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九章

「Butterfly」的員工旅遊在每年夏末舉行,會提供兩個地點讓員工自行決定參加哪一個。

這次有花蓮與墾丁兩團,無論莫柏森怎麼問,她就是不肯說要參加哪一團,哪知保密到最後還是被上司知道了,結果就是他們一起參加花蓮海岸行程。

孫曼凌來到「Butterfly」已有四個月了,這期間除了李拓揚鍥而不捨的追求外,一切都是風平浪靜,她的工作已上軌道,完全表現出助理的專業,讓人挑不出毛病。

她和莫柏森的戀情繼續地下化,偶爾他懶,就會睡在她的客房,慢慢的,她的屋裏多了些不該出現的男性用品;他們會為了假日看什麼電影而辯論老半天,而多半都是莫柏森故意投降,孫曼凌清楚他的讓步,就會對他特別溫柔。

他們不算是同居,但也差不多了──表面上,他們仍維持着上司與下發的專業關係,根本沒人猜到他們的關係。

第一天吃歐式自助餐,餐廳外頭是露天的小型舞池,DJ放了慢歌,舞池中央有人在跳舞。

孫曼凌不太喜歡熱鬧的場合,端著盤子窩在角落,附近的喧鬧均與她無關。

「怎麼一個人坐在這裏?」李拓揚走過來坐在她的左手邊。

「小柔待會兒就會回來。」應該吧……她想,只要小柔的眼睛沒有黏在食物上。

李拓揚將一杯紫色的飲料推到她面前。「喝喝看,這酒甜甜的沒有什麼後勁,喝再多也不會醉。」

「謝謝。」孫曼凌不疑有他的喝了一口。「很好喝。」

雖然她已當面拒絕過李拓揚,但在他的堅持下,她也慢慢了解到他是個非常有原則的人,確實是個上進又值得依靠的好男人,可惜她已有了男朋友。

「今天可以攜伴,怎麼不帶你的男友過來?」他一直很想看看到底是什麼樣的男人能將孫曼凌綁得如此牢靠,讓他根本找不到插針的縫隙。

「他很忙,沒空。」千篇一律的答覆。

「如果他真的這麼忙,你為何不考慮我?」即使當不成情人,李拓揚還是喜歡在孫曼凌身邊打轉,因為自她身上散發出的溫柔特質讓他覺得十分舒服,他現在對她的態度就是採取迂迴進攻。

孫曼凌回以甜蜜的笑容。「因為我愛他。」

李拓揚翻翻白眼,長指無聊的推著自己的酒杯。「真是的,每次都是這種答案,了無新意!咦?外面那個不是你家的總監嗎?他可真是炙手可熱,一堆女人排隊搶著邀他跳舞……我也請你跳支舞好嗎?」抱着肯定會被打槍的心情,他隨口邀約。

