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15

錦衣衛15

各省最高的軍事負責人是「都指揮使「。都指揮使的衙門及其轄區,均稱為「都指揮使司「。這都指揮使司與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並稱為「三司「,分別主管一省的軍政、民政與監察。

「都指揮使「的地位,不是世襲的。但是,只有屬於「指揮使「一級的世襲的「世官「,或考中武科舉的人,才有資格被任命為「都指揮使「。世官共有九等: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衛鎮撫、正千戶、副千戶、百戶、試百戶、所鎮撫。這些世官,依照明朝的「軍民分籍「的制度,是一種沒有封地而有祿田,沒有人民而有部隊的貴族。

例如抗倭名將戚繼光和俞大猷都是世襲軍官。俞大猷是泉州府晉江縣人,世襲百戶,於嘉靖十四年參加「武會試「,中了武舉,升為千戶,守御金門,其後歷官至蘇松副總兵,於嘉靖三十三年在張經的指揮之下大破倭寇於王江徑。又其後,他連勝倭寇於陸涇壩、三丈浦、鶯脰湖、馬跡山、茶山、老鸛嘴,在三十五年三月受任為「浙江總兵官,兼轄蘇松諸郡」。

戚繼光祖籍AH定遠,從朱元璋開國時就世襲山東登州衛指揮僉事,父親戚景通官至大寧都指揮使,神機營副將。他自己10歲嗣職指揮僉事(四品將軍),18歲上任就帶500士兵。后考中武舉人。以後,作過山東都指揮使司的僉事,負責「備倭「。調到浙江以後,升到參將,防守寧波、紹興、台州三府。消滅倭寇后升為都督同知,薊州總兵,「總理薊州、昌平、保定三鎮練兵事「。

宿衛兵,封建時代宮禁中的警衛部隊。

最初的宿衛兵相當于禁軍,主要用於宿衛皇宮。

晉武帝太始元年(265),世家大族司馬氏奪取了曹魏政權,建立了西晉王朝。西晉、東晉前後歷時一百五十多年,除了太康前後二、三十年的相對穩定之外,長期戰亂不已。晉代社會動蕩不安,與其兵制有着密切的關係。晉初統治者鑒於曹魏時地方刺史權力過大的教訓,廢除了州郡兵,從而使中央政權和出鎮各地的司馬氏諸王的宿衛兵成為主要武裝力量。

宿衛兵的人數在晉初短短几年裏迅速增長,這是因為中央政權和諸王採取了多種多樣的集兵方式。晉初的宿衛兵,首先是從世襲軍戶中調發的。軍戶有特別的戶籍,世代當兵,一般都是集中居住,不能與平民通婚。非經政府放兔,他們永遠不得脫離軍籍。政府徵調軍戶子弟充當宿衛兵,一般採取「三五之法「,意思是家有三丁抽二人為兵,家有五丁抽三人為兵。他們服役以後,終身不得替代,甚至有年紀六十尚在軍營者。一旦土兵叛逃死亡,又規定要家中其他男丁替補。其次是採取召驀方式。如武帝咸寧四年(278),武威太守馬隆就曾募集勇士三千五百人討伐叛軍樹機能。再次是徵發私家奴僮為兵。如晉惠帝時,中央政權就曾經直接徵發私家奴僮為公家兵,以補世襲軍戶的不足。

唐制規定宿衛兵,兵仗不得遠身。

中國明朝(1368~1644)改革元朝軍事制度,創立了獨具特色的衛所制:皇帝獨攬軍事大權,全國要地設立衛所,軍丁世代相繼,給養仰賴屯田。此制在維護明朝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這種統軍權與調軍權分離和將不專軍、軍不私將的制度,旨在保證皇帝對全國軍隊的控制。在地方,設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置指揮使,為地方統兵長官。

