的時期,即這些小孩尚不足以自我料理的時候。一旦在體力上勉強可以自立時,兒童就混入成年人的隊伍,他們與成年人一樣地工作,一樣地生活。小孩一下子就成了低齡的成年人,而不存在青少年展階段。不過青少年展階段也許在中世紀以前存在過,在今天的達社會中更是社會的基本組成部分。

價值和知識的傳遞,以及更為普遍的兒童的社會化,不是由家庭來保障的,也不是由家庭來控制的。兒童很早就離開了雙親,我們可以說,幾個世紀里,由於兒童(或青少年)與成年人共同生活,教育通過學徒制而得到保證。兒童學會他在幫成年人幹活時必須掌握的一些知識。

兒童在家庭和社會中的經歷極其短暫,還沒有時間和理由形成一種記憶,讓人去感知。

然而,有一種對兒童非常淺薄的感,我稱之為「溺愛」(mignotage),存留在兒童生活的最初幾年裏,即當他還是一個好玩的小東西的時候。人們與他玩耍就像與動物玩耍、與不知羞恥的猴子玩耍一樣。孩子如果在此階段死了(這在當時是經常生的),有人會為此感到悲痛,但一般況下,這種悲傷也不會保持多久,很快有另一小孩替代之,但後來的孩子也擺脫不了默默無聞的命運。

一旦他躲過了最初的危險,活過了「溺愛」期,他就會離開家庭到別處生活。當時的家庭由夫婦和與家庭在一起生活的孩子組成。我不認為曾經存在過(幾代同堂或多重親屬關係共存的)大家庭,除去15世紀佛羅倫薩一些道德家如阿爾貝蒂(alberti)和法國19世紀一些傳統保守的社會學家的想像;除去某些需要家庭維繫來替代衰弱的公共權力的不安定時期;或者在某些特定的經濟法律條件下,如在地中海地區,孩子中的一位被賦予完全優先的權利,以利於家庭的共同生活。

這種古老家庭非常明確的使命就是保護家產,共同從事某一行當,在男人或加上妻子都無法單獨生存的世界中日常互助,在危急況下,保護榮譽和生命。它不存在感的功能。但這絕不是說完全缺乏愛:相反,愛常常有所體現,有時在確定戀愛關係后,而更常見的是在婚後,由於共同的生活創造和維持了愛,就如聖西門(saint-simon)公爵的況。然而(這一點才是重要的),夫妻之間、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感對於家庭的維繫和平衡並不是必需的——但如果有的話那當然再好不過了。

因此,感交換和社會交往生在家庭之外,通過人員非常密集和非常熱絡的「場所」(milieu)得到實現,組成這一「場所」的是鄰居、朋友、師傅和幫工、孩子和老人、男人和女人,在這裏,表達感沒有受到太多約束。夫妻家庭在其中被稀釋了。今天法國歷史學家們將此傳統共同體互相會面、串門、慶祝節日的傾向稱之為「社會交往性」(sociabilité)。以上就是我對我們古老社會的看法,這一社會不同於民族學家們向我們描繪的那些原始社會,也不同於我們今天的工業社會。

我的第一個論題試圖解釋傳統社會,第二個論題則要展現兒童與家庭在我們的工業社會中所佔據的新地位。

從某個時期起(起源問題是繞不開的,對此我下面還要提到),如果從比較確定和大勢所趨的角度看,大概從17世紀末開始,我剛才分析的道德狀況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們可以通過兩個不同的方面來了解這種變化。學校代替學徒製成為教育的方式,這意味着兒童不再與成年人混在一起,不是直接通過與成年人的接觸來學會生活。儘管步履蹣跚,姍姍來遲,但兒童最終與成年人分開,這種分隔猶如檢疫隔離,之後兒童才被鬆手放歸世界。這種隔離機構就是學校。兒童由此開始有了一個長期被禁閉的過程(就像瘋子、窮人和妓女),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我們今天,人們稱之為「學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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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的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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