沒想到孫曼凌竟答應了他的邀請。

李拓揚一臉的受寵若驚樣。「我邀請你這麼多次,這還是你第一次答應我呢!」

孫曼凌跟他一起走出去,不喜歡引人注目的她,跳舞位置選在舞池的最角落。

「因為我每次都拒絕你,如果連一支舞也拒絕,那就太小氣了。」如果可以她也想試着對他好一點,但又不能太好以免添亂,這拿捏的尺度還真辛苦。

華爾茲的音樂響起,他倆翩翩起舞,有說有笑的畫面全都落在莫柏森的眼底。

孫曼凌答應一曲,就真的只跳一曲,之後又走回餐廳,念念不忘剛才李拓揚給她的飲料。

她來到吧枱前,正好看見旁邊的女生也喝着相同的飲料,她便指著女生的飲料請幫她調製一杯。

難得放假,又是回到自己的故鄉,她心情很好的多喝了幾杯才回房。

一面哼著歌曲,一面拿出房卡,她腳步蹣跚的走着,還沒到房門口就被人給「綁架」。

早已喝醉的她根本不知反擊,傻傻的被人給綁到床上。

莫柏森霸道的吻着她的唇,雙手熱情的在她的身上撫摸著;孫曼凌覺得很舒服,便沒有抗拒,還愉悅的呻吟起來。

莫柏森這時才察覺到她的不對勁。「你喝醉了?!」嫉妒她和李拓揚有說有笑,他才會把人給綁進房裏。

他本以為她會不高興,沒想到她已經醉了。

孫曼凌眨眨眼,一臉茫然的問:「有嗎?我應該沒醉吧……Andy說那種飲料沒有後勁,喝再多都不會酸,嗝……」

「陌生男人說的話若可相信,那母豬都可飛上天了。」他擰了一條熱毛巾回來蓋在她的臉上。

「嗯……好舒服喔……」

「你到底喝了多少?」從沒見過她喝醉的模樣,是很可愛,不過他比較擔心她明天會有副作用。

她伸出一支手,指頭開始彎來彎去,最後連另一支手也伸出來;莫柏森無奈的直搖頭,看來她真是醉得徹底了。

「以後陌生人對你說的話,不可以相信知不知道?」

「哦……那你也是陌生人,我也不能相信你!」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陌生人。」不該跟喝醉的人計較,但他還是計較了。

「我的男朋友……」孫曼凌沉吟許久,最後迸出一個答案。「我們分手很久了耶!你怎麼可能是我的男朋友,呵呵。」

莫柏森立刻掀起熱毛巾,「寶貝,看清楚,我的確是你的男朋友,唯一的一個。」

孫曼凌睜開眼,雙手用力他的衣領,拉近猛看。「呃……」聲音里有着明顯的遲疑。「好吧!你說是就是了。」

喝醉的人都沒大腦,他不該跟喝醉的人計較──莫柏森在心中默念了三次。

他其實很有耐心,只是看見女友跟別的男人,而且還是對她有意思的男人相談甚歡,他如果還不嫉妒就實在是太假了。

「可是……我比較愛前男友耶!嗝……」

「你的前男友是誰?」

「莫、莫柏……森啊!他很帥又棒,沒有人比得上他!」

嗯……喝醉的人還是有可愛的地方。「你很愛他嗎?」

「當、當然咯……可是、可是……」孫曼凌忽然一臉的遲疑。

「可是什麼?」

「可是……我不知道他愛不愛我?」

「為什麼你會這樣想?」

「因為他是那麼的完美……我好像配不上他,怕會、會耽誤他。」

莫柏森伸手撥弄她散在臉上的髮絲,笑得好不溫柔。「那我偷偷告訴你一個有關你前男友的秘密,你要不要聽?」

「要……」孫曼凌興緻盎然的緊抓住莫柏森不放。

他低頭,在她耳邊輕柔低語,「你前男友同時也是你的現任男友,他很愛很愛很愛你,他就只愛你一個,一輩子都不變,這世上沒有人能取代你──這是他親口告訴我的秘密!他說要等你們結婚後再對你說,所以你不可以說出去,懂嗎?」

孫曼凌聽完,眼眶緩緩滑下一滴淚。

「我也很……愛他。」抱着他,親吻他的唇,體內的慾火已燃,她只想抱住眼前這個溫暖的男人。

「等等……你確定這樣好嗎?」他們上一次親密已是三年多前的事了,他當然也很想要她,可這時候總覺得是在占她便宜,他還是得稍微提醒她,免得她清醒后責怪他管不住下半身。

孫曼凌不喜歡中途喊停,怒瞪着他,「你是不是男人啊?你有沒有勇氣啊?怎麼這麼扭扭捏捏的放不開!難道你不想要我嗎?」

原來他的女友喝醉后是這種個性……他算是開了眼界。「你知道我是誰嗎?」

「呵呵,你真以為我喝醉了嗎?我當然知道你是誰,你是我的男朋友啊!」因此能夠對他盡情為所欲為,嘿嘿……

孫曼凌說完,順勢壓倒他,窗外忽然打了一道驚雷──

頭痛欲裂……天啊!她的頭怎會這麼疼?