都司之下,在衝要地區的府(含直轄州)、縣(州)置衛或設所。一般衛由衛指揮使率領,轄5個千戶所,共5600人;千戶所由千戶率領,轄10個百戶所,共1120人,百戶所由百戶帶領,轄2個總旗,共112人;總旗轄5個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國都司、衛所,共設都司17個、行都司3個、留守司1個、內外衛329個、守御千戶所65個。兵額最多時達270餘萬人。

明朝軍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地方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遷都BJ,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征。以後,京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隸屬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地方軍包括衛軍、邊兵和民兵。衛軍配置於內地各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戍守部隊,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JYG的9個軍鎮,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持地方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戰爭,常被召出征,戰爭結束仍回原址。

明初,衛軍主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征軍「、元朝和割據勢力投降的「歸附軍「、因犯罪而被謫發的「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入伍的「垛集軍「。「垛集「原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補充軍伍的一種辦法,朝廷頒行《垛集令》后成為衛軍的主要徵集方式。按《垛集令》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為貼戶,正軍死,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格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經濟地位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役,父死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若軍戶全家死絕或逃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屯田制

衛軍實行屯田制度。按規定,邊地軍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軍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種。每個軍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給耕牛、農具和種子,並按份征糧。洪武至永樂年間,全國軍屯約有八九十萬頃。除大量軍屯外,還實行商屯作為補助手段,即按「開中法「,由商人在邊地募人墾荒繳糧,以補充軍糧。

募兵制

明中期以後,由於大批屯田被豪紳、將校侵佔,商屯亦因「開中法「遭破壞而廢弛,軍卒生活無著而大批逃亡,衛所制逐漸崩潰。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之變「,京軍覆沒。為保衛京師,朝廷派官四齣募兵以應急,大規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漸成為軍隊主力。大凡戰鬥力較強的軍隊都由招募而來,如抗倭名將戚繼光之「戚家軍「,俞大猷之「俞家軍「等。但是,實行募兵制,養兵耗費大,募兵愈眾,國庫日絀,於是頻繁地向民眾勒索,激化了階級矛盾。至明末,募集之兵訓練廢弛,戰鬥力轉弱,並相繼逃亡,終於無法挽救明朝的滅亡。

屯堡文化系明代從江南隨軍或經商到滇、黔的軍士、商人及其家眷生活方式的遺存。隨着歲月的變遷,安順一帶的屯堡人仍奇迹般地保存着600年前江南人的生活習俗,其民居、服飾、飲食、民間信仰、娛樂方式無不具有600年前的文化因子。這是一段關於明朝移民的歷史記憶,一種獨特的漢族文化現象。它既保留了先祖的文化傳統,又在長期的生產勞動中創造了獨特的地域文明。專家稱,屯堡是漢族文化的「活化石「,是世界上最後的明代古村。

屯內採取八陣圖結構佈局

建築多為軍事需要考慮

屯堡的民居結構十分有特點,基本上採用小青瓦、白粉牆。BJ城市科學研究會的鮑世行教授告訴記者,雖然屯堡依然沿襲著漢族人從江淮地區帶來的徽派建築風格,但是也只是內室採用了木製結構,並且建築平面多為合院式,採取「三房一照壁「的平面佈局。而外面為了抵禦外侵,選用的都是厚重的石頭作為房屋的牆壁。以鮑屯為例,鮑屯內的街道狹窄,曲折多變,並且按八陣圖佈置,敵人進來就像進了迷魂陣,這裏的房屋屋頂非常平緩,上面像魚鱗一樣錯落地佈滿石片,各家的屋頂相連,平時居民可以很輕鬆地在各家的屋頂上走動。這樣一旦有外敵入侵不但可以讓居民迅速爬上屋頂,並能行動自如,而且屋頂上的石片扔出去就是很厲害的武妹婆促器。除此以外,屯堡地區民房的門都很低,這和傳統的徽派建築的高大房門有很大的區別。這主要是為了防止大型的武器搬運進屋。專家說,屯堡的建築處處都為軍察射檔事上的需要做了考慮,這些設計構成了屯內多層次的防衛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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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邊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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