孫曼凌緩緩坐起來,全身像是被貨車撞到,又像是被火車輾過一般,分不清楚手腳到底有沒有安裝在正確的位置。

她記得自己應該是在花蓮……思緒還沒完全清醒,她已看見一個不該出現的男人就躺在身邊1

唉……頭疼就算了,為什麼莫柏森還躺在她的床……

不!她看了一眼四周,終於確認這裏不是她的房間;她的房間是兩張單人床,這間卻是一張雙人床,所以是她睡在莫柏森的房間。

原來如此,等等──她睡在莫柏森的房間?!

孫曼凌終於清醒了,連忙起身找尋散亂一地的衣服,一面穿上,一面忙着毀屍滅跡,朝門口一拐一拐的走去──雙腿的痛楚令她走路像是踩在劍山上似的。

這時,早已醒來男人好整以暇的笑問:「寶貝,你睡了我,又能逃到哪裏去?」

她打住腳步,回頭瞪着他,怒問:「昨晚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喝醉了,抓着我不放,逼我這樣又那樣,我不從你又逼迫我,所以我只好……乖乖就範。」

乖乖就範個頭啦!最好他是被逼着就範的。「你是男人,難道還擺不平我嗎?」幸好跟她同房的是小柔,不然她整夜沒回房的事肯定會被大肆渲染。

莫柏森像是早有準備似的,拿起一旁的手機,時差完整錄下了昨晚他慘遭蹂躪的情況──

「快點脫衣服!」

「我們有一整晚的時間,需要這麼急嗎?而且,你確定要這麼做嗎?」

「我就是要做愛!你做不做?」

「寶貝……我很久沒做了,別太暴力!」

孫曼凌聽得目瞪口呆、欲哭無淚、不敢繼續再聽下去!

沒想到她喝醉酒後竟會變成另一個人,還真的威脅他;但她也很慶幸被她欺負的對象是莫柏森,不然她還有名聲嗎?「對了,有沒有人知道我睡在這裏?」

「我習慣一個人睡,除了小柔外,應該沒人知道你睡在這裏,不過你的手機有響,我幫你接了。」他不疾不徐的說明。

「是誰打來的?」她顫抖的問。

「放心,他答應我會保密。」

果然是同事……這傢伙真的很故意。「到底是誰?」

「Andy,他的中文名字是李拓揚。」

他原本就打算讓李拓揚知道他們的事,時間上雖然有點慢,不過算是水到渠成,李拓揚平靜的接受了,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下,只除了眼前──

「莫柏森!你真的想害我是不是?」

「寶貝,你這麼說就不對了,是你說三人以下都不算是曝光,他是第二個,也答應我不會說出去,我當然不算是害你。」他笑得毫無城府。

她的回應是賞他一個枕頭。

第二天的花蓮之行充滿了知性,導遊沿路介紹著各地的美景,並且帶入了歷史淵源,讓所有人長知識。

一整天,孫曼凌完全不理會莫伯森,她不是氣昨晚兩人玩得有多瘋,而是不喜歡他讓李拓揚知道此事。

但她只是單純認為李拓揚沒必要知道這個秘密罷了。

小柔收了不少好處,當然要盡心儘力替某人求情,雖然她根本不清楚兩人出了什麼問題,但依然努力當個和事佬。「曼凌,總監一個人坐在那裏很可憐,你身為他的助理,拿飲料給他喝很理所當然啊!」

總監是真的看來有點凄慘,小柔不禁同情起來。

「很多人等著拿飲料給他,不差我一個。」

小柔瞥了一眼莫柏森,「可是我看總監一個人坐在角落很久了,他好像一直在等你過去耶!」

孫曼凌終於轉過頭,然後冷冷的說:「他現在有人陪了。」說完便離開。

「有人陪?」小柔再轉過頭,果真有個人就坐在總監身旁,不過那個人……「曼凌,那是拓揚啦!」

直到孫曼凌離開露天咖啡座,莫柏森的眼睛也沒有離開過她。

「她在生你的氣?」李拓揚笑笑的問,聲音滿是嘲弄。

一想到昨晚居然是莫柏森接起孫曼凌的電話,他就覺得非常的不高興,聽到莫柏森坦承他們的關係,儘管覺得遺憾,也無法改變事實。

「小事而已。」他並不後悔透露給李拓揚知情,畢竟這是最一勞永逸的方法,他不太明白孫曼凌是在顧慮什麼,但只要有可能成為阻礙,他都會一一剷除。

光是幾句話,李拓揚就清楚知道自己不是莫柏森的對手──不是他不夠好,而是他早就輸在起跑點!

莫柏森與孫曼凌認識了那麼久,又曾經是男女朋友,他即使想追也追不上了,雖然他不太喜歡莫柏森,但他會祝福孫曼凌的。「希望真的是小事而已,對了,要是下次你們又分開,記得先告訴我。」笑笑的扔下這句話離開。

莫柏森不置可否,起身追上孫曼凌,他在飯店繞了一下,終於在露天陽台找到人。

其實他一點都不認為自己有錯,不過女友已經判了他的刑,他只好乖乖認罪。「抱歉。」

「哼!」孫曼凌冷冷的哼了一聲。「你早上不是還覺得自己沒做錯嗎?」

「好吧!我承認我是嫉妒,因為昨晚看見你跟Andy跳舞,加上他又打電話給你,我才會一時氣昏了,直接跟他說你是我的女朋友,要他別再打你的主意!這是情有可原,我已經知錯了,你原諒我好嗎?」莫柏森低聲下氣的說,口吻極盡委屈,又扯着她的上衣,忍不住讓她笑了。

「你真的知道自己錯了嗎?」

「知道。」就算不知道也要裝成知道,這是明哲保身之道。

「我也不是不明白,只是覺得Andy實在沒必要知道我們的事;而他根本就不可能影響到我,因為你比他還厲害好幾百倍。」如果說李拓揚是剛成精的妖怪,那麼莫柏森肯定是幾千年的老妖怪。

莫柏森清楚她已軟化了,雙手很自然的圈上她的腰。「這是在捧我嗎?」

孫曼凌噘著嘴反問:「你說呢?」

「沒關係,無論是褒,還是貶,只要你愛我就夠了,其他我都不在乎。」他只讓她吃定他,只要他能吃定的話……

下午自由活動時間,孫曼凌離開團隊獨自活動,傍晚時才回到飯店和其他人一同用餐。

莫柏森自然注意她下午短暫的消失,用完飯進了房,孫曼凌打給他。

「有空嗎?可以陪我一下嗎?」

他立刻來到大廳,陪孫曼凌上了一輛計程車,車子行駛在濱海公路上。

「你不問我帶你去哪裏嗎?」

「你去哪裏,我就去哪裏,沒什麼好問的。」

「如果我把你帶去賣掉呢?」

「記得要賣個好價錢。」

孫曼凌笑了出來。「我怎麼捨得賣你,我是想回家看看。」

莫柏森原本鎮定的神色真到此時終於微微的變了。「待會兒繞路去一趟市區吧!」

「為什麼?」

「我得先買片木板放在胸前,你哥的拳頭一定會讓我很痛的!」他已有心理準備得面對女友家人的不諒解。

「放心,到時我會幫你上藥的。」她呵呵笑在心底。

果不其然,兩人一抵達家門口,她的大哥一見到莫柏森,招呼都還沒打,拳頭便已先揮了過來,弄得莫柏森左閃右躲。

「小凌,你怎麼帶他回來了?」

孫母、孫父有的是滿臉的不解。

記得當初就是莫柏森讓女兒心碎而返回花蓮,雖然沒發重誓說終生不見,但相去也不遠了。

誰都知道情傷最痛、最難好,沒想到到現在卻看見他倆一起回來,怎麼可能不驚訝?

「我跟他……和好了。」孫曼凌平淡的帶過。「所以帶他回來負荊請罪,大哥,別把他打死了,我還想嫁給他!」

孫母了解女兒,看得出女兒必定是真心的原諒,見她如今能像從前一樣笑得燦爛,心頭的重擔總算是卸下了。「和好就好,有些時候事情過去就不用太計較,這次回來想住幾天?」

「我們是來花蓮員工旅行的,待會兒就得回去,不能待太久。」

「沒關係,先進來再說,海海、洛洛都很想你。」

聽見兩個侄子的名字,孫曼凌的眼睛亮了,連忙陪同父母走進屋裏。

至於外頭的熱鬧仍然在繼續──

許久沒有回家,沒有嗅到海風,孫曼凌滿是懷念,抱着海海、洛洛親個不停,與父母分享著這段時間的心情。

沒過多久,莫柏森帶着傷走進來,孫大哥則是神清氣爽的上樓準備洗澡。

孫曼凌是心疼,不過更想嘲笑他終於也有落敗的一天。「怎麼會被打?」她記得莫柏森有學武術,不該輸給只會打架的大哥。

「大哥說不讓他揍一拳,他實在很難消氣。」他只好犧牲一下自己的臉。

孫曼凌摸摸他,語帶笑意。「好可憐,臉都腫了,我們到陽台去,我幫你擦藥。」

陽台上海風襲來,稍微沖淡了炎夏的酷熱。

「何必讓他打臉,你這樣回去,會引起其他人的心疼的!」

「大哥說他最討厭我這張臉了,他當然專挑臉來打……那你會心疼嗎?」

「不會。」她回答得很快。

她的冷淡比孫大哥的重拳還令他傷心!

孫曼凌連忙把他的臉給扳過來。「好啦跟你說笑的,我當然會心疼啊!只是一邊是我大哥,一邊是你,我也很為難;如果你不累,陪我去散散步好嗎?」

莫柏森馬上牽起她的手往外頭走,他們沿着公路走,漆黑的海面只傳來陣陣海浪聲;若沒有伴,一個人走在這種前不著店、后不著村的地方,確實很恐怖。

一段時間后,映入眼帘的是一間海邊的民宿。

「我今天下午去看Andy的阿姨,她在花蓮開民宿,那裏前面是太平洋,後頭是峻岭,視野非常遼闊,每當海風吹來時,淡淡的鹹味令我感到十分懷念。」

「花蓮是我的家鄉,我一直很喜歡戶外的生活,所以第一眼就喜歡上這裏,想在這裏落地生根,想一輩子都住在這裏,我想我最後應該也會回來才對。」

「下午聽到Andy的阿姨約略介紹說她蓋民宿的由來,我聽得入神,再看着滿園的綠色植物,突然間腦中有個雛形正在形成……」

莫柏森默默不語,專註的傾聽。

「柏森,我想在花蓮開一間民宿。」

「好。」莫柏森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孫曼凌呆了一下,以為是自己聽錯了。「你真的知道我要開民宿的意思嗎?」既然她要在花蓮開民宿,就表示她不會再回去台北;她會永遠住在花蓮,而他的工作在台北,也唯有台北才能讓他發揮所長,如此一來,他們勢必得分離!

「我說過,我會支持你想做的所有事情。」

「你真的不必對我做到這種地步,這一點都不像你。」她也不希望他受委屈,儘管他曾讓她受過傷,他也毋須一味的退讓。

「人會改變,對事情的看法同樣也會變……我並不是為了補償或是討好你才這麼做,我是真的希望你能開心,盡情的做你喜歡做的事,正如你喜歡跑步一樣,我必定全力支持。」

「即使……我會離開你?」

「更遙遠的距離都曾分開過,如今我們仍身在台灣,只是分隔兩地而已。你覺得我還會怕嗎?小凌,放手去做你想做的事,我絕不會成為你的阻礙,相信我好嗎?」他輕輕在她的前額印上一吻。

短暫時間或許還能承受,但民宿可不是短時間的事業,說不定會是一輩子,她回到花蓮就沒想過再離開,那他呢,真的有想清楚嗎?

她也不希望他為了自己而放棄事業,但遠距離的愛情又能支撐多久?孫曼凌望着他,希望能看透他究竟是在想什麼。

莫柏森卻是閑適的吹着口哨與她悠閑的散步,在月夜下,兩從的身影拖曳得又長、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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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食女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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